2024年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招聘中小学教师20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学校任职任教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川退役军人〔2023〕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1)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因受特殊因素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方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2025年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即1988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具有中小学中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人员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面材料在报名时提交。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3.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曾有过性侵违法犯罪的。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1日00:00—8月15日18:00。
2.报名邮箱:rhqrsg@163.com
3.报名方式:符合岗位表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考生需提供的材料”的电子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以“姓名+所学专业+应聘岗位”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不按以上要求发送到报名邮箱的邮件将被拒收。
4.考生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攀枝花市仁和区202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学信网关于报考者本人的学历查询相关情况页面截图)、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4)个人自荐材料;(5)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6)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时请严格按以上所需材料,扫描打包成压缩文件后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因报名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发送的不予通过初审,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请于8月19日关注攀西人才网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考生资格初审核通过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的纸质档及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教师报考的,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原件,并将材料按报名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综合能力考核
1.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以专业知识(技能)测试和微格课考核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0:1,则先进行专业知识(技能)测试,按5:1的比例进入微格课考核,专业知识(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10:1,则直接进行微格课考核。考核时间预计8月24和25日进行,地点、具体方式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运用
按微格课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微格课考核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微格课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意向人选。
考核结束后,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微格课考核人员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并尽快安排进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招聘中小学教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察完成后形成考察报告,报相关部门备案。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教师实行服务期管理,在仁和区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者,不得调离仁和区。
6.引进的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人员比照本单位同类、同职务(岗位)等级人员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7.聘用人员符合《攀枝花市紧缺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安家补助等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考聘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在整个考核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0812—3989823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0812—292286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2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四川攀枝花盐边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人公告
为扎实推动2024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基本素质,根据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川高法〔2018〕2号,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此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将面向盐边县,坚持德才兼备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公开招聘政治素质好、政治纪律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
二、组织形式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市法院、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
(二)盐边县人民法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乔玉铭任组长,常务副院长徐馗斌,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涛,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艺蓉,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尤续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艺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法警大队组成,并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组织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经学信网查核),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9年8月29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5.应具有盐边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盐边县;
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在职聘用制书记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盐边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在攀西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 30。
2.报名地点: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315室(盐边县桐子林镇清河东路19号,盐边县政务中心斜对面),联系电话:0812-865461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开考比例为1:3
(1)现场填写《盐边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可一并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红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与纸质照片一致);
由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成功者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40%、6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速录技能测试:电脑文本录入,指定统一文本录入,主要考察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2.面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实时排名,考生签字确认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速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其中如果第四名、第五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并列第四进入面试,下一名不进入面试;如果第五名、第六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并列第五进入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开展
面试当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本次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后,盐边县人民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官方网站上公布。名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盐边县人民法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由盐边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请上级法院审批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交处理完毕的书面证明。报到后,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七)递补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经上级法院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官方网站上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报名时预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本次招聘由盐边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本公告由盐边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8654616
监督电话: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0812-8657286
盐边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19980350098
盐边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四川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攀枝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5.在职考生,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附件1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辞退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7.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30—7月26日18:00
3.报名材料:
(1)《攀枝花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Word文档和本人签字扫描版,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请一并提供)、户口簿(本人页)、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
(4)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以上电子材料放在1个文件夹内,用考生真实姓名加电话命名后,以压缩文件格式(zip)报送。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核:
各院政治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速录技能,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根据有关考察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通知报到。聘用人员上岗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入职3个月后组织开展测试,测试合格者继续使用,不合格者再次组织培训,若培训后再测试仍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交处理完毕的书面证明;未处理完毕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未按时报到、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特别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攀枝花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
2.请报考者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检察院政治部:0812-3933292
东区检察院政治部:0812-2232708
西区检察院政治部:0812-3866999
仁和区检察院政治部:0812-3887248
米易县检察院政治部:0812-8186020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812-3933190
2024年四川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攀枝花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5.在职考生,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附件1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辞退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7.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30—7月26日18:00
3.报名材料:
(1)《攀枝花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Word文档和本人签字扫描版,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请一并提供)、户口簿(本人页)、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
(4)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以上电子材料放在1个文件夹内,用考生真实姓名加电话命名后,以压缩文件格式(zip)报送。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核:
各院政治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速录技能,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根据有关考察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通知报到。聘用人员上岗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入职3个月后组织开展测试,测试合格者继续使用,不合格者再次组织培训,若培训后再测试仍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交处理完毕的书面证明;未处理完毕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未按时报到、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特别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攀枝花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
2.请报考者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检察院政治部:0812-3933292
东区检察院政治部:0812-2232708
西区检察院政治部:0812-3866999
仁和区检察院政治部:0812-3887248
米易县检察院政治部:0812-8186020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812-393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