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丽江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华坪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华坪县靶向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华坪县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自愿报名、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医学类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华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具体条件
 
报考具体条件见《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2024年毕业生除外);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时间、地点
 
(一)招聘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二)招聘地点:华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楼大会议室。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按招聘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执业医师证(或考试分数合格证明)、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相应证明,并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企业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对考生提交的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
 
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测评由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
 
1.面试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面试考官组成:成立7人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面试考官须持证上岗,无《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面试考官。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程序上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至名额招满。
 
(1)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一次性补助10万元安家费。领取相应待遇的人员须在单位服务满5年,不满5年辞职或调动的需一次性退还10万元安家费。
 
九、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华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88-6121916
 
华坪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888-6121433
 
监督电话:华坪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888-6129258
 
 

2024年云南丽江华坪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华坪县人民法院委托中测高科(昆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华坪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口为华坪县户籍人员;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劣迹;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5.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2:00-2024年8月9日(星期五)17:00。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请电脑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910)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岗位条件需要则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4.注意事项。(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提供清晰的彩色电子照片。(2)请报考人员关注本人报名审核情况,如系统未审核通过,请及时按系统提示补充完善报名信息。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核由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根据6: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
 
1.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技能考试一起进行。笔试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满分100分;岗位技能测试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2.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要求比例的,按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对应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削减招录人数,岗位设置情况详见《计划表》;3.具体考试时间和成绩统一在“华坪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面试
 
1.按照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2.面试采取人机面试的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三)体检
 
体检由华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考察由华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华坪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1.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2.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给予试用期工资待遇和保障。六、其他事宜(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华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部分环节委托中测高科(昆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对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其他具体事宜,将及时在华坪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华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88-6128916。
 
(五)本公告由华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华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咨询电话:0888-6122423
 
附件:《华坪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
 
 
 
华坪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6日

2024年云南丽江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华坪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华坪县靶向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华坪县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自愿报名、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医学类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华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具体条件
 
报考具体条件见《华坪县紧密型医共体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2024年毕业生除外);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时间、地点
 
(一)招聘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二)招聘地点:华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楼大会议室。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按招聘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执业医师证(或考试分数合格证明)、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相应证明,并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企业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对考生提交的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
 
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测评由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
 
1.面试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面试考官组成:成立7人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面试考官须持证上岗,无《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面试考官。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程序上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至名额招满。
 
(1)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一次性补助10万元安家费。领取相应待遇的人员须在单位服务满5年,不满5年辞职或调动的需一次性退还10万元安家费。
 
九、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华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88-6121916
 
华坪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888-6121433
 
监督电话:华坪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888-612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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