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泸州合江县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合江县拟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15名,事业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岗)位
 
  公开考调职(岗)位详见《2024年合江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和《2024年合江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考调对象
 
  职位编码20240801001—20240801014为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岗位编码20240802001—20240802007为符合本公告及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考调职(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职(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职(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6.应当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4日,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地点
 
  1.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报名地点为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地址:合江县党政大楼3楼(304室),联系人:曾理,联系电话:0830-5269480。
 
  2.事业人员岗位报名地点为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2楼,联系人:杨三艳,联系电话:0830-5269814。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资格等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需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事业人员岗位需提供事业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
 
  4.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
 
  5.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1份。
 
  6.委托报名的需提供考生本人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考调的职(岗)位开考比例为3:1。
 
  (六)职(岗)位调整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和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岗)位的考调计划,并于2024年9月6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告。被取消职(岗)位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现场报名地点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
 
  (七)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和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4年9月11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请注意查询。
 
  五、测试
 
  (一)测试方式:笔试+面试。
 
  (二)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领取地点: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1楼1106室,联系人:杨三艳,联系电话:0830-5269814。
 
  4.笔试内容及最低分数线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将于2024年9月24日前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请注意关注。
 
  (2)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平均分×60%,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岗)位考调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与笔试成绩和排名一并公布,请注意关注。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领取地点: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1楼1106室,联系人:杨三艳,联系电话:0830-5269814。
 
  (3)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和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职(岗)位只递补一次。2024年9月29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递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
 
  (4)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
 
  (四)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将于2024年10月15日前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
 
  六、体检及政审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岗)位考调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审考察: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考调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和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递补,每个职(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经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和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向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和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和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岗)位的报考条件,由公开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0830-5269480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0830-5269814
 
  监督电话:
 
  合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合江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5229759
 
  附件:
 
 
 
 
 
  中共合江县委组织部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四川泸州合江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根据《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人社发〔2019〕67号)《合江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卫发〔2022〕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7日(不含)—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乡路546号,联系人:冯肖,联系电话:0830-5212717)。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合江县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合江县人民医院及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
 
  报考人员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但需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成绩。在测试、体检、考察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509891
 
  监督电话:0830-5262860
 
  附件: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四川泸州合江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根据《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人社发〔2019〕67号)《合江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卫发〔2022〕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7日(不含)—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乡路546号,联系人:冯肖,联系电话:0830-5212717)。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合江县人民医院公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合江县人民医院及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
 
  报考人员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但需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成绩。在测试、体检、考察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5509891
 
  监督电话:0830-5262860
 
  附件: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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