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9人公告
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区党群工作部抄告,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员岗位(一)6名、员岗位(二)3名(侦查岗,适合男性),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2.要求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民商法专业或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在本院工作,但己辞职、辞退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考生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三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报名表、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赣州经开区检察院(地址:赣州经开区金岭西路69号)302室报名及接受资格审查。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考察考生的法律文书制作(占60%)、书面表达(占20%)及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20%)。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2:1的,所有笔试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1.经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2.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0797—8681682、8681680(传真)。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高中教师30人公告
2019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
为了充实我区公办高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区高中教育事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公办学校在编在岗高中教师。现就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
本次共选调在编在岗高中教师3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7名、英语4名、物理4名、化学2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高中教师;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科高中;
3.必须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任教满五年以上,教学业绩优秀;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属省市学科带头人、省市骨干教师、全国奥赛金牌教练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gzkfq.gov.cn)通知公告(招聘考录)中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络和委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选调1人的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不低于5:1,选调2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1. 报名时间:5月5日-- 5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赣州市第五中学(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中学)A栋三楼。
联系电话: 0797-8320920、0797-8375125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3)本人任教年限和教学成绩证明,包括个人简历,职称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中选调学科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命题将参照高考试卷的结构和难易度(英语教师岗位不考听力)。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1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5;选调2人以上(含2人)的岗位,按入闱面试比例为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试讲。试讲内容为高中岗位学科相关课程。试讲前1小时,试讲者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后,当场备课、当场试讲。上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则按该岗位学科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有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及违规行为,一经查属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研究同意后,由区党群工作部签发干部商调函和录用通知,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如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无法调入档案或开具行政介绍信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
经考试选调的教师调入我区后先安排在文清外国语学校、厚德学校高中部任教(民办学校),待我区公办高中建成招生后,原则上安排到我区公办高中学校任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8375125。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生服务站招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生服务站(疾控中心)2019年特殊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生服务站(疾控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疾病预防控制岗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岗: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参照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27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雅路疾控中心二楼。 (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97- 8162583 ,疾控中心2109办公室。
3.报名须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填写《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赣州人事人才网下载)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考试。
(二)笔试。报名人数达到30人(不含30人)须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相关知识 ,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前10名(含10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生服务站(疾控中心)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加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1:1)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和赣州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单位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后,拟聘人员不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按成绩和程序依次递补。
(七)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八)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附件:计生服务站(疾控中心)2019年第二批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
2019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墓区管理7人公告
因墓区管理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墓区管理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墓区管理工作人员;招聘计划: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事业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以及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形象气质良好。
5.具有墓区管理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原定于2019年9月2日-9月6日,由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现将报名时间重新调整:2019年9月9日-9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社会事务管理局110A办公室。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联系人:林强 联系电话:0797-8375319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gzjkq.ganzhou.gov.cn/)下载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4.如成功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http://gzjkq.ganzhou.gov.cn/)发布核减的招聘计划数的公告。
(二)面试
由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等额人数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品行、日常表现、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及政审
经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在相应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政审主要审查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墓区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