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14人公告

  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岗位

  

  1.遴选单位: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2.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5年以上”是指必须满5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详见《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及《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方有效。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18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9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加试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依序递补一次。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面试分高者入闱体检和考察。

  

  2.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行考察。

  

  3.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4.补充说明:当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入闱体检。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5年方可报考(2014年10月31日之前安置)。

  

  2.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未满聘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例如:2014年11月1日(含)后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统筹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生(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医学)等各类项目。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4.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5.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6.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详见《2019年吉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

  

  1.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招聘1人公告

  

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吉安市驻粤流动党员委员会党务秘书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正式党员(限男性);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3、思想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耐心细致,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积极主动,执行力强,热爱党务工作 ;

4、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基础计算机操作技能;

5、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党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公文处理及文字功底扎实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1. 协助做好党委理论学习的计划制定、学习活动组织和记录备案;

2. 协助做好党委各种日常会议的筹备、组织、记录、建立党委组织生活档案;

3. 协助开展党委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

4. 协助开展党委各类党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协助开展各类党建考核工作;

5. 负责党建对内、对外宣传材料收集、整理和撰写;

6. 负责党委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7. 协助领导和同事完成党委的各项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2019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jarencai.com/)下载《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33室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地点、工资及待遇

工作地点为深圳,待遇面议,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试用期3个月。

七、办理聘用手续

所招聘人员与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广泛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华涵子 联系电话:13707060778

点击下载>>>

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吉安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吉安市林业工作站(吉安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站)和吉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林业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市林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8日中午12:00。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单位名称)+XX(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aslyjrskjk@163.com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电子免冠彩照。

  
(2)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

  
(3)提交学历、书等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现场资格审查

  
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8月13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九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请将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携相关原件材料及三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为网上报名的同底照片),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式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另行通知。

  
2.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3.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当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由市林业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面试、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吉安市林业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0796-8286358吉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89544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

  
2.监督举报电话:

  
0796-8289983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19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林业局

  


2019年7月11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19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青原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截止2019年3月1日);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7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3000米跑成绩×50%+100米跑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0% +立定跳远成绩×10%。(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上四天休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42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2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合同制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15879424371(王队长)

  
15979637944(李队长)

  
七、附件

  
附件1:青原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察政审表.doc

  
附件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消防员招录题库.doc

  
附件5:准考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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