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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公开选调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提升社区办事效能,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城市社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综合岗3名,财务岗1名)。主要从事公共就业、社会保障、扶贫、财务等相关岗位工作。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限本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年龄: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人员应为财会专业;   其他3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   3.在县属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2018年3月以前的在编工作人员)。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用情形的。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点繁荣社区)。联系电话:0796—7711996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②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⑥近3年度考核情况证明(2018、2019、202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县公开选调城市社区管理委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后,按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岗位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考察   面试后,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确定入闱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通过面试、考察后,等额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县政府网公示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县政府批准后,办理工作调动等手续。   附件:永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县公开选调城市社区管理委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4日      

井冈山市2021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井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性。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应届、历届大学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1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之间出生);身高1.60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7、左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力不低于4.5)。   5、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优先录用,招聘年龄可放宽5岁: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机动车驾驶证B2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红色培训(取得红色教育培训教师资格证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游泳、篮球特长等体育类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具有潜水证、救援证等相关证件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井冈山市新城区黄洋界大道)。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应征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二代身份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井冈山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井冈山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由应征人员从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上交。   3、资格审查   按照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闱资格。   4、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本次招聘名额。   4、考试   (1)体能测试   (a)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9时。   (b)地点:井冈山中学。   (c)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男)、双杠臂屈伸等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20%。   (d)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如未能达到规定比例,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同)。   (2)笔试   (a)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时。   (b)地点:井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c)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急维稳知识(以突发事件应对为主)和消防基本知识,详见附件。   (d)成绩宣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3)面试   (a)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9时。   (b)地点:井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c)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10分钟。   5、专职消防队员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25%+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体能测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同分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五、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前培训期内3000元/月每人,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后参照井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日常在井冈山市辖区消防队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市消防救援大队:戴副大队长(15070643520)赵队长15279715717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   附件1:井冈山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及报名表.docx   附件2: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导手册(题库).docx    井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吉安市国资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国资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文秘、法务、金融财政岗位人员各1名。   二、公开招聘的条件和资格   (一)招考条件   1.年龄25—30岁,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撰写和独立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具有专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人民币2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录用者,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含五险一金),食宿自理,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吉安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D座908室)。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三)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0796—8253307   联系人:王义标   邮箱:gzw8253307@163.com   附件:吉安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国资委    2021年3月28日      

2021年度吉安县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提高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性,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021年我县卫健系统将继续通过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调入岗位及人数      单位      岗位      人数      县人民医院      医生类      暂定8名,最终录用人数视县外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情况,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面试、考察后提出用人需求,报招聘选调领导小组择优选定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县中医院      医生类      县妇幼保健计划   生育服务中心      医生类      县疾控中心      医生类      乡镇卫生院      医生类      合计      8名      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预防医学专业,下同。   三、调入条件   (一)调入条件   1.户籍要求:   (1)在县外工作的吉安县籍、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在县外工作的非吉安县籍,但其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在吉安县的,且属我县需要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3)其他自愿(户籍不限)到吉安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技资格的医生类卫技人员。   2.其他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属财政拨款的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3周年(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麻醉、影像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调入乡镇卫生院的,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5)无违纪违法行为,近3年年度(即2018、2019、2020年度三年)考核必须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调入人员其他基本条件和有关说明: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调入人员的调入与调出单位应区域一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调动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单位调动到乡镇单位,但乡镇单位全日制一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毕业生,全日制二本影像、儿科、麻醉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直接调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在乡镇单位服务期满的免费定向培养本科生可先调入我县乡镇单位,至少试用1年,经我县考试考核、考察合格,报县政府批准后可调入县直医院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1.现场报名初审时间:2021年4月28-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初审须提交的材料:凡符合条件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工作单位及当地卫健委、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接受资格初审。具体证件为:   本人为吉安县户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执业证书、专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或安置文件及编制证复印件。本人非吉安县籍而配偶或父母在吉安县工作或落户吉安县的,还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或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自愿调入的,还须提供专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   (二)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审批。   1.面试:由人社、卫健等部门根据需要组织面试;   2.资格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再次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调入资格;   3.考察:由所在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出具无违纪违法证明,由用人单位、县卫健委及县人社局共同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将申请资料汇总,提出初步人选上报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审批:体检合格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及身份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与本县正式在编人员同等要求管理,调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吉安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入医生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doc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放射、康复、会计、计算机、文秘、团干等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40名。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30名;面向社会招聘10名。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30名,具体如下:   1、县直医院护理人员2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4名、县中医院6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   2、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5名。   3、县直医院检验人员3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10名,具体如下:   1、县中医院放射技师1名。   2、县中医院团干1名。   3、县直医院康复技师3名。其中:县中医院2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4、县人民医院计算机人员1名。   5、县直医院文秘人员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名。   6、乡镇卫生院会计人员1名。   7、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医生1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人数      岗位条件      招聘总人数      1      县直医院护理      县人民医院14人,中医院6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人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考试合格证明,40周岁及以下,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22      2      乡镇卫生院护理      乡镇卫生院5人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考试合格证明,40周岁及以下,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5      3      县直医院检验      县人民医院2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35周岁及以下,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      小计      30      面向社会招聘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人数      岗位条件      招聘总人数      1      县中医院放射技师      县中医院1人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专业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年及以上放射工作经历,30周岁及以下。      1      2      县中医院团干      县中医院1人      行政管理、体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      1      3      县直医院康复技师      县中医院2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      康复治疗学或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康复治疗技师证,1年及以上康复治疗工作经历,30周岁及以下。      3      4      县人民医院计算机      县人民医院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及以上计算机相关工作经历,30周岁及以下。      1      5      县直医院文秘      县人民医院1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      中文学、新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      2      6      乡镇卫生院会计      乡镇卫生院1人      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资格证,1年及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及以下。      1      7      县人民医院临床      县人民医院1人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规范化培训合格证,35周岁及以下。      1      小计      10      合计      40      说明:1、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认定:提供单位及社保证明、聘用合同或其它可证明的材料。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其它岗位没有加分。   (二)参加考试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其它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4月7-9日。地点为:工作单位。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4月12-14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统一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者报名。   (2)报名者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1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表1),如实填写。   (3)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考试费50元交本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由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汇总,并统一将报名材料、报名汇总表(见附表2)及考试费于4月12-14日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审核。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4)符合招聘条件,面向社会招聘的其它专业岗位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考试费50元,在4月12-14日报名期间到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   (5)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资格初审: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考资格及加分情况进行审核。   (三)加分公示: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县卫健委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四)笔试。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康复医学基础知识,适合临床医学、康复技师、放射技师岗位)、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适合护理人员岗位)、检验药剂类(检验、药剂基础知识,适合检验人员、药剂人员岗位)、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适合计算机、会计、文秘、团干岗位)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体检、资格复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审查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1年4月7-9日和2021年4月12-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资格初审:2021年4月15-16日。地点:县卫健委。   3、加分公示:2021年4月21-23日。地点:县卫健委院内。   4、发放准考证时间:5月6-7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   5、笔试时间:5月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吉安县2021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吉安县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docx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度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吉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激励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争先创优,现就公开选调部分基层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至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共10名。分别为:   1.县人民医院4名:会计、急诊科医生各1名,护理2名。   2.县中医院3名:药剂1名,护理2名。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药剂、护理各1名。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检验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在基层卫生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6年3月31日以前在卫生院参加工作),近3年年度(2018、2019、2020年度)考核都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属本县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法律处分后未满一年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二)岗位条件(见附表1)   四、选调方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相同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14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从县卫健委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吉安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将报名表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交到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考务费50元交县卫健委财审股。   3.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于4月15-16日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4.其他: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选调名额。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类、检验药剂类、会计类、护理类四类试卷,总分100分。5月6-7日发放准考证,领证地点:县卫健委。5月9日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录用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日制学历高者入围,全日制学历相同者,工龄长者入围。拟录用人员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资格终审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周。如因资格终审不符、其他特殊原因出现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递补一次。   考生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四)办理调动手续   将拟录用的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咨询电话:8432890(县卫健委)、8431221(县人社局)。   六、其它   本方案由县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docx   附件2:吉安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基层卫生院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吉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县委人才办下达的年度内需完成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引入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县直医疗卫生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吉安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中医院、吉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吉安县疾控中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及人数:临床类(含中医临床类)、影像、麻醉、检验、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岗位6人。   2、岗位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医学影像学类、麻醉学类、医学检验技术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中药学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面试、考察后,拟聘岗位与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用人需求报招聘领导小组择优选定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21年4月30日17时前直接到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用人单位需求,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则不予聘用。   (四)考察:考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报名资格及人事档案进行重点审查。考察结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等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根据个人意愿、单位需求及考察面试情况确定聘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提报县政府审批。   六、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聘用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联系电话:0796-8431221(吉安县人社局人事股),0796-8432890(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纪检监督电话:0796-8442808   附件:吉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吉安县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29日      

新干县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方案

  为满足新干中学、新干二中两所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优化师资结构,经研究同意,新干县拟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15名。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学科、数量   此次招聘具体岗位(学科)如下:            普通高中      新干中学      新干二中      合计      语文      1      1      数学      1      1      英语      4      1      5      物理      1      1      生物      1      1      2      政治      1      1      2      历史      1      1      2      地理      1      1      合计      10      5      15      备注:入闱考生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1届应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具有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聘任该资格人员。   (二)招聘条件(报考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2021届应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均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3.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人员的报考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上任教学科一致。   5.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报名者登录《新干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新干县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新干县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邮箱:xgjyrs@163.com。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6日半天,上午8:00—12:00。   资格审查地点:新干县教体局人事股(新干县金川镇环城南路18号)。   1.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历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具有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中小学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加分人员须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4)网上打印填好的《新干县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生资格复审时,必须佩戴口罩排队出示“健康码”、测体温。佩戴了口罩、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参加资格复审(健康码为红码者,禁止进入,并立即送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观察14天)。等候时,要求每位考生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资格复审当天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招聘方式   1.采取说课的方式。   (1)面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17日早晨7:00前到考点大门口,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了新干县教体局人事股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以示代表《准考证》),并佩戴口罩排队出示“健康码”、测体温。经审验,身份符合(暂且先摘下口罩比对身份证后再重新戴上)且佩戴了口罩、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指定的候考室集中。等候时,要求每位面试考生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面试当天考生在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室”内说课时除外)。   2.面试内容:详见《新干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2020年8月12日发布的《新干县2020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特岗教师招聘两类人员资格审查与面试公告》中的《各岗位学科面试内容(教材教学内容)》相应学科的面试内容。   面试前向面试者明确面试内容,当场备课(30分钟),当场面试(12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成绩计算方法:最后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5分,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加3分)。   根据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和考生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总成绩相同,则按学历高、年龄大依次为序优先】。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学科,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先按考生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排名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否则即使完不成招聘计划,也不予聘用。   (四)张榜公布和体格检查   2021年4月17日晚上18:00前在新干县教育网上向社会公布考生最后成绩和入闱体检考生名单,请有关人员自行即时关注有关公告,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2021年4月18日上午8:00前,入闱体检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约300元(费用自理)到新干县教体局二楼大会议室集中(须空腹),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到医院体检。体检前1天,因考生书面或短信(短信发送手机号码:13507960785)提出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空缺从该选调岗位按照考生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但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则不能递补。逾期未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空缺也不再递补。   (五)确定招聘对象和选岗   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拟录用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8:30前到新干县教体局二楼大会议室集中,分岗位学科按最后总成绩高低由考生自主选岗,并到新干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档案函,再于2021年8月1日上午12时之前到新干县人才交流中心提交人事档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提交人事档案的,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前提交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四、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录用对象与县教育部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负责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5年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按违约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教师招聘工作广受社会关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为成员单位的新干县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新干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96-2600131),负责办理教师招聘的日常事务。监督电话:0796-2611681。   本公告由新干县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新干县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日   附件1:新干县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新干县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信息汇总表.xls      

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吉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建设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5名森林消防员,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正义感;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森林消防工作。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   (3)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持有退役士兵证;驾驶证且有实际驾驶大车经验(B2照及以上优先)优先录取。   2.具有较强的新闻文字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各种类型的新闻稿件以及材料。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熟练使用单反照相机、视频摄像器材以AdobePhotoshop图像、视频等剪辑处理软件,有相关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4月15日,每天8:00-17:00。   2.报名地点: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吉安县高速路口往永阳方向500米右侧)   3. 联系电话:0796—8449968;郭:18702661890   4.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4月16日。   2.方式: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应聘人员,并制作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020年4月19日。   (2)地点:吉安县体育场。   (3)测试项目   单双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等4个项目,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35分,单双杠引体向上占25分,俯卧撑占25分,100米跑占15分)。   (4)体能测试项目达标或以上的,确定为入闱笔试人员。   2.笔试   (1)时间:2021年4月20日   (2)地点: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森林防火知识、应急维稳、消防、防汛、自然地质灾害救援等基本知识。本次考试设置题库1000题(题库附后),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题。   3.面试   (1)时间:2020年4月21日   (2)地点: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中一般有题本和考官读题两种形式。考试时间一般是6-10分钟左右,考官提问1-2道题,抽考题1-2道题。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4.总成绩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X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时间:2021年4月28日。   2.地点:吉安县人民医院。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城市消防救援和森林火灾扑救;   (3)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承担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   (6)依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公务员健康标准》;   (3)集中食宿,并按照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遵守严格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4)假期由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统筹安排采取轮休制度。   (二)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为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3000元/月,随工作年限增长,每年增长2%(60元)。   (2)工龄工资:10元/月,随工作年限增长,每年增长10元,不设上限。   (3)绩效工资:400元/月,不随工作年限增长。   (4)高危补助:800元月,不随工作年限增长。   (5)职务(岗位)津贴:中队长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班长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 200元;A类驾照的每月300元,B类驾照每月200元,驾驶员津贴须经大队聘用后方可享受。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6)出勤补助:除履行《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中明确的职责外,每出勤1次,由任务指定单位发放出勤费,出勤费标准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与任务指定单位协商。   2.办理“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岗前培训期内仅享受基本工资。   3.食宿按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森林消防队员的作训练服装。   4.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建设管理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试用期内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2021年4月2日   附件1:吉安县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吉安县森林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xlsx   附件3:《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培训考试题库》.docx      

吉安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15号)要求,现将吉安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639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0.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11.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18周岁以上指2003年4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岗位中未注明年龄要求的,一律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3.学历(位)条件。职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职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学位方可报考。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4.其他职位条件: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限本地户籍报考的岗位。是指2021年4月1日,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本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5、有关要求   (1)江西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6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考,需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2)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3)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4)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此次吉安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规定时间内不得调动。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至4月20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至4月2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5:00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入闱面试人员的面试准考证的一部分,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报名结束前一天公布岗位报考情况。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2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吉安市市区。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公共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   3.笔试注意事项。此项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合格线分数。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5.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为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6.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入闱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先后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时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或资格审查通过后且面试前七天,个人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七、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例如:考生笔试得分18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180×(60÷300)+80×(40÷100)=36+32=68分。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及市直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应在生产结束5个月之内继续完成体检及考察等后续程序,不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十一、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1.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监督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1:吉安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