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万安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工作力量,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其中战斗员岗位5名,驾驶员岗位3人,宣教岗位1人,通信员岗位1人。

  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2.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岗位要求:

  (一)战斗员

  (1)年龄在18至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出生),限男性。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3周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并优先录取:具有汽车维修、篮球、二级运动员以上、水电维修、绘画、演讲、摄影等技术特长以及原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二)驾驶员

  (1)年龄在22至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出生),限男性。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B1驾照以上,3年以上驾驶经验,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万安户籍者、退伍军人及消防退出人员优先。

  (三)宣教员

  (1)年龄在22至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出生),性别不限。

  (2)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

  (3)有较强的新媒体策划文案制作、执行能力。

  (4)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能单独完成新媒体内容的采编和发布等工作。

  (5)新闻、中文、广播电视、新媒体、数字传媒、动漫设计、摄影美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从业新闻、新闻视频、新闻活动文案策划等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四)通信员

  (1)年龄在18至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出生),限男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会公文写作,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会PS,CAD绘图等办公软件。

  (3)从事过文秘岗位和设计岗位工作经历的,具有车辆驾驶(C1)等技术专长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宣教岗位招聘方法见附件1)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当场测量身高和体重。

  3.报名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电站路消防站办公室。

  4.报名材料:应征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证明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双杠臂屈伸,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各占20%)

  2.成绩计算:综合评定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综合评定为合格的入围进行面试环节。

  (五)面试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等。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予以公示。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000元/月 f人,正式聘用后参照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在万安县辖区消防队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5779687120(罗站长),18963316305(王站长)

  附件1:宣教岗位招聘详情.docx

  附件2:万安县公开招聘专职队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万安县公开招聘专职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3月2日

  

  

2021年万安县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工作力量,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员。其中战斗员岗位5名,驾驶员岗位3人,宣教岗位1人,通信员岗位1人。

  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2.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岗位要求:

  (一)战斗员

  (1)年龄在18至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出生),限男性。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3周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并优先录取:具有汽车维修、篮球、二级运动员以上、水电维修、绘画、演讲、摄影等技术特长以及原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二)驾驶员

  (1)年龄在22至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出生),限男性。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B1驾照以上,3年以上驾驶经验,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万安户籍者、退伍军人及消防退出人员优先。

  (三)宣教员

  (1)年龄在22至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至1999年2月28日出生),性别不限。

  (2)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

  (3)有较强的新媒体策划文案制作、执行能力。

  (4)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能单独完成新媒体内容的采编和发布等工作。

  (5)新闻、中文、广播电视、新媒体、数字传媒、动漫设计、摄影美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从业新闻、新闻视频、新闻活动文案策划等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等限制。

  (四)通信员

  (1)年龄在18至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出生),限男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会公文写作,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会PS,CAD绘图等办公软件。

  (3)从事过文秘岗位和设计岗位工作经历的,具有车辆驾驶(C1)等技术专长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宣教岗位招聘方法见附件1)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当场测量身高和体重。

  3.报名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电站路消防站办公室。

  4.报名材料:应征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证明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资格审查。

  对应征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双杠臂屈伸,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各占20%)

  2.成绩计算:综合评定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综合评定为合格的入围进行面试环节。

  (五)面试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等。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予以公示。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000元/月 f人,正式聘用后参照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在万安县辖区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5779687120(罗站长),18963316305(王站长)

  附件1:宣教岗位招聘详情.docx

  附件2:万安县公开招聘专职队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万安县公开招聘专职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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