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公告
2022年度万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单位计划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资格条件
1.万安县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在基层工作满5周年服务期限;科级干部不能报考。
2.县内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包括教体、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其中: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必须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县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满试用期即可报名。按照身份与职位相匹配的原则,报考时只能选择与自己身份相匹配的职位。通过绿色通道等调动方式回县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须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专业不限。
9.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比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工作经历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行政中心1008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705291,联系人肖声茂);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2022年度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其中,县外在编在岗人员必须经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在县外工作的事业干部需要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5)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次选调考试报名分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等三类职位。(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为同一类职位)。报考单位事业的,报名时不分具体单位和具体职位。笔试、面试之后,经考察合格的人选,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单位。如果有放弃岗位的,则在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分数相同者,抽签决定选岗次序。
6.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分别不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若达不到人数要求,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因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根据职位计划数,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个职位的人选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人选,按职位总计划数再增加5人的名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人员递补。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组对入闱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情况。
当选调职位面试前出现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 5839805;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10355,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2022年度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2年江西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非编教师18人公告
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中午12:00
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于1987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学校先后被江西省政府授予省级重点技校,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江西省先进技工学校,荣获吉安市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校称号,荣获2019年度、2020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21年,学校被江西省委宣传部评为第六批江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014年12月,学校迁入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18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1.电气自动化专任教师(2人)
2.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专任教师(1人)
3.数控技术专任教师(3人)
4.机电一体化专任教师(2人)
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任教师(1人)
6.计算机广告制作专任教师(1人)
7.语文专任教师(1人)
8.数学专任教师(2人)
9.思政专任教师(3人)
10.英语专任教师(1人)
11.其他教师(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专业、学历、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24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名称+XX(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1492320606@qq.com。网上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电子免冠照片)(附件2);
(2)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做到真实有效;
(3)应聘人员应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现场集中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北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319室。
4.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和本人手写签字)、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两张1寸与报名表相同的照片及健康承诺书(手写签名)。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拟录
1.考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
2.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3号教学楼(具体安排张贴在教学楼一楼入口处)。
3.考试形式与成绩计算:岗位编号为1-10的考试形式由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试讲环节(末尾分数相同者一并计入)。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试讲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若试讲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岗位编号为11的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须达70分以上,低于70分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4.拟录: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四)现场资格审查、考试防疫要求及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
请自行下载附件3查看并打印健康承诺书手写签名。
根据防疫要求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学校官网通知。
四、体检、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体检前放弃聘用资格,则学校可以确定下一候选人,直接进入体检环节。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一学期;试用合格,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每月约3000元;另外享受午餐补助500元/月、年终考核奖300-400元/月、工会福利;工作满一年后,同时享受校龄津贴;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六、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咨询电话:0796-8263673
学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
公共交通:考生可乘坐11路、13路车到达学校
附件1: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8月招聘非编教师岗位表(18人).xlsx
附件2: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教师报名表.docx
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2年8月16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机关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峡江县机关事务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峡江县机关事务中心保安队长1名,后勤1名(聘用制,无编制)。
二、聘用人员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保安队长1名。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学历不限,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协警、消防、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后勤(帮厨)1名,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有二年食堂工作经验、在党政机关工作过且会做家常小菜者优先,有健康证。
3.坚决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4.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5.身体健康,肯吃苦耐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人员待遇
具体面议。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峡江县高铁新区城投大厦5楼511室)
2.报名所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双休日除外);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取前1名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合格人员,通知上岗后进入聘用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峡江县旭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事项
1、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本人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由峡江县旭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相关事项由峡江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0796-7108150(旭隆人力)
峡江县旭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招聘12人公告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专职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政府专职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员12名,男性,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持有B2驾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
三、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性;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灭火救灾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应届、历届大学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7;
5、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游泳技能、篮球特长等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具备任意一项技能或条件在总分成绩上加两分,总计不超过4分,招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政府专职员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核内容: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25日(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办公室(永新县湘赣大道315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永新县公开招聘专职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本次招聘名额。
(四)考试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a)时间:另行通知。
(b)地点:禾川中学体育场及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场。
(c)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等。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心理情况及承受能力。
3、考试总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为60分,面试为4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政府专职员招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正式录用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3000元每月,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标准执行。
2.政府专职员日常在永新县辖区各乡镇专职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5297962858(覃站长)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8827767022(刘站长)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并贯彻始终。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6日
附件: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