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招聘50名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2023年安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安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编制外合同制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权利,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德操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热心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本人或配偶为安福户籍且常住在县城区域(含城中村)1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的常住人员(提供房产证明、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自愿到安福县城市社区网格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工证、社区工作经验之一者,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处理数字信息和操作智能设备。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因违纪违法曾被解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美好安福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安福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
(2)户口簿或常住人口居住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1寸免冠近期照片两张;
(4)报名时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记入相关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报考。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要求: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举止仪表及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沟通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②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应试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和疫情防控要求;③考试合格线为65分(含),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并公示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造成名额空缺的,按排名依次递补。入闱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美好安福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1:1.5 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取最高学历者;最高学历仍相同的,取年龄最小者);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的入闱人员、时间安排和具体地点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美好安福微信公众号发布予体检公告;
3.相关要求。体检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在指定的公立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进入现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反馈后2天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弄虚作假或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在参加了考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按1:1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美好安福微信公众号公示7日。招聘成果两年内有效,期间如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参加了考试且经体检、考察合格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社区担任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合同。
三、薪酬待遇标准
1.招聘人员身份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
2.社区专职网格员的薪酬2400元/月(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全部费用)。
四、招聘咨询监督
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安福县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安福县民政局0796-7698332
安福县平都镇综治中心0796-7625123
安福县委政法委(县综治中心)0796-7636123。
监督举报电话:
安福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室0796-7626902。
安福县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67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79名,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2023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请考生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至17:00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下午17:00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题本为合订本。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一般岗位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备注有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5.考试结束后,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进行雷同分析,经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备注有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备注有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的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1.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报考时,属笔试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或所属县(市、区)咨询电话咨询。
市直及各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吉州区
青原区井冈山市
新干县:永丰县
峡江县吉水县
泰和县万安县
遂川县安福县
永新县
监督电话。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4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并优先录取:
1.持有机动车B2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安福县公园路3号)。
3.报名咨询电话:0796-7664180
4.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考试的内容、标准和成绩记取
1.招聘考试内容
政府专职员招聘考试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考试方式实施,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和立定跳远4项(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立定跳远各占20%);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2. 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招聘考试标准
依据安福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4.招聘成绩记取。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得分*70%+面试得分*30%。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试用期实行每周休息1天,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者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每月休息8天;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864元/月·人,正式聘用后5000元/月·人(含绩效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安福县各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免费提供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按被装发放标准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安福县专职队员日常量化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享受工会节日慰问,公休假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
六、附件
2023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选调县外优秀教师40人公告
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稳定性,助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计划选调县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共40名(不限学科)。
三、报名范围
县外教师报考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为吉水籍;
2.其配偶在吉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获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
5.获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艺体学科获国家级、省级组织的专业比赛个人或指导学生三等奖及以上,获设区市、县组织的专业比赛个人或指导学生二等奖及
中小学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并优先选岗:
1.省特级教师;
2.享受设区市市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人员;
3.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
5.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通过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满安置后还须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期间不能选调;
4.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免考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
7.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立场坚定,历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人社或教育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县外优秀教师于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吉水县中心幼儿园(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教师(含绿色通道)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编办出具的现工作单位性质及在编证明;
⑤政府办或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含安置)文件(含抄告单)复印件,复印件需调出方发文机关或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⑥本人非吉水籍,但配偶属吉水籍或在吉水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属吉水籍的证明材料或工作单位证明;
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⑧工作业绩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规、师德师风等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入闱体检:免考人员免考入闱体检。余下的选调计划用于参加考试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能入闱体检。考试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考察
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选岗
1.考察合格后,按原学校所属区域类型进行选岗。原单位属县城学校的安置到本县县城学校岗位;乡镇学校的安置到我县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不安置至文峰镇、金滩镇、醪桥镇)。
2.选岗原则:免考人员优先选岗。其余人员根据同一区域类型、同一学段,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考试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年长者优先)。
(六)工作调动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不少于5年。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聘任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解释。
2.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吉水政府网。
3.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4.咨询电话:0796-8680574(县教体局)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附件: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公告.docx
吉水县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