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第二批聘用制护士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19年09月02日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护士30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历要求
1、第一学历为: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1)2019年应届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历届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有二级甲等医院护理工作经历。
(三)年龄及身高要求
身高156cm(含)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19年9月6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毕业证书(包括高中毕业证),学位证书(本科及硕士)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
4、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5、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监察室、人事科、护理部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理论考试、操作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医院网站公布信息,请予关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包括考察)→正式录用。
四、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考试参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第五版)
五、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完成《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附件1),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档案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三)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时间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
七、待遇
录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制护理岗位待遇。
八、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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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2019年8月31日
2019年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岗位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19年08月15日讯:医院因工作需要,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产科医师1名、麻醉科医师2名、放射技师2名、病理技师1名、康复技师2名、导医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21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硕士需要);③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⑤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招聘分笔试和面试(导医岗位只需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合格者总成绩为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后,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待遇
录用后,享受相应岗位聘用制员工待遇。
五、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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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2019年8月14日
2019年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19年10月30日讯: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赣西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41名,现将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四、引进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采取医院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rmyyrsk@163.com)等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心血管方向+南昌大学+心血管内科病区”。医院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8270637588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1月5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简历、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各种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政审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完成《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附件1),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四)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
五、待遇
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按国家规定的待遇实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给予上编,待遇按国家政策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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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9日
2019年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硕、博士研究生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19年07月24日讯: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赣西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
四、引进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采取医院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投递(ycrmyyrsk@163.com)等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心血管方向+南昌大学+心血管内科病区”。医院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8270637588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7月29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简历、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各种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拟作为录用人选,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医院人事科对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因个人放弃或者因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
五、待遇
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按国家规定的待遇实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给予上编,待遇按国家政策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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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医院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