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医疗机构招聘的公告

  为了充实濂溪区医疗机构人员队伍力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服务及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濂溪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七楼703室,联系人:杨风,联系电话:0792-8251080。

  

3.报名方式:携带《濂溪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护理)资格证、医师(护理)执业证、医师(护理)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告之,请确保留存电话信息准确。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参加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下午14:00。

  

3.面试地点: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八楼802室。

  

4.面试内容:①医疗卫生专业岗位:采取结构化问答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2题选1题、内容围绕岗位基本知识)各占50%。②其他专业岗位:面试内容围绕岗位职责和个人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考生作自我介绍严禁报出真实姓名,否则面试成绩计零分。

  

5.面试流程:候考—抽签—入场—抽题—答题—退场—等候—当场公布成绩—签字确认。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7.体检拟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闱人员。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否则调减聘用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

  

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应聘者一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办理医保及工伤保险,社保按劳务合同约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面试考生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13:30开始进行抽签,13:45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再不得进入考场。

  

2、自我介绍是必考题,自我介绍是严禁介绍真实姓名,只能介绍应聘岗位。

  

本公告由濂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濂溪区卫健委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濂溪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岗位表

  

序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
1濂溪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科医师(西医)内科学、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2人
中医师中医学、中医专业或中医骨伤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学历,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2人
康复治疗师运动康复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1人
中药师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职称。1人

备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

  

附件2:

  

濂溪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报名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照片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 业
应聘单位 及岗位
本 人 主 要 简 历 ( 含 学 历 )年、月——年、月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
本人主要表现及专业特长

2021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教体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31人公告

  柴桑区教体局2021年从农村小学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整合优质教育资源,解决城区小学师资相对不足的矛盾,按照建设师德高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的目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城区小学教师编制空缺情况,经柴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通过考试,面向全区农村小学选调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一、选调学校、人数及学科

  1.选调学校:柴桑区第一小学、柴桑区第二小学、柴桑区第三小学、柴桑区第四小学、柴桑区第五小学。

  2.选调人数及学科:

  柴桑区第一小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3人。

  柴桑区第二小学2人: 语文2人。

  柴桑区第三小学15人: 语文6人、数学3人、英语4人、

  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柴桑区第四小学3人: 语文2人、数学1人。

  柴桑区第五小学6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二、选调方式、报考条件及程序

  2021年柴桑区第一小学、柴桑区第二小学、柴桑区第三小学、柴桑区第四小学、柴桑区第五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对象仅限本区乡(镇、场)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1.选调方式:选调采用笔试考试的方式。

  2.报考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教学能力强、深受师生欢迎、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在职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四十岁(即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龄满5年以上(专指在柴桑区农村学校从教时间,不含人事代理时间、外地从教时间),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报名对象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层次、相应学科。

  3.报名及录用程序:

  ①报名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②报名地点:柴桑区教体局人事股

  ③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中心小学校长签字同意报名后加盖公章,报名时须签订承诺书,学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人现工作学校、从教时间及年限、近五年以来的年度及师德考核结果(由学校在同意报名材料上注明)。

  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按学科报名,不分学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自主选校。

  ⑤考试

  考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柴桑区第三小学

  考试内容:考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所有报名对象的考试内容均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设置总分为100分。

  准考证:请考生凭身份证在8月25日上午八点半之前到考点学校考务办公室领取。

  ⑥招考对象的录取

  根据学科计划名额,按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选校确定录取对象,并报请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技术职务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任教年限长的对象。

  对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为1:1或低于1:1的学科,考试成绩为末位的考生,其考试成绩须达到1:1岗位以上学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达到本考场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录取。

  通过考试选调调入新单位的教师,应在调入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调入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用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⑦公示

  经过考试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在柴桑区政府网公示。

  三、选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认真做好参加招考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参加选调的教师,要严格按要求如实提供本人的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凡发现在此次选调过程中有舞弊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录用后不按承诺书办理相关手续的,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3.招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报名及考试过程中,请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凡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教师报名及考试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2021年8月17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彭泽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办公室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7.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7);

  8.新冠疫苗2剂接种凭证或者医院开具的不宜接种禁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由选调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面试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同一岗位未位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要求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选调;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选调的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选调。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选调。参加选调人员均需现场填报《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8)。

  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本公告由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2日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3: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doc

  附件4、6、7、8.doc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21年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1人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男性,31名。其中灭火救援员岗位20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5名(B2驾驶证以上)、文书岗位5名,厨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年龄放宽5岁)。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A2以上驾照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浔阳区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文书在应招人员中选取,不单独进行招聘,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者,可视情优先。厨师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学历不限,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厨艺,吃苦耐劳,爱干净。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8:00至10月15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5761848@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联系方式:18870240735 周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中国浔阳网 (http://www.xunyang.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8日8:00至20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浔阳区湓浦路109号(九江租界旧址旁),联系电话:1887024073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区人社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消防大队,浔阳区湓浦路109号(九江租界旧址旁)。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

  

灭火救援员、文书岗位:3000米跑、100米跑、4×10

  

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

  

驾驶员岗位:1500米、俯卧撑项目。

  

厨师岗位:以厨艺水平、面试为准,体能项目作为参考。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15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15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2)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考生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

  

体能测试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组织,考试时间、地点、项目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在中国浔阳网网上公布。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闱,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考核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1)灭火救援员、文书岗位: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未通过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前),工资标准确定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聘任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700元/月及高危补助800元/月和其他待遇的标准。

  

(2)驾驶员岗位:

  

参照灭火救援员标准,在其工资标准上另加500元岗位补贴。

  

(3)厨师岗位:

  

工资标准暂按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待正试通过后,再议。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2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成立九江市浔阳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由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官任组长,成员由区人社局、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九、监督、咨询电话

  

浔阳区人社局:0792-8239834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18870240735

  

附件:

  

附件1: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浔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 24日

  

原文标题:2021年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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