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1.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3.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三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类,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其中,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需从事殡改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财政、民政等工作经历以乡镇或所在单位认定为准,同时结合个人档案认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将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民政局 5701202;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01204,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工信局招聘2人公告

  2.报名地点:万安县工信局办公室(万安县园区管委会院内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96—570145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工信局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工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名额。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工信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万安县工信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工信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万安县工信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3.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万安县工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核由万安县工信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考核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工信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万安县工信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

  

(2)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入职前签定至少工作一年承诺书。实行聘期考核制,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予以辞退。

  

(3)待遇。参照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2600/月(含五险),2020、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就业局相关补贴。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未尽事宜,届时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上公布。

  

2.公开招聘工作由万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3.咨询电话:万安县工信局0796-570145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工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万安县工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万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7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50人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1

  

护理岗

  

K01

  

47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及以上资格或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2

  

检验岗

  

D01

  

3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及以下

  

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合计

  

50

  

面向社会招聘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1

  

县直医院急诊科医师岗

  

A01

  

7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因院前急救劳动强度较大,适合男性。

  

县人民医院3名
县中医院4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2

  

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

  

A02

  

1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3

  

县人民医院内窥镜室临床医师岗

  

A03

  

1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

2022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05日-2022年12月25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月休六天、工作满一年月休8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罗站长:18779943119 龚指导员:15170809921

  七、附件

  附件一青原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二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察政审表.docx

  附件三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附件四消防员招录题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