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技工学校招聘国企编制教师17人公告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宁波市镇海区技工学校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国企编制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市镇海区技工学校(下文简称“区技工学校”)为镇海区“十四五”重点工程,由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镇海国企)共同举办,是一所集中职教育、技能培训、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技工院校。学校秉承“大德至真、大工至精”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入贯彻“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以“铸品德、强专业、谋发展、创品牌”为办学目标,为本土培养中、高级技工人才。学校紧紧围绕镇海区重点产业集群建设,设置绿色石化(新材料)、装备制造(智能装备)、现代服务三大专业群,下设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与宁波技师学院合作办学)、化工分析与检验、化工工艺、数控加工、机电一体化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六大专业,现有全日制教学班15班,在校生近450人。新校区选址镇海区蛟川街道,规划占地约75亩,总投资5.5亿元,建筑面积达5.4万平方米,按照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建造,建成后每年预计将为社会输送约600名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分文化课、专业课(一体化)两类,有13个岗位,共招聘17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
 
2.国(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国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毕业证书)。
 
五、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1988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面谈(现场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截止至2024年6月7日16:00。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https://zhjgzp.chinazhz.com/#/网站(下文简称“报考网站”)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及时保存,逾期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等不相符者,不能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线上资格初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告。
 
(二)面谈(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现场资格复审)。面谈(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纸质资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附件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如面谈(现场资格复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告。
 
通过面谈(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登录报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三)考试
 
考试环节的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总成绩按权重计算。
 
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项,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试含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项,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含综合知识和写作)等。文化课教师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课(一体化)教师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实操技能。专业课教师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
 
3.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等。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专业课教师岗位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也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各项成绩都相等的安排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录用考察相关文件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考察还需审核报考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者淘汰。
 
(六)确定录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宁波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国家和省市区出台有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如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区技工学校商议,并报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再作出决定。
 
2.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录用人员不服从区技工学校统一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区技工学校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区技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区技工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专职教师岗需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区技工学校将视情解除聘用关系。
 
4.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整个招聘过程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培训班。任何兜售相关资料、信息的行为与区技工学校无关。
 
5.考试、体检、确定录用人员等相关情况适时在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0574-86596199;
 
监督电话:0574-8657508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拨打。
 
 
 
 
 
 
宁波市镇海区技工学校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面向全国招引高水平体育教练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一体建强“三支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和体育强区战略,提升鄞州区竞技体育的竞争力,带动鄞州区体育产业发展,满足体育市场需求,鄞州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引高水平体育教练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考察、签约、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引条件、岗位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目前从事体育竞赛或体育带训教练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体育竞赛(带训)经验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引岗位和范围详见下表:
 
 
 
三、招引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5年9月1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下同)发送至报名邮箱gd@nbyz.gov.cn,文件名为“姓名+项目名称”。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已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筛选,分批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确认后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名单。
 
(二)考核考察
 
本次招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现场试讲、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现场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专业运动知识传授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带训能力、实践研究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考核结束后,将现场试讲和面试考核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现场试讲×40%+面试考核×60%。根据考核成绩并结合综合因素,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通过后,按照“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入围签约、体检人选名单。
 
(三)签约与体检
 
入围签约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与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相关协议。体检工作由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新引进人才纳入鄞州区教育局事业编制体育教练员管理,须自愿服从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分配安排训练点及项目教练员岗位;按照人才分类相关规定享受引进补助、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月度津贴等相关待遇;符合招引条件但尚未取得教练员资格证书的,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教练员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新引进人才及其家庭在宁波市六区无住房的,在鄞州区工作期间可按规定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配偶工作等事宜可按照鄞州区有关政策优先落实。
 
3.新引进人才实行协议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离职的须按规定退还人才引进相关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聘期考核合格后予以续聘。
 
高水平体育教练员招引工作已列入鄞州区长期人才引进计划,具体按照“一人一议”方式落实。
 
本公告解释权归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本次人才招引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189518、0574-89293392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283373
 
 
 
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面向全国招引高水平体育教练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一体建强“三支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和体育强区战略,提升鄞州区竞技体育的竞争力,带动鄞州区体育产业发展,满足体育市场需求,鄞州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引高水平体育教练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考察、签约、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引条件、岗位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目前从事体育竞赛或体育带训教练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体育竞赛(带训)经验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引岗位和范围详见下表:
 
 
 
三、招引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5年9月1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下同)发送至报名邮箱gd@nbyz.gov.cn,文件名为“姓名+项目名称”。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已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筛选,分批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确认后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名单。
 
(二)考核考察
 
本次招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现场试讲、面试考核方式进行。现场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专业运动知识传授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带训能力、实践研究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考核结束后,将现场试讲和面试考核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现场试讲×40%+面试考核×60%。根据考核成绩并结合综合因素,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通过后,按照“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入围签约、体检人选名单。
 
(三)签约与体检
 
入围签约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与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相关协议。体检工作由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新引进人才纳入鄞州区教育局事业编制体育教练员管理,须自愿服从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分配安排训练点及项目教练员岗位;按照人才分类相关规定享受引进补助、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月度津贴等相关待遇;符合招引条件但尚未取得教练员资格证书的,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教练员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新引进人才及其家庭在宁波市六区无住房的,在鄞州区工作期间可按规定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配偶工作等事宜可按照鄞州区有关政策优先落实。
 
3.新引进人才实行协议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离职的须按规定退还人才引进相关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聘期考核合格后予以续聘。
 
高水平体育教练员招引工作已列入鄞州区长期人才引进计划,具体按照“一人一议”方式落实。
 
本公告解释权归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本次人才招引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189518、0574-89293392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283373
 
 
 
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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