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湖州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下发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招录与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吴卫计〔2018〕36号)、《关于吴兴区基层医疗单位编外人员招录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吴卫健党委〔2024〕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编外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社会人员须目前仍在岗,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29日,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下午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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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拍照或者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③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⑤其他佐证材料。
 
社会人员: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职称证书(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其他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④目前仍在岗的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6日下午16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
 
(三)考核测试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如报名人数超过1:10,在面试面谈前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员。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分职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作自行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视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在此次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0572-2551777。
 
4.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招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卫生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织里院区)

朱老师

0572-3922515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卫生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八里店院区)

凌老师

0572-2216375

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卫生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妙西院区)

胡老师

0572-3121830

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中心卫生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埭溪院区)

潘老师

0572-3981453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卫生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保健集团东林院区)

章老师

0572-3330532

湖州市吴兴区环渚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环渚龙泉院区)

杨老师

0572-2370811

湖州市吴兴区月河飞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月河飞英院区)

黄老师

0572-2585616

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滨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仁皇山滨湖院区)

杨老师

13511210391

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凤凰院区)

张老师

0572-3910705

湖州市吴兴区杨家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杨家埠院区)

史老师

0572-2973606

湖州市吴兴区康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保健集团康山院区)

张老师

19957282698

 

5.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吴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法定工作日):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浙江湖州吴兴区招聘教师8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吴兴区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4名,具体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
 
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同)生源或吴兴区户籍或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
 
第一类:吴兴区生源或吴兴区户籍或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第二类:在吴兴区范围内的幼儿园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在职在岗编外教师。
 
以上招聘对象中,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4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下同)。
 
报考中小学职位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基本匹配;
 
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同学科职位;初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同学科职位;小学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小学相应学科职位;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幼儿园职位;
 
5.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吴兴区乡镇幼儿园在职在岗编外教师报考乡镇幼儿园职位的,在乡镇幼儿园连续任教满10年和15年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乡镇幼儿园在职在岗编外教师只能报考幼儿教育B组;
 
6.报考义务段语文和义务段数学岗位的,要求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人员聘满三年后无条件服从组织重新分配岗位;
 
7.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8.幼儿园“连续任教一年及以上”指2023年8月31日前任教且至今一直在岗(不含实习和临时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6月30日下午15时。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拍照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的可不提供;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③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第二类招聘对象学位证书可不提供;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在职在岗编外幼儿教师提供任教经历相关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幼儿园教师第二类招聘对象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下午15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线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日下午15时。笔试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该职位缴费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公布。如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5日24时。
 
(三)笔试
 
笔试以考核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入围面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6日(星期六),笔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面试开始前两天以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教学能力测评”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教学能力测评的形式为微型课,主要测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及课堂教学素养。技能类学科(主要指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和幼儿教育职位)还需考核教学基本功,主要测评教学基本技能技巧,按照微型课占80%、教学基本功占20%的比例计算技能类学科教学能力测评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遇末位笔试、面试均同分的,则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志愿择校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组织择校,分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依次现场填报志愿,选择学校。最终成绩并列的,由面试分数高者先选择学校。因怀孕等原因未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暂缓参加志愿择校。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4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优惠政策。来吴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3.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考核且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4.报名时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见习期(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5.吴兴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吴兴区赴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面向全国择优选聘2024届优秀教育人才以及2024年择优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并入围体检的考生不得报考;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0572-2289281(区教育局),0572-2289373(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附件1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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