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5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拟于2024年7月组织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简称榕江实验室,具体地址在揭阳市粤东新城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工作内容主要为从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事务。
 
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12万元(每月2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审”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6:00。以邮箱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825077107@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xx岗位+姓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填报岗位
 
确认报名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有请提供);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4、资格初审
 
榕江实验室及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审核报名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作出初审意见,初审工作将于7月2日开始,7月10日前完成。
 
5、查询结果
 
报名者请于报名期间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名申请尚未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6、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或经初审建议更改报名岗位的,请于2024年7月10日15:00前登录邮箱回复确认报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7、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2)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名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名。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名。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入围面试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中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有关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专业面试的方式。报名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安排在同一评委组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中旬。线下面试地点初定在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会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方网站公布或邮件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广东揭阳市揭东区招聘教师212人公告(第二批)

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批准,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165个岗位(高中教师岗位36个、初中教师岗位37个、小学教师岗位92个),招聘教师2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定向生或委培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聘人员可以以非最高学历报考,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专业和教师资格等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3)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代码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3)”的研究生,按其专业研究方向报考对应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5)”“小学教育(专业代码为B040107)”的,按其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报考相应的小学岗位,若其专业没有列出培养方向的,则以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报考相应的小学岗位。除以上列明的专业及《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资格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4.其他要求

 

(1)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于资格复审时提供。

 

(2)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均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规定且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向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其中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查阅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下午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

 

(2)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上传材料清单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学历材料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已参加认定但未取得证书的,提供认定机构受理凭证)。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的扫描件:“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6)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校核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http://www.qgsydw.com)进行考试网上报名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0日下午4: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揭阳市”——搜索——选择所报考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本场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6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名次并列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到现场参加,本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即取消其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统一用A4纸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②身份证。

 

③笔试准考证。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教师资格证书。

 

⑦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⑧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需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面试时间为每人12分钟。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选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一个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要求工作调动。聘用人员获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阳市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查询。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揭阳市揭东区教师招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2024年广东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5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拟于2024年7月组织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简称榕江实验室,具体地址在揭阳市粤东新城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工作内容主要为从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事务。
 
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12万元(每月2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审”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6:00。以邮箱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825077107@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xx岗位+姓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填报岗位
 
确认报名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有请提供);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4、资格初审
 
榕江实验室及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审核报名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作出初审意见,初审工作将于7月2日开始,7月10日前完成。
 
5、查询结果
 
报名者请于报名期间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名申请尚未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6、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或经初审建议更改报名岗位的,请于2024年7月10日15:00前登录邮箱回复确认报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7、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2)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名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名。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名。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入围面试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中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有关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专业面试的方式。报名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安排在同一评委组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中旬。线下面试地点初定在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会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方网站公布或邮件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广东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5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拟于2024年7月组织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三、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在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简称榕江实验室,具体地址在揭阳市粤东新城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工作内容主要为从事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事务。
 
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12万元(每月2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审”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6:00。以邮箱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825077107@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xx岗位+姓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填报岗位
 
确认报名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有请提供);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4、资格初审
 
榕江实验室及揭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审核报名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作出初审意见,初审工作将于7月2日开始,7月10日前完成。
 
5、查询结果
 
报名者请于报名期间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名申请尚未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6、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或经初审建议更改报名岗位的,请于2024年7月10日15:00前登录邮箱回复确认报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7、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2)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名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名。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名。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入围面试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中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有关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专业面试的方式。报名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安排在同一评委组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中旬。线下面试地点初定在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组织实施单位向考生公布。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揭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会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方网站公布或邮件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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