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招聘9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我区各行业专业类型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地推进玉泉区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93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为达成拟招录人员与招聘单位岗位相匹配这一聘用目标,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二)考察期满合格后,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初始工资薪酬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受聘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从次年1月起增加教师岗位绩效,具体标准按照《玉泉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绩效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66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考教师岗位的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集体户不符合报考条件)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各类岗位可不限户籍,不包括2024年新分配到玉泉区服务的项目人员) 。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报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8.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不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为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1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已纳入玉泉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体系的仍在职的工作人员;
 
  6.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6月26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9 时- 7月10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照片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会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不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也会及时退回给考生并说明不通过原因。
 
  资格初审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 7月11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招聘岗位表》中拟报考的岗位备注的电话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最低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7月11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3年、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录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hhpta.org.cn),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玉泉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的考生予以退费。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5.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调剂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原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重新报考的报名人员已完成交费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18日9时至7月19 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 笔试
 
  (一)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类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试卷出现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本次考试加分范围
 
  少数民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四类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1.25分。
 
  (四)各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具体笔试时间段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资格复审。
 
  2.各类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同等学位证书的还需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国外留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4)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公章(证明需该代课教师所授学科组2名以上正式教师签字予以证明其代课教师身份),同时提供学校代发工资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以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可不限户籍这一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玉泉区的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内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结束前未能及时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件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凡存在递补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这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如出现资格复审后某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0的特殊情况,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可调整这一招聘岗位的计划至其他急需紧缺且进入面试比例大于1:3的招聘岗位上。调整后的进入面试岗位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5.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其他单位所属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含)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 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征信、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考核通知后,在考核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含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考察期内主要考察受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相匹配程度,考察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471—5687033
 
  0471—35936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招聘9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我区各行业专业类型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地推进玉泉区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93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为达成拟招录人员与招聘单位岗位相匹配这一聘用目标,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二)考察期满合格后,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初始工资薪酬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受聘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从次年1月起增加教师岗位绩效,具体标准按照《玉泉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绩效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66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考教师岗位的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集体户不符合报考条件)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各类岗位可不限户籍,不包括2024年新分配到玉泉区服务的项目人员) 。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报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8.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不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为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1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已纳入玉泉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体系的仍在职的工作人员;
 
  6.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6月26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9 时- 7月10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照片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会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不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也会及时退回给考生并说明不通过原因。
 
  资格初审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 7月11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招聘岗位表》中拟报考的岗位备注的电话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最低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7月11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3年、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录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hhpta.org.cn),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玉泉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的考生予以退费。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5.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调剂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原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重新报考的报名人员已完成交费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18日9时至7月19 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 笔试
 
  (一)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类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试卷出现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本次考试加分范围
 
  少数民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四类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1.25分。
 
  (四)各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具体笔试时间段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资格复审。
 
  2.各类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同等学位证书的还需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国外留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4)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公章(证明需该代课教师所授学科组2名以上正式教师签字予以证明其代课教师身份),同时提供学校代发工资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以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可不限户籍这一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玉泉区的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内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结束前未能及时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件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凡存在递补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这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如出现资格复审后某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0的特殊情况,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可调整这一招聘岗位的计划至其他急需紧缺且进入面试比例大于1:3的招聘岗位上。调整后的进入面试岗位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5.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其他单位所属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含)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 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征信、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考核通知后,在考核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含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考察期内主要考察受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相匹配程度,考察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471—5687033
 
  0471—35936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招聘93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我区各行业专业类型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地推进玉泉区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93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为达成拟招录人员与招聘单位岗位相匹配这一聘用目标,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二)考察期满合格后,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初始工资薪酬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受聘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从次年1月起增加教师岗位绩效,具体标准按照《玉泉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绩效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66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考教师岗位的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集体户不符合报考条件)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各类岗位可不限户籍,不包括2024年新分配到玉泉区服务的项目人员) 。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报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8.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核发机关落款盖章日期为准);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26日(不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为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1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已纳入玉泉区合同制工作人员薪资管理体系的仍在职的工作人员;
 
  6.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6月26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9 时- 7月10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照片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会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不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也会及时退回给考生并说明不通过原因。
 
  资格初审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 7月11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招聘岗位表》中拟报考的岗位备注的电话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最低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
 
  2024年7月8日9时-7月11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单科报考费为70元。202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3年、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录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hhpta.org.cn),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考生退费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玉泉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的考生予以退费。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5.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调剂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原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重新报考的报名人员已完成交费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18日9时至7月19 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 笔试
 
  (一)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各类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试卷出现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本次考试加分范围
 
  少数民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四类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1.25分。
 
  (四)各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具体笔试时间段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资格复审。
 
  2.各类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同等学位证书的还需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国外留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4)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公章(证明需该代课教师所授学科组2名以上正式教师签字予以证明其代课教师身份),同时提供学校代发工资流水等有效证明材料。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以在玉泉区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岗位可不限户籍这一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玉泉区的基层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内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原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结束前未能及时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有效证件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凡存在递补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这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如出现资格复审后某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0的特殊情况,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可调整这一招聘岗位的计划至其他急需紧缺且进入面试比例大于1:3的招聘岗位上。调整后的进入面试岗位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5.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其他单位所属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含)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 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征信、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考核通知后,在考核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含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考察期内主要考察受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相匹配程度,考察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471—5687033
 
  0471—35936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5人公告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通信指挥保障能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请阅读附件1《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工作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对岗位的分配和调整;
 
  5.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户籍不限,具体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7.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组织或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有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腰椎间盘突出、癫痫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13.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4.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流程
 
  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笔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09:00—7月12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24: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对于体能测试或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4)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凡是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信息登记表》;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测试通知单》,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测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
 
  (四)体能测试(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附件2)进行。
 
  1.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测试通知单》及报名网站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立定跳远、④俯卧撑;
 
  3.体能测试实行总分制,单项满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4.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5.有关要求
 
  (1)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测试通知单》进入考点;
 
  (2)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
 
  1.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可按照实际人数开考;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采用上机考试;
 
  3.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六)心理测试
 
  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后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不超过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按照体能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不超过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
 
  2.各岗位有相关从业经历者,需提交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个体工商户除外);
 
  3.所有岗位均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届时请保持手机畅通。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退役军人及退役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本人征信报告。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及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
 
  4.面试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综合成绩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依次以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凡是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报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2.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本次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设立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录用期内,重型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岗、指挥中心接警员岗、特种车辆驾驶岗试用期3个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采取封闭式集中培训2个月,分散式集中培训1个月的方式进行),新闻宣传岗、综合保障岗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分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分岗位津贴、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绩效奖金分平时考核绩效奖和年度考核绩效奖,所有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遵循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晋级以及优胜劣汰(试用期不纳入绩效考评)。
 
  (三)单位提供食宿。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报考人员考试诚信要求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系统生成笔试或体能测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三)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监督和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0471-518697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
 
 
 
  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领导小组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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