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慈溪市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经研究,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若干名,派遣至慈溪市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工作。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待遇按浒山街道核定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要求
 

岗位及人数

性别

年龄

要求

教师若干名

35周岁以内(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与专业相符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保育员若干名

48周岁以内(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及以上学历,高中或幼教中专学历者优先。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食堂人员1名

不限

48周岁以内(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及以上学历,有食堂烹饪经验者优先。

公共保洁1名

50周岁以内(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热爱幼儿园工作,对孩子有耐心和爱心,对工作有责任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符合幼儿园教职工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浙江省户籍(以2024年7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初审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
 
报名者扫下方二维码填写《慈溪市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教职工招聘报名登记表》。
 
 
(应聘教师者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电子稿,于7月10日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229195184@qq.com),逾期不再受理。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1日。
 
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1.教师
 
时间:2024年7月12日(暂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1)资格复审
 
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教学基本功测试。
 
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
 
(3)专业能力测试。
 
测试成绩满分为70分。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相加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等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以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确定最终排位。
 
2.其他人员
 
时间:2024年7月13日(暂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1)资格复审
 
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面谈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学前教育教职工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签订劳动合同。若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规定
 
1.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相关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18958399508 19032310050
 
慈溪市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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