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永嘉县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5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非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5名,具体幼儿园另发。
参加我县2024年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考试,并兼报本次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考生,其笔试成绩用于本次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二)永嘉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2024届毕业生户籍放宽到温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温高校学前教育2024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专业要求如下: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早期教育专业、音乐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美术专业、美术教育专业、舞蹈专业、舞蹈教育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幼儿保育专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及学前教育方向的其他专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8:30-17:3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
3.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
4.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占70%)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占30%)。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7月25日上午9时—2024年7月27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并缴费确认的报名考生登录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录取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岗位选择。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幼儿园。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3.岗位递补。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包括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录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服务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处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除本公告“(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7月7日起至7月17日止。考生对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2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四)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六)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对已经选择录取岗位,但放弃录取资格的,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和下年度参加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九)待遇与保障。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3年期限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年人均10.28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县教育局制定发放办法核算发放给幼儿园;为鼓励支持山区农村幼儿园,从总额中统筹不高于5%经费用于提高山区农村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遇。各幼儿园按教育局发放办法和本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发放。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总额列入县财政预算。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管理事项按《永嘉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由永嘉县保安服务公司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教师,可以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考试。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主办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三)咨询电话:0577-67222872、0577-67222061。
(十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3.doc
1.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2.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3.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委托书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7日
2024年浙江温州永嘉县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为满足永嘉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4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3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招聘1名,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4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承认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审查认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201、202、203),仅限从永嘉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应征入伍,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面向“村社正职干部”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301),处于停职或歇职状态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任职满2年的现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近两年(2022、2023年)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定档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五)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302),仅限永嘉县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永嘉县连续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满2年;
2.在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在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等次。
(六)永嘉县内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报考,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考。
(七)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八)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8月2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8月22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8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25日上午11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kszx57756568@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邮件发送后须电话联系人事考试中心0577-57756568确认。
(三)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8月26日下午17时前到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改报名(地址:永嘉县上塘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03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
2.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永嘉县内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参加招聘的入围对象,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县外在编事业人员(含行政工勤)参加招聘的入围对象,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其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并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村社正职干部”、“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提供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核。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核
1.体检对象确定: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5.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各用人单位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我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考核对象,要主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
6.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用人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8月7日起至8月18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13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14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按照永嘉县人才政策相关精神,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附件1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4年8月19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六)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咨询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7951821;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77—57756568。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十一)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浙江温州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永嘉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递补3名(详见附件1,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永嘉县户籍(以2024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3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本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3日、14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3.材料及顺序:
(1)《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并附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为8月24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22日9:00-17:30,领取地点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录和递补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递补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及递补人员信息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本次招录实行递补制,递补对象按照位列拟录用对象名次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递补有效期为一年(自拟录用和递补人员公示期满次日起算),一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直接录用递补人员。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检察院统一监制。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依规定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电话:0577-6720108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永嘉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7-67201012;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7-67201087。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浙江温州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永嘉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递补3名(详见附件1,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永嘉县户籍(以2024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3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本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3日、14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3.材料及顺序:
(1)《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并附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为8月24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22日9:00-17:30,领取地点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录和递补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递补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及递补人员信息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本次招录实行递补制,递补对象按照位列拟录用对象名次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递补有效期为一年(自拟录用和递补人员公示期满次日起算),一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直接录用递补人员。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检察院统一监制。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依规定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电话:0577-6720108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永嘉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7-67201012;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7-67201087。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