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通化市东昌区人才专项计划招聘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24人。其中,专项招聘14人,面向社会招聘10人。专项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通化市东昌区“人才专项”计划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10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40),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要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凭此表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10日16: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10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10日17: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2024201-202421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岗位代码(2024213-2024214)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资格条件复审
 
  (一)请拟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四)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图片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东昌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c.gov.cn/)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二)咨询电话
 
  1.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838-9296
 
  2. 组织部电话:0435-6109108
 
  3. 人社局电话:0435-3967570(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附件:
 
 
 
  中共通化市东昌区委组织部
 
  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2024年吉林通化市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80人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柳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80人,基层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29人(以下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四)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基层派出所辅警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具有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视觉、听觉、味觉障碍,纹身;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柳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柳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llh.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方式:柳河县公安局西侧出入境大厅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登陆柳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llh.gov.cn/)
 
  ①下载和填写(机打)《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粘贴照片(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②下载和填写(机打)《柳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详见附件3)。
 
  ③持报名表、政审表、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4、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个人征信证明。
 
  ②退伍证和驾驶证(未取得则不需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相关证明材料;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的相关文件证明及资料等。(有则提供没有无需提供)。
 
  ③以上全部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三)招聘考试和体能测试
 
  本次招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笔试当天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入场,所需文具自备(黑色中性笔、2B铅笔、涂卡笔、橡皮等)。
 
  ③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基本常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线,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为:10米x4折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须三项测试均达标为合格(详见附件4)。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③凭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入场。
 
  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及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公示
 
  1、经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柳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柳河县公安局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数额标准为2738.44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辅警总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五)招聘工作由柳河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柳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本公告由柳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35-7227716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河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吉林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通化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落编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化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024年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33名。其中东昌区8名,二道江区4名,通化县5名,集安市6名,柳河县5名,辉南县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下半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通化市各县(市、区)入伍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
 
  6.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7.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条件,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8.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
 
  9.本次招聘仅限男性报考。
 
  (二)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所有招聘单位均不限专业,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下半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或不符合2024年应征入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不报考具体事业单位和岗位,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在入伍报名所在地提供的职位中自主选择落编单位。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至15:00;
 
  2.报名地点:各入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报名地址栏);
 
  3.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请双合格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二)注意事项
 
  1.截至2024年8月10日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义务兵报名。否则,不能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考生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请考生实时关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科目及形式为通用知识结构化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后续发布的《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排名。
 
  (三)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五、公示
 
  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在入伍报名所在地提供的职位中选择拟聘岗位,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征兵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征兵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由通化军分区协调县(市、区)相关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通化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落编上岗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拟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期间,招聘单位为其保留编制和岗位;
 
  3.根据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通化军分区《关于通化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落编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拟聘人员服役期满退役后,拟聘人员在批准退出现役30日内,持《协议书》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
 
  4.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拟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聘用落编情形进行审核。不符合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以下情况不在聘用落编范围: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②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③服役期间转改为士官的。④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⑤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⑥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⑦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撤销后拒不服从调剂的。⑧因个人情况变化等原因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5.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
 
  6.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
 
  七、纪律要求
 
  1.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和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onghua.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2024年下半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咨询电话栏;
 
  2.入伍事宜咨询电话:
 
  东昌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3204264;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3715009;
 
  通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3204284;
 
  柳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7660435;
 
  辉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8223063;
 
  集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6262312;
 
  通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3204121。
 
  附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吉林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通化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落编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化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024年下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33名。其中东昌区8名,二道江区4名,通化县5名,集安市6名,柳河县5名,辉南县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下半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报名参加2024年下半年通化市各县(市、区)入伍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
 
  6.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7.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条件,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8.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
 
  9.本次招聘仅限男性报考。
 
  (二)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所有招聘单位均不限专业,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下半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或不符合2024年应征入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不报考具体事业单位和岗位,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在入伍报名所在地提供的职位中自主选择落编单位。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至15:00;
 
  2.报名地点:各入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报名地址栏);
 
  3.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请双合格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二)注意事项
 
  1.截至2024年8月10日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义务兵报名。否则,不能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考生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请考生实时关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科目及形式为通用知识结构化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后续发布的《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排名。
 
  (三)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五、公示
 
  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在入伍报名所在地提供的职位中选择拟聘岗位,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征兵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征兵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由通化军分区协调县(市、区)相关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通化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落编上岗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拟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期间,招聘单位为其保留编制和岗位;
 
  3.根据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通化军分区《关于通化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落编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拟聘人员服役期满退役后,拟聘人员在批准退出现役30日内,持《协议书》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
 
  4.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拟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聘用落编情形进行审核。不符合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以下情况不在聘用落编范围: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②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③服役期间转改为士官的。④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⑤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⑥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⑦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撤销后拒不服从调剂的。⑧因个人情况变化等原因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5.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
 
  6.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转。
 
  七、纪律要求
 
  1.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和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onghua.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2024年下半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咨询电话栏;
 
  2.入伍事宜咨询电话:
 
  东昌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3204264;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3715009;
 
  通化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3204284;
 
  柳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7660435;
 
  辉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8223063;
 
  集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6262312;
 
  通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5—3204121。
 
  附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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