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洛阳市偃师区引进支持产业发展高学历人才20人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引进支持产业发展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引进集聚一批急需紧缺高学历人才,夯实偃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共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0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13名、政录企用2名、区级公立医院5名)。
 
  具体引进计划和专业详见《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引进支持产业发展高学历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引才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留学应往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均须取得国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2024年7月31日前可以取得“双证”的证明);
 
  5.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区级公立医院引进人才是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毕业生须取得报名所用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名称须与《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引进支持产业发展高学历人才计划表(20人)》中所列专业一致;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示专业须与《洛阳市偃师区2024年引进支持产业发展高学历人才计划表(20人)》中所列专业相似相近;对于《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内高校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考生的专业,重点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内容进行综合判断;
 
  7.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8.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偃师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才程序
 
  引才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8:30至7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apply.lyrcrs.com/218/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附件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以及所有取得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审核结果等事项。
 
  考生须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需与对应学历层次专业要求一致,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驳回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所有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或提交报名信息。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人数比例要求的,经偃师区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超过10:1的岗位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低于10:1(含10:1)的岗位无需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按照引进计划数6倍由高至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不含在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公布须参加笔试的岗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所报考的岗位是否需要参加笔试。笔试前,参加笔试的人员需再次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岗位信息、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
 
  (四)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半部为正面头像,下半部为背面签发机关,A4纸复印);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所有取得学历的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及学位认证书);
 
  3.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盖章,见附件2)。
 
  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资格确认表和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后,各招聘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经偃师区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在逻辑思维、组织管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人际沟通、临场应变、情绪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确定排名,如果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引进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有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八)公示
 
  通过考察,拟聘用名单在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才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才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要求的时间内解除的,不予聘用。拟引进人才自接到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本次区直事业单位(不含区级公立医院)、政录企用引进的人才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区级公立医院引进的人才使用差额补贴事业编。
 
  (二)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工资级别按七级职员待遇套改;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工资级别按八级职员待遇套改。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治待遇。对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提拔为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科级),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提拔为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正科级)。
 
  (四)生活待遇。引进的人才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生活补贴;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生活补贴。
 
  (五)住房待遇。在偃师区无自有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住房支持(三者选一):购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在偃师区购买用于居住的商品房时,给予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15万元补贴,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8万元补贴。租房补贴(5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享受1500元租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享受800元租房补贴。住房支持(5年),协助引进的人才免租金居住人才公寓“水岸柳苑”等。
 
  (六)子女入学。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同意后,协调安排其子女到区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七)保险政策。及时为引进的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其配偶子女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八)其他待遇。
 
  1.政录企用专项引进人才入企服务期内,拥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工资社保由区财政负担。除享受各项人才待遇外,入企服务期间由企业根据人才发挥作用情况发放绩效奖励,绩效奖励不低于2000元/月(24000元/年)。
 
  2.区级公立医院引进人才除享受各项人才待遇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还可以享受以下两项政策:一是本科、硕士阶段有一个是国内985、211高校经历的,可获得5万元(5年服务期内按年度发放)安家补助;二是有科研项目的,可获得相应的科研启动基金。
 
  六、管理措施
 
  (一)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调离偃师。工作期间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锻炼和选派参与中心工作。
 
  (二)政录企用引进人才
 
  政录企用引进人才除需服从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管理措施外,还应服从以下管理:
 
  1.岗位分配。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和服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并按照“志愿优先、服从分配”的原则,派遣至服务企业工作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期满双向选择。引进人才派驻企业服务期满后,可进行双向选择,选择回归原单位的,结合三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工作业绩、所学专业和能力特长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返回原单位工作,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选择留在企业继续发展的,在办理完事业单位辞职手续后与服务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的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由偃师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监督电话:13683853998
 
  八、信息发布
 
  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人才引进的相关通知均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指定平台,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79—67778776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九、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偃师区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偃师区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招聘教师80人方案

  
 
  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8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洛阳市教育局 中共洛阳市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办法》(洛退役军人〔2024〕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80名(含退役军人单列岗位2个),其中初中教师43名,小学教师37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专业条件等情况详见《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
 
  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放宽2岁。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录聘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9月9日9:00 — 2024年9月11日18: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enan.bmpta.com/lychjs/index.aspx),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报考信息锁定不可修改。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在 9月11日18:00之前修改完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时间之后,所有人员报名信息锁定,不可修改。
 
  提交信息截止时间( 9月11日18: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提交信息截止时间(9月11日18:00)之后,所有报考者将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9日9:00 — 2024年9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并妥善保存保管电子版,以备后期随时打印使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办理免缴费手续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费手续,须于2024年9月11日17∶00前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hjyjrsk@163.com,工作人员审核后回复邮件,审核通过即成功办理免缴费手续。具体材料如下:
 
  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务必标注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县级以上民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扶贫对象证明》扫描件(见附件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不合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免缴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8.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依据报名资格条件改报符合条件且未取消的岗位,否则退还已交考务费。取消岗位的考生于9月13日8:00至18:00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报考岗位。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岗位取消的,该计划调剂至社会考生岗位。
 
  9.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1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8)我市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4年9月13日8:30-11:30
 
  提交地点: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503办公室(洛阳市九都东路18号瀍河回族区党政办公大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共考2门,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1)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
 
  (2)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高中及本科阶段专业知识和技能。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卷面成绩×3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7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的查询
 
  笔试卷面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退役军人单列岗位计划在面试资格确认中出现的空缺计划数调剂至社会考生使用。
 
  (2)考生须持《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语文学科另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③银行个人征信记录(详细版);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发放《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
 
  (4)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组织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单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授一节10分钟微型课,满分70分;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30分。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则该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则该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岗位面试结果出现岗位空缺的,该计划调剂至社会考生。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面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3次未接通者视为放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纪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我区的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6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由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523573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监督电话:0379-6335068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10267432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河南洛阳市洛宁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5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对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助推现代化洛宁建设,按照洛宁县《人才兴宁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我县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建设需要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50名,具体如下:
 
  (一)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7名、乡镇(街道)3名,详见《2024年洛宁县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县属公立高中: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10名,详见《2024年洛宁县县属公立高中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2);
 
  (三)政录企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8名,详见《2024年洛宁县政录企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3);
 
  (四)县人民医院: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2名,详见《2024年洛宁县人民医院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4)。
 
  二、引进对象
 
  (一)国内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注:引进人才研究生及本科阶段具体学历要求、专业需求范围、岗位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4。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服从组织安排;
 
  4.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 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洛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学籍、公职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进行笔试,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博士研究生免去面试环节,由本人申请后可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等以下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apply.lyrcrs.com/230/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规定资料(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县属公立高中和县人民医院的人员,均须上传相关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提交报名申请。
 
  请考生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审核结果等事项。考生须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身份证上传正反面。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填报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记载一致。
 
  3.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驳回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所有报考者不能修改及提交报名信息。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4. 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人数比例要求的,经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5.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资格确认
 
  1. 面试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另行公告通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洛宁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5,A4纸双面打印,粘贴与报名表同版照片);
 
  (2)2024年洛宁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2份(附件6,A4纸打印,粘贴与报名表同版照片);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上半部为正面头像,下半部为背面签发机关,A4纸复印);
 
  (4)报名表同版1寸照片2张;
 
  (5)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以及所有取得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及学位认证书。报考县属公立高中和县人民医院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盖章)或辞职手续;
 
  2. 各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核减,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面试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公告。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面试前需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和二代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1.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政录企用、县人民医院: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其中县人民医院岗位面试中含医疗行业专业知识。
 
  2. 县属公立高中: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采取考生在现行高中相应学科的教材中随机抽取内容,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的方式,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基本素质。
 
  注: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低于75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工作经历从长到短、在校取得荣誉从多到少的顺序确定排名,如果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在校取得荣誉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公告。
 
  (四)体检
 
  1. 按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5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现行录用相关标准执行。
 
  2.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考察
 
  1.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审查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 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10年(含试用期1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公示
 
  通过考察的拟聘用名单在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才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县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要求的时间内解除的,不予聘用。拟引进人才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编制待遇
 
  本次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引进人才聘用后纳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聘用后为差额补贴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级待遇
 
  1.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政录企用: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博士研究生按八级职员套改工资,硕士研究生按九级职员套改工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2. 县属公立高中、县人民医院: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情况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先提拔使用
 
  引进人才纳入全县优秀人才信息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提拔使用。
 
  (四)生活待遇及住房保障
 
  1.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安家费5万元、硕士研究生安家费3万元);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才由县财政给予一定人才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5年服务期内县直事业单位岗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报考县直岗位的考生户籍属于洛宁县永宁街道、回族镇的,不再提供人才公寓),乡镇(街道)岗位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引进人才住房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用人单位确无条件的,由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2. 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按人社局核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手续办理完毕缴纳五险二金。服务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安家费和人才津贴,5年内发放完毕,具体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齐全,给予安家费30万元、人才津贴12万元;
 
  (2)“双一流、985、211”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齐全,给予安家费20万元、人才津贴12万元;
 
  (3)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齐全,给予安家费10万元、人才津贴6万元。
 
  聘用后前5年免费提供人才公寓(考生户籍属于洛宁县永宁街道、回族镇的,不再提供人才公寓)。
 
  (五)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待遇
 
  配偶愿意一同来洛宁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协调相应工作。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洛宁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六)健康体检及旅游待遇
 
  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引进人才享受免费游洛宁县内景区政策。
 
  (七)其他待遇
 
  政录企用专项引进人才入企服务期内,拥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工资社保由县财政负担。除享受以上各项引进人才待遇外,入企服务期间由用人企业根据人才发挥作用情况发放绩效奖励,绩效奖励2000元/月(24000元/年)。
 
  六、管理措施
 
  (一)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引进人才聘用后按照全供事业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分配至相关用人单位工作。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聘用后按照差额补贴事业编制办理手续,分配至县人民医院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做好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和转正考核等工作。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约定:引进人才在对应的最低服务期内(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县属公立高中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10年,均含1年试用期),除组织调整外,个人不得申请调离洛宁县,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且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已发放的安家费、人才津贴等须全额退回。除报考洛宁县编制管理的职位以外,用人单位不予开据其他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二)政录企用引进人才
 
  政录企用引进人才除需服从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管理措施外,还应服从以下管理:
 
  1.岗位分配。引进人才与县人才发展中心和服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接受县组织人事部门和服务企业双重管理,并按照“志愿优先、服从分配”的原则,派遣至服务企业工作2年(含试用期1年)。入企服务期内,保留事业编制,工资社保执行事业单位标准由县财政负担,人事档案由组织人事部门代管。
 
  特别约定:入企服务期间(2年,含试用期1年),除组织调整外,个人不得申请调离洛宁县,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且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已发放的安家费及人才津贴须全额退回。入企服务期间,考生本人不得报考其他各类编制考试,用人企业不予开据考试同意报考证明。
 
  2.期满双向选择。引进人才派驻企业2年服务期满后,可进行双向选择,选择回归体制内的,结合企业服务2年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工作业绩、所学专业和能力特长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并经县编办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安排至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工作(须遵守5年服务期特别约定,入企服务的2年计算在内)。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选择留在企业继续发展的,在办理完事业单位辞职手续后与服务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收回之前占用的事业编制,不再享受县财政工资、社保及人才津贴等待遇。入企服务已满2年且自愿脱编留企的,不受上述政录企用引进人才特别约定限制。
 
  七、纪律与监督
 
  1.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2.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 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应履行诚信原则,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
 
  八、其他事项
 
  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和“最爱洛宁”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人才引进的相关通知均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指定平台,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81168;
 
  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咨询电话:0379-66231077;
 
  县属公立高中、政录企用、县人民医院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
 
 
 
 
 
  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河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为不断推动伊滨科技城建设,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我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岗位需求,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区直20名,乡镇20名),为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4年洛阳市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 、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研究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2024年9月4日17:00),使用电脑端登录洛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srsks.com),点击“2024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主页面。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成功,生成报名序号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需要使用专用处理工具处理,报名系统及网站提供有下载地址),最后提交审核并缴费。“报名序号”作为查询登录验证信息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妥善保存。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提交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提交审核之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2024年9月5日17:00。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30元,本次招聘收取每人一科共30元笔试考务费。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
 
  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通过报名审核并成功缴纳考务费后,再办理减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申请免缴考务费须提供以下材料:(1)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2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户主页和申请人页);(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附件3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和低保证(家庭信息页和最近一次年审记录页)。2024年9月2日9:00—2024年9月4日17:00前将所需材料清晰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bjkrsj@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报考岗位代码),材料提交不完整或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的均不予受理。材料审核通过后,已缴考务费用原路退回。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2024年9月15日9:30。
 
  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
 
  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信息须打印清晰、照片手贴无效)。笔试准考证作为考试材料,请考生妥善保存电子版,以备后期随时打印使用。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6、相关要求
 
  (1)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可以办理退费的情况有:①符合减免考务费的考生;②符合上述第6条“相关要求”第(1)款情况的;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无法按时进行的。除此情况外,已交笔试考务费无法退回。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分认定及提交加分材料办法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
 
  (1)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2)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只计一次,不累计);
 
  (4)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以上人员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加分材料提交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2024年洛阳市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有效身份证;
 
  (3)《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打印);
 
  (4)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6)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退役证、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7)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加分材料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伊滨区科技大厦2601室(洛阳市伊滨区开元大道和孝文大道交叉口)。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伊滨人社”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请考生关注查看。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9月1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卷面成绩在原报名网站上查询,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2024年洛阳市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一份(附件6),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4)毕业证书(注:对2024年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的考生,持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5)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面试资格确认成功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2、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聘用计划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
 
  3、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三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聘用计划按照体检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我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伊滨人社”公众号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查看。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945982 (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监督电话:16692312388
 
  附件:
 
  1、《2024年洛阳市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扶贫对象证明》
 
  3、《低保证明》
 
  4、《2024年洛阳市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5、《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2024年洛阳市伊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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