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定西市漳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123人公告

 
 
  为了持续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短缺问题,需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共123人。职业中专8人、初中29人、小学55人、幼儿园31人。小学语文岗位面向县直农村学校选聘18人、学区所辖学校选聘8人;小学数学岗位面向县直农村学校选聘18人、学区所辖学校选聘7人;小学英语岗位面向县直农村学校选聘3人、学区所辖学校选聘1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教师师德素养为根本,以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素养为核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试、面试和平时教育质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选聘。
 
  三、选聘范围
 
  1.县职业中专岗位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选聘。
 
  2.城关中学、武阳中学(初中部)、盐川学校(初中部)岗位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选聘。
 
  3.城区小学岗位面向全县农村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部)选聘。
 
  4.城区幼儿园岗位面向全县农村从事学前教育的幼儿教师或学前教育专业教师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2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师。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县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科学教育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对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不作硬性要求。
 
  2.初中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②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近两年任教学科与选聘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②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近两年任教学科与选聘岗位学科一致。
 
  4.幼儿园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②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或目前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聘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学年内有明显工作失误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受到党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的教师。
 
  2.在2023——2024学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及以上的(不含产假、婚假、丧假),病假累计超过60天及以上的,无故旷工累计10个工作日及以上的教师。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定等次的教师。
 
  4.在教育督导中被通报批评的教师。
 
  5.聘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满两年的教师。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7 月 25日至 7月26日。
 
  2.报名地点: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城区相关学校每校安排一人配合报名工作,收集报名资料)。
 
  3.报名资料:需提交1寸正面半身免冠照2张,并提供下列资料:
 
  (1)《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报考审核表》(工作表现、任教年级、学科、请假天数、获奖情况等要如实填写)、《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报考信息汇总表》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教育质量评估审查表》(教研室审查)。
 
  (2)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县职专、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只填报相应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选聘学校按总成绩名次随机确定(见附件2)
 
  (二)笔试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需参加笔试,其他岗位不再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幼儿园教育相关知识
 
  (三)面试
 
  幼儿园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其他岗位根据教育质量评估得分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得分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选聘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决定。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采用现场抽课题、现场备课、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县职专、初中和小学岗位现场讲课(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幼儿园岗位现场讲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人选确定
 
  1.县职业中专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育质量评估×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聘人员;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原则上不予选聘。本学期末无教育质量评估的产假期教师和事假、病假时间在选聘条件范围内的教师,教育质量评估以上一次得分为准。
 
  2.中小学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育质量评估×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聘人员。教育质量评估以本学期末得分为准,跨学科任教的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任教学科核算,同学科跨年级任教的按最高的得分核算。本学期末无教育质量评估的产假期教师和事假、病假时间在选聘条件范围内的教师,教育质量评估以上一次得分为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原则上不予选聘。
 
  3.幼儿园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原则上不予选聘。
 
  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教育质量评估得分)高者优先选聘,因面试和笔试成绩(教育质量评估得分)均相同出现并列名次时,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选聘到同一所学校。
 
  六、相关说明
 
  1.竞聘教师须填写《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报考审核表》《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报考信息汇总表》《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教育质量审查表》(教研室审查),竞聘教师自行下载打印。
 
  2.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3.选聘工作结束后,经复查不符合要求的或被举报经查实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五年内不予调动。
 
  4.参加选聘教师关注“漳县教育”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成绩和选聘结果。
 
  5.本方案由漳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2—4861634
 
 
 
 
 
  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甘肃定西市临洮县人民医院招聘16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0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专业和条件,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02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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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受聘岗位的工作,服从院方管理及岗位分配,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3.招聘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院校、民办院校、3+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对口,具有资格证或临床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2.本科年龄原则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4.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临洮县卫生健康局全程参与监管,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临洮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综合业务楼515室)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小2寸蓝底照片1张),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3.资格审核。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加入医院应聘微信群,后续具体事宜在微信群通知,请随时关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05 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及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考生自带文具。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请随时关注应聘微信群。
 
  笔试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参加笔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由医院人事科电话或微信通知。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请随时关注应聘微信群。
 
  综合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总成绩末位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为主。
 
  06 体检、考察
 
  1.体检。综合成绩公布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在临洮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主,递补只进行一次。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本人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07 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08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列为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续聘。具体岗位由医院按科室需求进行分配。
 
  09 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临洮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说明。
 
  10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瑞新路89号
 
  报名邮箱:714728680@qq.com
 
  联系电话:0932-2239573
 
 

2024年甘肃定西市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详见《市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部分岗位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报考)。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党办“三服务”工作,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在定西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部分岗位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报考);
 
  5.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人员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或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7.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9.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须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7.卫生、教育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10.未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的;
 
  11.曾被开除公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选调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至7月13日(星期六)(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市行政中心912房间)。
 
  4.咨询电话:0932—8212858  0932—8231536。
 
  5.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报名登记表2份,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报名结束后,市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数是否达到选调计划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核减计划。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材料写作、文电办理、会议活动、公务接待的组织协调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其他素质能力等。
 
  2.面试
 
  笔试成绩发布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适当降低比例后,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其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达不到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三)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选调人数及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调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选市委办公室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一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群众基础等情况,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一入口”。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公示及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市委办公室相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调动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本人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及面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4.整个选调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监督电话:0932—8312851。
 
  5.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甘肃定西市临洮县人民医院招聘16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0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专业和条件,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02 招聘岗位
 

 
  03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受聘岗位的工作,服从院方管理及岗位分配,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3.招聘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院校、民办院校、3+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对口,具有资格证或临床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2.本科年龄原则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4.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临洮县卫生健康局全程参与监管,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临洮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综合业务楼515室)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小2寸蓝底照片1张),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荐材料等相关资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3.资格审核。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加入医院应聘微信群,后续具体事宜在微信群通知,请随时关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05 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及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考生自带文具。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请随时关注应聘微信群。
 
  笔试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参加笔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由医院人事科电话或微信通知。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请随时关注应聘微信群。
 
  综合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总成绩末位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为主。
 
  06 体检、考察
 
  1.体检。综合成绩公布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在临洮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主,递补只进行一次。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本人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07 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08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列为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续聘。具体岗位由医院按科室需求进行分配。
 
  09 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临洮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说明。
 
  10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瑞新路89号
 
  报名邮箱:714728680@qq.com
 
  联系电话:0932-223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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