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临沧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编制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紧密型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招聘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者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31日。
 
3.报名地点:报考的对应招聘单位所在地。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320491560,
 
邮箱:376560993@qq.com。
 
4.报名流程: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关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等材料现场提供到报名处(接受电话报名,资料传至以上对应单位邮箱),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①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
 
②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核公共卫生基础知识。
 
③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笔试成绩
 
(2)面试
 
①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②面试形式及内容。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2倍时,达到6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
 
③面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按评委打分求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3.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当天计分核实后公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笔试分高者。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1.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纳入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管理,薪酬及福利待遇按各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2.享受与编内人员相同的进修、学习和晋升待遇。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纪委负责具体监督。
 
本公告由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负责解释。
 

2024年云南临沧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编制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紧密型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招聘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者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31日。
 
3.报名地点:报考的对应招聘单位所在地。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320491560,
 
邮箱:376560993@qq.com。
 
4.报名流程: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关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等材料现场提供到报名处(接受电话报名,资料传至以上对应单位邮箱),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①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
 
②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核公共卫生基础知识。
 
③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笔试成绩
 
(2)面试
 
①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②面试形式及内容。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2倍时,达到6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
 
③面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按评委打分求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3.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当天计分核实后公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笔试分高者。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1.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纳入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管理,薪酬及福利待遇按各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2.享受与编内人员相同的进修、学习和晋升待遇。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纪委负责具体监督。
 
本公告由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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