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商洛市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及报名情况,现将2024年商洛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相关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考核形式进行。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共计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9:0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商州区设立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中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8月7日08:00至8月10日09:00从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exam.sl6.cn)。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安排部署。
 
  根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
 
  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组织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进行调剂。
 
  二、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联系方式:
 
  商洛市人社局:0914-2335508
 
  商洛市卫健委:0914-2332090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2024年陕西商洛市山阳县政府系统县级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人才流动良性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山阳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25名工作人员到县级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共涉及政府系统县级事业单位19个,选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聘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人员范围:县财政全额供养的在编在岗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工人身份人员)。
 
  (二)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个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选聘岗位要求学历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期未满的;
 
  3.基层服务期未满的(服务期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9月30日);
 
  4.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中省市驻山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山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y.gov.cn/)查询选聘公告中的选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山阳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914-8383763;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可登录山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y.gov.cn/)下载《2024年山阳县政府系统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并附同底电子照片;
 
  (2)《2024年山阳县政府系统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3)参加工作文件、现工作单位文件复印件各1份;
 
  (4)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文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审查地点:山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股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选聘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由选聘岗位主管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配合县人社局进行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在《2024年山阳县政府系统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注姓名并填写“审核合格”字样。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终止选聘程序,不再作为选聘人选。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聘各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计划。取消的岗位中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超过时限的视为放弃。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因逾期未能领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六)组织考试
 
  山阳县2024年政府系统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只组织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与公开选聘岗位的比例为1:1。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按成绩小数点顺延1位确定,仍出现并列的,按工作年限、专业资格、中共党员优先的原则予以确定拟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笔试结束当日在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社局院内公示栏公告笔试成绩及拟考察人选。
 
  笔试试题由县人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命制。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9:00-11:00
 
  (2)笔试地点:山阳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叙述能力等综合素质。
 
  (4)有关要求:
 
  ①.笔试开始时间为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报考人员务必于9月21日上午8:00在山阳县人社局院内集中。
 
  ②.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③.开考后迟到30分钟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④.考试需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中性笔,考试中按要求填涂作答。
 
  ⑤.为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报考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⑥.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合对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和有关资料、专项调查、同拟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并形成考察报告。同时,到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是否有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治安案件处罚情况证明,人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的,可以递补一次。
 
  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选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山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配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选聘结果提请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后,由县人社局发文调配。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结果的,即取消选聘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结果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在选聘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选聘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组织者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4-8383763
 
 
 
  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陕西商洛市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相关要求及报名情况,现将2024年商洛市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相关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考核形式进行。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共计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9:0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商州区设立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中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8月7日08:00至8月10日09:00从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exam.sl6.cn)。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安排部署。
 
  根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
 
  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组织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进行调剂。
 
  二、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联系方式:
 
  商洛市人社局:0914-2335508
 
  商洛市卫健委:0914-2332090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2024年陕西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3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336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在招聘岗位计划中,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仅限括号内的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专业可以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条件。国内2024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往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前应已经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条件。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目录为准。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相近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按专业相近原则审查。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7.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聘用后辞职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要求及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详见《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shangluo.gov.cn/)。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8:00至2024年8月12日18:00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9日8:00至2024年8月13日18:00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8月11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8月11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4年8月12日18:00至8月13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有关环节使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安排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1.持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如还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须保证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情况下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3)。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非商洛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增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内容。具体方式、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试和考察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形成的面试(笔试)和考察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80、0914-2953591、0914-2388593
 
  0914-2318579、0914-2335508
 
  技术支持电话:0914-2385592
 
 
 
 
 
 
 
  中 共 商 洛 市 委 组 织 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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