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调33人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上级单位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29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毕节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毕节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33名。为确保公开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岗)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或毕节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4.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累计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5.新聘(录)用人员,在聘(录)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6.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8.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考调公告发布时间:公开考调公告于2024年8月8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17日9:00至8月19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4)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3.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三)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9:00至8月1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毕节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4)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由毕节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2024年8月19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8月19日16:00至8月2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成绩无效。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考调资格。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并适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4)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3日9:00至8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毕节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4)打印笔试准考证。
 
  7.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复审材料到毕节市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如下:
 
  1.《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见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考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提供同意放弃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见附件3)。
 
  6.考调人员需提供同意按照调入单位聘用的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的书面承诺(见附件4)。
 
  7.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毕节市教育局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且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公开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22391/8231660(毕节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833934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二)《考调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教育局。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并由毕节市教育局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毕节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考调简章

  
 
  为了更加优化合理配置我县疾控中心干部队伍,更好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提高公共卫生能力、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编制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大方县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用、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详见《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大方县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委托七星关区、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区域除外)。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6.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考调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考调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考调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7.须具备考调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试用期人员未满试用期的。
 
  (9)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考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10)新录用公务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服务期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9日)。
 
  (11)其他不符合参加考调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9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地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
 
  3.报名所需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22199101010011,中间不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录(聘)用文件(收取复印件)。
 
  (6)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需提供本人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7)公务员报名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经管档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9)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5.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考单位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2.实行差额考调。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报名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公布。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三)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职位的面试人员。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请考生一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直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须签署意见,由党组、党委(党工委)加盖公章;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教育系统人员须按管理权限,属乡镇党委管理的人员须经乡镇教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属县教育局管理的人员须经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同时加盖单位公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供自愿放弃承诺书)或不能提供同意报告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面试成绩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考生总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八、考察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考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取消该考生本次考调资格,同时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考调结果
 
  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试用人选,并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拟调动试用人员公示。
 
  十、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确定为拟调动试用人选。对拟调动试用人选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考调单位提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方党办通字〔2020〕87号)的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有关要求
 
  (一)在公开考调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受理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中的检举控告,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参加公开考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考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考生需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环节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参与公开考调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整个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57-5252932。
 
  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组织人事股:0857-5221125。
 
  监督举报电话:0857-5232646。
 
 
 
 
 
 
  大方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第二批引才计划581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政策机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智慧和力量,经研究,我市决定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4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81名,其中事业单位555名,企业单位26名。引进人才项目5个。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引才计划聚焦“四化”领域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各引才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海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从香港、澳门等地高校毕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录聘用手续原则上需在年度内完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市、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人才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市直各引才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或引才实施方案为准,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详见需求计划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由市直用人单位和县(市、区)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或确保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412580(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2:30—5:50
 
  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中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第二批引才计划581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政策机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智慧和力量,经研究,我市决定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4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81名,其中事业单位555名,企业单位26名。引进人才项目5个。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引才计划聚焦“四化”领域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各引才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海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从香港、澳门等地高校毕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录聘用手续原则上需在年度内完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市、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人才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市直各引才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或引才实施方案为准,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详见需求计划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由市直用人单位和县(市、区)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或确保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412580(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2:30—5:50
 
  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中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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