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湖州长兴县教育局招聘实名制编外幼儿教师18人公告
为稳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幼儿教师的实际需求,决定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外幼儿教师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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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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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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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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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编外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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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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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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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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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和对象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6日之后出生)。
2.长兴生源或长兴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2024年8月16日)。
(二)招聘要求
1.考生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6日下午16: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于8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长兴县教育局3号楼二楼大会议进行现场资格复核。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3.报名表1份(可在“来了码”系统中打印);4.教师资格证书;5.毕业证书;6.师范生证明。以上6项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他均需现场审核原件后交复印件,请报名人员自行准备好所有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核时材料提供与线上提供材料不一致,或不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不能进入考试环节。
(三)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40%,面试占60%。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书面通知发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3.面试。由备课、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绘画、钢琴弹唱、即兴舞蹈)三部分组成,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0%、40%、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并依次选择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上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上微型课成绩相同时,以备课成绩高者为先。
(三)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人事人才网、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录用人员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并依据招聘幼儿园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
七、有关说明
1.因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4.本公告由长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长兴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浙江湖州长兴县纪委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纪委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内勤人员1人。
二、相关要求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3日之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毕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已在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B1305办公室,联系电话:6037848。
3.所需材料:《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现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如无单位的“现所在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个人承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一)经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录用,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纪委负责解释。
(二)监督电话:6022412(办公室)。
长兴县纪委
2024年9月3日
2024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长兴是浙江的北大门,位于太湖西南岸,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北与江苏宜兴、西与安徽广德交界,自古被称为“三省通衢”,县域面积1431平方公里,下辖9镇2乡4街道,常住人口68.16万。区位优势明显,对外交通发达,县内有一条黄金水道、三条国道、五条铁路、四条高速公路,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城市均在1小时交通圈内。长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物产富饶,生态优美,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县、投资潜力百强县、绿色发展百强县,是“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宜居之地。
中共长兴县委党校为中共长兴县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创始于1952年,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先后挂牌成立了县行政学校、县社会主义学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绿色发展分院。学校坐落在城市森林公园内,占地面积126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被誉为“最美党校”之一。2018年以“优秀”等次通过全省党校系统办学质量创优评估,2022年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成绩突出集体,多次获全省党校系统科研工作优秀奖。2023年被省委党校列为全省县级党校现代化建设试点单位,并在全省县级党校分类建设中成功创建首批“标杆引领类”县级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拟公开招聘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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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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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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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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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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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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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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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专业目录: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社会学类、农林经济管理类;
四级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经济哲学、政治哲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现代汉语语言学、法学、法学理论、法治文化、社会法学、社会治理法学、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研究、当代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生态学、生态信息科学、生态环境与城乡规划、生态法学、公共管理、公共治理与公共政策、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与政务管理、社会政策与社会管理、农村发展与管理、社区社会管理、文化传播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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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5.在编人员报考需事先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8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qqm2283@126.com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长兴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不少于2篇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文章扫描件或电子版。
(4)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以上资料以“姓名+报名长兴党校公开引进教师”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qqm2283@126.com。
对应邀来长参加考试的,给予一定的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为:湖州市内100元/人、浙江省内300元/人、省外6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按规定对应聘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考试前组织资格复审。
(三)组织考试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组织面谈、实施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采取科研能力测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政策进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录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相关政策
新招聘教师同等纳入县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和培养体系,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对新引进教师给予最长4年免费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并纳入购房政策享受范围,分别给予硕士15万元、博士35万元的购房补贴。
六、其他
1.本公告由中共长兴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2.报名人员对本人提交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联系电话:0572-6260158(钱老师)。
中共长兴县委党校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
综合办公岗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法学类、艺术设计类、建筑设计类、化工与制药类等专业;
5.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限长兴县户籍或长兴籍生源。
以上岗位,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宜聘用的,谢绝报名。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9月13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82192145@qq.com。
联系电话:胡女士0572-6095996。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附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各1份,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按照顺序打包发送到邮箱地址。邮件主题须标注“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全号”。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单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不满1:3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95996。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