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启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引进22个岗位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和方法
 
  (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采取“面试(面谈、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教育事业发展;
 
  (八)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职称条件;
 
  (九)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引进待遇
 
  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协议,符合人才层次要求或急需紧缺岗位条件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人才津贴: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七层次人才,除同岗位正常工资福利、报酬外,3年管理期内,可分别享受人才津贴每月15000元、12000元、8000元、4000元、3000元、1200元、1000元。
 
  (二)住房保障: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在师市辖区内购房可分别享受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购房补贴。
 
  无购房意愿的,根据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5年内免费使用,不再按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三)职称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学历等限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其他支持: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在师市范围内申请落户,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优先办理落户。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配偶、子女愿意调入师市工作,属行政事业等性质单位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对口对应”原则安排工作;其他性质单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推荐,最大限度做好相关就业服务等工作。引进人才特别是第一层次至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师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实施,优先予以安排。
 
  五、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和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六、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引进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考人员可通过岗位表中的联系电话及邮箱联系用人单位报名。
 
  (二)面试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年龄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安排面试。
 
  (三)体检
 
  面试(面谈、试讲)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师市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结合引进人员的面试(面谈、试讲)结果、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引进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问题线索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监督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师市人社局办公室对本次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监督电话:0992-3902001
 
  八、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3906059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政策法规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启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引进22个岗位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和方法
 
  (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采取“面试(面谈、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教育事业发展;
 
  (八)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职称条件;
 
  (九)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引进待遇
 
  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协议,符合人才层次要求或急需紧缺岗位条件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人才津贴: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七层次人才,除同岗位正常工资福利、报酬外,3年管理期内,可分别享受人才津贴每月15000元、12000元、8000元、4000元、3000元、1200元、1000元。
 
  (二)住房保障: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在师市辖区内购房可分别享受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购房补贴。
 
  无购房意愿的,根据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5年内免费使用,不再按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三)职称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学历等限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其他支持: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在师市范围内申请落户,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优先办理落户。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配偶、子女愿意调入师市工作,属行政事业等性质单位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对口对应”原则安排工作;其他性质单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推荐,最大限度做好相关就业服务等工作。引进人才特别是第一层次至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师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实施,优先予以安排。
 
  五、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和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六、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引进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考人员可通过岗位表中的联系电话及邮箱联系用人单位报名。
 
  (二)面试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年龄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安排面试。
 
  (三)体检
 
  面试(面谈、试讲)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师市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结合引进人员的面试(面谈、试讲)结果、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引进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问题线索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监督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师市人社局办公室对本次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监督电话:0992-3902001
 
  八、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3906059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充实第七师胡杨河市基层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4〕5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七师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师市教发电〔2024〕1号)的整体部署,师市教育局,党委编办,师市财政局、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名。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6.具有符合岗位的学历学位及专业;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特岗教师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七师门户网站(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10:00至6月29日12: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查询《岗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所有资料和邮件主题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如:某单位+高中数学教师+张三),发送招聘单位指定邮箱(btdqstgjszp@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2024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资格证书扫描件。
 
  (2)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2024届毕业生,需要本人亲笔做出承诺,承诺标明“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能够按时毕业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发送个人承诺扫描件及学籍在线报告(学信网下载)。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发送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信息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5日10:00至6月29日18: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报送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人员将由招聘单位进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本次笔试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笔试科目
 
  笔试考一科,笔试内容按照学科开展专业技能测试(例:报考数学相关岗位进行数学专业技能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60分。
 
  4.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到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相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5.注意事项
 
  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在开考30分钟后,考生仍未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资格。具体考察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276637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和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报送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师市教育局,党委编办,师市财政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3221284
 
  8.招聘单位邮箱及咨询电话
 
  第七师教育局
 
  联系人:柴老师
 
  邮箱:btdqstgjszp@163.com
 
  联系电话:0992-322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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