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区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青原区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青原区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青人社字〔2022〕25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职位、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职位
区直事业单位,职位表见附件4。
(二)报考范围
区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为稳定教师、医护人员队伍,学校教师不参与遴选,医护人员不参与除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医药岗以外的职位遴选。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3.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条件;
4.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
5.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
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
6.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正式安置后满2年方可报考(2020年7月15日之前安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遴选职位其他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且年限终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5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
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青原区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后除所报考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外都不得改报职位。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7月21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2日下午5:30前重新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①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向区人社局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
2.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选派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查阅干部个人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之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当遴选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体检
经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自理。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的,递补另一同时进入考察人员,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四、其它事项
1.遴选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考察前1天及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2.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3.遴选到新单位后,按照岗位聘任、工资等相关政策兑现福利待遇,若发生降低岗位等级、减少工资待遇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遴选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796-8203661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03126
附件2:青原区2022年度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2022.07.15最新).xlsx
附件4:青原区2022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青原区干部调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公告
2022年度万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单位计划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资格条件
1.万安县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在基层工作满5周年服务期限;科级干部不能报考。
2.县内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包括教体、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其中: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必须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县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满试用期即可报名。按照身份与职位相匹配的原则,报考时只能选择与自己身份相匹配的职位。通过绿色通道等调动方式回县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须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专业不限。
9.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比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工作经历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行政中心1008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705291,联系人肖声茂);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2022年度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其中,县外在编在岗人员必须经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的须提供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在县外工作的事业干部需要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5)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次选调考试报名分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等三类职位。(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为同一类职位)。报考单位事业的,报名时不分具体单位和具体职位。笔试、面试之后,经考察合格的人选,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单位。如果有放弃岗位的,则在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分数相同者,抽签决定选岗次序。
6.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分别不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若达不到人数要求,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因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根据职位计划数,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个职位的人选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人选,按职位总计划数再增加5人的名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人员递补。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组对入闱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情况。
当选调职位面试前出现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 5839805;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10355,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2022年度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暨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2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暨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20人公告。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
③学历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一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采取综合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吉州区青原区
井冈山市新干县:
永丰县峡江县
吉水县泰和县
万安县遂川县
安福县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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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招聘12人公告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专职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政府专职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员12名,男性,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持有B2驾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
三、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性;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灭火救灾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应届、历届大学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7;
5、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游泳技能、篮球特长等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具备任意一项技能或条件在总分成绩上加两分,总计不超过4分,招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政府专职员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核内容: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25日(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办公室(永新县湘赣大道315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永新县公开招聘专职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本次招聘名额。
(四)考试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a)时间:另行通知。
(b)地点:禾川中学体育场及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场。
(c)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等。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心理情况及承受能力。
3、考试总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为60分,面试为4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政府专职员招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正式录用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3000元每月,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标准执行。
2.政府专职员日常在永新县辖区各乡镇专职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5297962858(覃站长)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8827767022(刘站长)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并贯彻始终。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6日
附件: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