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8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03号)、《吉安市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吉安市2022年补充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258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2年补充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0.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11.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说明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3.学历(位)条件。职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以此类推。职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学位方可报考。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4.其他职位条件: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2)限本地户籍报考的岗位。是指2022年10月31日,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本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3)招聘职位表中,除特殊说明外,执业医师资格证均指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了2022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5、有关要求

  (1)江西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10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在同一个县(市、区)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三支一扶支医岗人员,期满安置在乡镇卫生院的,其三支一扶服务期视为原单位服务年限。

  (2)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3)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4)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此次吉安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规定时间内不得调动。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永丰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1岗(职位代码9)、永丰县中医院内科医生岗(职位代码9)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后期将退还报名费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2年11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2日下午17:00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准考证的一部分,请考生务必全程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

  3.笔试注意事项。此项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合格线分数。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5.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6.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入闱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先后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防止错过考试有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时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七、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及市直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应在生产结束5个月之内继续完成体检及考察等后续程序,不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十一、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线.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3.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市卫健委人事科;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吉州区青原区

  井冈山市新干县:

  永丰县峡江县

  吉水县泰和县

  万安县遂川县

  永新县安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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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吉安市2022年补充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公告

  

  2022年度万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单位计划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资格条件

  1.万安县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在基层工作满5周年服务期限;科级干部不能报考。

  2.县内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包括教体、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其中: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必须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县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满试用期即可报名。按照身份与职位相匹配的原则,报考时只能选择与自己身份相匹配的职位。通过绿色通道等调动方式回县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须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专业不限。

  9.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比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工作经历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行政中心1008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705291,联系人肖声茂);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2022年度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其中,县外在编在岗人员必须经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的须提供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在县外工作的事业干部需要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5)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次选调考试报名分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等三类职位。(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为同一类职位)。报考单位事业的,报名时不分具体单位和具体职位。笔试、面试之后,经考察合格的人选,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单位。如果有放弃岗位的,则在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分数相同者,抽签决定选岗次序。

  6.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分别不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若达不到人数要求,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因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根据职位计划数,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个职位的人选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人选,按职位总计划数再增加5人的名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人员递补。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组对入闱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情况。

  当选调职位面试前出现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 5839805;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10355,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2年度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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