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二、选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市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名(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岗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公路运输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不足3年的按实际计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4月1日)。
6.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作为选聘人选情形的,不予选聘。
7.其他条件,详见《台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0日。
2.报名要求: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为:tzjtzzc@163.com,联系电话:0576-88552269、88556572。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和《台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选聘+报考岗位+姓名”,并来电确认)。
四、公开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申论,笔试成绩占总分50%,满分为100分。如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5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资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察。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对档案进行审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不合格对象时,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6.公示。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研究决定选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台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台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jtz.gov.cn/art/2024/4/1/art_1229045970_3923166.html
2024年浙江台州市委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委办公室综合文字职位(四级主任科员以下)1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市内各县(市、区)县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在乡镇(街道)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2024年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tzswbmsyc@126.com,并致电0576-88510105确认。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表等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遴选职位数比例不足5:1,则取消遴选。
(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分两轮开展笔试。如参加第一轮笔试人员超过12人,按第一轮笔试成绩取前12人进入第二轮笔试。如参加第一轮笔试人员少于12人,则全部人员进入第二轮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总分=第一轮笔试成绩×50%+第二轮笔试成绩×50%。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第一轮笔试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第二轮笔试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遴选职位数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遴选职位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综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由市委办公室室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对象后,在市委办公室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浙江台州市委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委办公室综合文字职位(四级主任科员以下)1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市内各县(市、区)县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经历,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在乡镇(街道)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2024年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tzswbmsyc@126.com,并致电0576-88510105确认。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表等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遴选职位数比例不足5:1,则取消遴选。
(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分两轮开展笔试。如参加第一轮笔试人员超过12人,按第一轮笔试成绩取前12人进入第二轮笔试。如参加第一轮笔试人员少于12人,则全部人员进入第二轮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总分=第一轮笔试成绩×50%+第二轮笔试成绩×50%。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第一轮笔试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上午9:00,第二轮笔试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遴选职位数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遴选职位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综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由市委办公室室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对象后,在市委办公室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浙江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台州市检察事务保障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台州市检察事务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职正式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教师身份的,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详见“台州市检察事务中心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存在检察机关干部任职回避规定情形的;
4.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情形。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8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为tzjcyrsc@163.com,联系电话:0576-88200879。
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PDF扫描件,及《台州市检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选聘+姓名”,并来电确认。)
五、公开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聘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按比例取消选聘岗位数。笔试后面试前核验相关证件原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等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如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岗位数比例未达3:1,按比例取消选聘岗位数。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确定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
对入围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有入围人员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将按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纪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选聘条件。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台州市检察事务中心选聘岗位计划表
2.台州市检察事务保障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日
原标题: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jtz.gov.cn/art/2024/7/1/art_1229045970_3937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