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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抚州市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7月2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办事大厅导办员)25名。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4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咨询台导办员)25名   (1)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1)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专业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维护管理能力,熟悉常用服务器设备,具备故障诊断和处理能力。   (3)有2年以上网络维护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4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报名地点: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94-8469150,联系人:喻倩,欧阳时安。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1)综合受理岗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网络维护岗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9年8月17日-2019年8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中心二楼)。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综合受理窗口岗位按1:2的比例,网络维护人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1)综合受理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网络维护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五)体检、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行政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根据掌握的事项,按照差异化薪酬、多劳多得确定工资,年工资性收入达4.2万元(含“五险”)。   本《公告》由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8469150。   点击下载>>>   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

2020下半年抚州市黎川县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20日讯: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现将本次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单位及名额   (一)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防控预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黎川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综合应急救援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黎川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1名;   (四)黎川县第一、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品行端正。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以上八个岗位的学历及要求详见附件1《黎川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之前。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四)年龄条件: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县内在编在岗人员;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罚期内的;   6.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我县2020年出台的《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政策待遇。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1室)   联系电话:0794-7566858。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2《黎川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本人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有关证书、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协同组织部、人社局、用人单位等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以招聘岗位为基数,按不小于1:2的比例形成差额,以体现竞争。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水平和有关素质。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见面试公告),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公开招聘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并列的,取专业水平项测评分数高者入闱体检。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1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根据县委人才办抄告单,按规定与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公开招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公开招聘。   2.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拟公开招聘对象须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1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进行递补。   3.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4.拟公开招聘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工作,在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黎川县下半年拟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黎川县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11月19日

2019年抚州市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11月04日讯:2018年,我市参加全省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根据有关规定,经各级卫健委、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了147个岗位为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经报市政府同意,现拟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4、我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编外聘用人员须由现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考县(区)岗位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抚州市市直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四楼401室(临川大道770号);联系电话:0794-8236349;   临川区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临川大道45号);联系电话:0794-8423680;   南丰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人事股(县行政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794-3226133;   广昌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94-3617709;   乐安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94-6668355;   黎川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7121901;   宜黄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宜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楼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4-7610557;   金溪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4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5269275;   资溪县卫生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资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办公室;联系电话:13870450821;   2、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2019年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起至2019年11月20日17:00止。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抚州市2019年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在我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4年11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提供原单位、卫健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的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按规定报考,如符合条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7.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五、测评   1、测评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共同组织,测评初定于11月30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2、测评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卫健委官网和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2、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94-8230023   点击下载>>>   2019短缺卫生人才岗位表.docx   2019年抚州市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学科专业目录.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0月29日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3人)》已于2020年4月22日发布,本次抚州南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6月30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含)。但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6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6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祥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即可报考。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但南城县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在编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须在笔试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部分基层职位仅面向南城县户籍或生源招考的,具体要求为:南城县户籍或生源招考是指2020年6月30日(含)为南城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南城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我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2018年6月-2020年9月)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00至5月14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0年抚州市立医院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1月22日讯:抚州市立医院是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所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为抚州市卫健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抚州市立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开招聘14名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编制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责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学历(学位)条件指本公开招聘岗位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抚州市立医院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计算方法为: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8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务:职务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有任职职务要求的应提供职务任命相关材料。   5.职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高级职称为高级职称分类评审前取得的高级职称,或分类评审后取得的省(市)类高级职称。   对已经2019年抚州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因程序(时间)的原因,尚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视同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此次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工作经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9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7.执业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8.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4年12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并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未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须在面试之前已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9.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原件等材料。   3.报名时间:   (1)邮件报名:自2月10日8:30至2月13日17:00止。报名时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一并发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及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份邮件的以最后一份邮件信息为准。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报名邮箱:slyybmyx@163.com(已设置自动回复功能)。   (2)现场报名:2月10日至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好所需材料的原件和一式两份复印件。   4.现场报名地点: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详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421号)。联系人:吴科长。联系电话:0794-8235766。   5.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人社局、抚州市卫健委和抚州市立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卫健委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和市立医院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和抚州市立医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市立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在初聘当年度内,如果出现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市立医院申请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一岗位并测评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签订合同   由市立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市立医院、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在每个环节操作中可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点击下载>>>   1、2020年抚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   3、抚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2020年1月20日

2020年抚州市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1月22日讯:抚州市立医院是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所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为抚州市卫健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和用人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4名(含事业编制和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分为正式编制和备案制编制两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责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其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8月1日之前。   学历(学位)条件指本公开招聘岗位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抚州市立医院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计算方法为: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8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务:职务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有任职职务要求的应提供职务任命相关材料。   5.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指学历、资格证及执业证同时达到要求。高级职称为高级职称分类评审前取得的高级职称,或分类评审后取得的省(市)类高级职称。   6.工作经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9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7.资格证书:参加了2019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8.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累计服务满5年(即2014年12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并且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完成下编手续。   9.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13日至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事项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关于岗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岗位的岗位代码,考生须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岗位代码的《岗位表》中查询。   (三)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14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0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24:00(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2月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   (一)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共分为两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一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分为西医临床医学卷、中医临床医学卷、医学影像卷、药剂学卷、医学检验卷、护理卷六类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类: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含有: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职业道德知识、文学常识、国情国策与时事政治。   综合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凡笔试成绩低于45分的不得入闱面试。如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不足面试人数在网上公开调剂。经公开调剂后,仍达不到1:3的,可降低面试比例,允许参加资格审查且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网上调剂   在网上发布调剂公告,对公开招聘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的,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参加调剂。   (四)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规定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公示。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委和市立医院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聘用。   (一)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市立医院、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点击下载>>>   2020年抚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学科专业目录.pdf   2020年元月20日

2020年抚州高新区招聘辅助岗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2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人员必须40周岁及以下方能报名,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新发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分值按照该职位入围面试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计算,但必须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   6.其他要求。报考者须全日制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毕业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高新区门户网(http://gxq.jxfz.gov.cn/)、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等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1月2日下午5: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登录入口为抚州高新区2020年10月公开选调及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专题。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3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4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8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24:00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中旬,详情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二)和申论(二),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二)50分,申论(二)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高新区门户网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聘用合同书、银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高新区公开选调及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高新区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见习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辅助岗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   2、新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区直部门辅助类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3200元/月。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监督电话:抚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794-7060110。   点击下载>>>   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3日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11日讯:南城县中医院是经南城县人民政府和抚州市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为南城县卫健委管理的副科级二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南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工作人员60名(含驻公安部门医生2名、护士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南城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一)。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12月1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按毕业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者的学历要达到职位要求,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职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指学历、资格证及执业证同时达到要求。高级职称为高级职称分类评审前取得的高级职称,或分类详审后取得的省(市、县)类高级职称。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即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5.资格证书:参加了2020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发布(http://www.jxnc.gov.cn/)。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3份(附件三)。   5.考生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综合成一套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1.笔试工作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此次笔试共分三套试卷,分别对应不同岗位进行测试。   第一类:临床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第二类:护理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护理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第三类: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含有: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职业道德知识、文学常识、国情国策与时事政治。   3.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4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告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发布,不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城县政府官网。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取主观题高分者。   2.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南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笔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南城县中医医院办理相关手续,编制性质为备案编制,有关待遇按照南城县中医医院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驻公安部门4人,其基本工资按南城县中医院岗位同类人员核定,绩效工资参照县中医医院同等岗位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执行,但经费由南城县财政负责解决)。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南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794-7254558   南城县中医院人事科:0794-725411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0794-7253724   点击下载>>>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南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12月9日

2020年抚州市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1月20日讯:因工作需要,南丰县政务服务办及行政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13名编外工作人员。根据用人要求,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派遣至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含办事大厅导办员)12名;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含咨询台导办员)12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讯相关专业;   (2)具有专业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维护管理能力,熟悉常用服务器设备,具备故障诊断和处理能力;   (3)工作岗位适合男性,有网络维护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3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夏超华,联系电话:17379436100;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丰县政府购买辅助性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科目:(1)综合受理考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网络维护岗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2月5日-2020年1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   (1)综合受理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网络维护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六)体检   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拟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与待遇   1、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与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待遇   试用期期间,月工资2000元,正式录用后,人员待遇为230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五险”(不含工会福利、延时服务加班费)。   (十)其它   本《公告》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3205155   点击下载>>>   南丰县政府购买辅助性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题 825名 5月6日起报名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本次抚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5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4月15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4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4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指2020年4月15日为抚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为:本县户籍是指2020年4月15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考试内容:详见《职位表》   3、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资料推荐: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申论]   4、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内容具体见《职位表》。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招聘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6.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资料: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权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