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35名公告
乐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县城区社区的布局,增强社区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行聘用制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乐安县城市社区工作人员35名,分为二个岗位:其中岗位一为厚发社区岗,招聘计划数3名(龚坊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岗位二为县城市社区综合岗,招聘计划数32名。
三、 招聘条件
1.具有乐安县户籍(含乐安县生源)
2.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0日至2004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3.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取得学历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8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报考),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和EXCEL办公软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的人员;
(3)加入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乐安县民政局二楼(报名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3.联系人:陈少敏(13970415862)、袁路(18070540056)
4.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明等其他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乐安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2022年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出具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一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空出的计划数一并顺延至岗位二;岗位二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1.5,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数。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取消的岗位时间:2022年6
月15日。
2、笔试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6日,乐安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笔试时间和地点:6月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笔试。
3、加分项目:中员(含预备党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但最高加分为2分。
4、面试:笔试后,招聘岗位一按1:1.5、岗位二按1:1.25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上公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面试。
5.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须使用手机微信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赣服通小程序,获取健康通行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持有48小时新冠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检测报告。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名单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乐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把好关。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乐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jxlean.gov.cn)、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205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5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我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工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社会保障:转正后,聘用期间按规定办理城镇职工五险。
六、相关事项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笔试前30名考生纳入乐安县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社区工作人员流失,将在乐安县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乐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乐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乐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乐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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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籍贯
| 面貌
| ||||||
学历
| 专业
| 毕业 时间
| ||||||
学位
| 婚姻 状况
| 报考 岗位
| 厚发社区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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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社区综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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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户籍 所在地
| |||||||
通讯 地址
| 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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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联系 电话
| |||||||
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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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
备注
|
说明:1.此表打印或用黑色笔填写,字迹要清楚;2.在所选报考岗位后打√; 3.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合同制教师64人公告
2020年抚州市乐安县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确保我县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正常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业中学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合同制编外乐安县职业中学教师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2)。
2.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共51人,其中县幼儿园第一分园(老园)20人、乡镇幼儿园31人。按分数高低选岗,先选县城幼儿园第一分园20人岗位,再按分数高低选乡镇幼儿园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幼儿教师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职业中学教师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相应层次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3.因疫情原因,2020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本次招聘不对作为限制性条件。未取得的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承诺一年内(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岗位条件。幼儿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取得幼儿。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2。
4.户籍条件。职业中学教师不限户籍;幼儿教师应具有抚州市辖区内的户籍,非抚州市辖区内户籍的,则要夫妻有一方为乐安户籍或父母有一方在乐安正式工作。
5.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由乐安县教体局发布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收取报名费50元。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7月31日。
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和最高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020届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和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办理证明。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1日。
(三)报名公示
报名情况于8月3日至8月7日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教体局”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乐安县教育体育局核实。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8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15日,考试地点设在乐安县第四小学。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教育和学科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违纪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8月18日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教体局”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七)面试
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后10天内完成。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八)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对过线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九)入闱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70%即42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并列者一并入闱),并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教体局”公示。
(十)体检办法
入闱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一)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教体局”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签订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教师退职、退休后聘用单位不再管理;
2.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连续2个学期绩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经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需服从县教体局的统一管理,县教体局可根据全县各幼儿园教师或城区中学需求情况实行统一调配,如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予以解聘;
4.已聘教师的人事档案委托乐安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五、工资待遇
编外教师所需工资待遇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年度预算。
(一)此次招聘职业中学教师待遇
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部分、教龄津贴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在编在岗相同职级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得。下学期继续聘用者,寒暑假可以享受工资待遇,否则不享受。
(二)此次招聘幼儿园教师待遇
1.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一年至五年1800元/月,以后每五年增加基本工资300元/月,即:六年至十年2100元/月,十一年至十五年2400元/月,依此类推。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
(2)教龄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起40元/月,以后每年增加40元/月,即:第二年80元/月,第三年120元/月,依此类推;
(3)绩效工资:每学年人均基数7200元,以后每五年增加600元,即:六年至十年7800元,十一年至十五年7200元,依此类推;
(4)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学校学校所在地在编人员执行。
(5)下学期继续聘用者,寒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教龄工资,否则不享受。
2.社会保障
(1)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以上年度个人所有收入为参保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基数的16%由单位缴纳,基数的8%由个人缴纳。如2020年医疗保险最低应缴:2019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913元+(2913元×10%)=3204.3元,单位应缴3204.3元×12个月×16%=6152.26元,个人应缴3204.3元×12个月×8%=3076.13元。。
(2)按规定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以上年度个人所有收入为参保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基数的7.5%由单位缴纳,基数的2%由个人缴纳。如2020年医疗保险最低应缴:2019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913元+(2913元×10%)=3204.3元,单位应缴3204.3元×12个月×7.5%=2883.87元,个人应缴3204.3元×12个月×2%=769.03元。
工伤保险:以上年度个人所有收入为参保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基数的0.6%由单位缴纳,如2020年最低应缴:3204.3元×12个月×0.6%=230.71元
生育保险:以上年度个人所有收入为参保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基数的0.5%由单位缴纳,如2020年最低应缴:3204.3元×12个月×0.5%=192.26元
以2020年为例,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每人每年最低需缴纳13304.26元,其中单位缴9459.1元,个人缴3845.16元。
2018年招聘的县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2019年招聘的乡镇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从2020年9月起参照本方案执行。教龄可从原聘用时间累计计算。
六、考试收费
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面试费50元。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乐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叶芝云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黄财明、县人社局局长曾子稳、县编办主任邱建辉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副局长周林峰、县财政局副局长邹禄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周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本招聘方案由乐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6590907
附件:需求表.doc
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4日
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35名公告
乐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县城区社区的布局,增强社区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行聘用制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乐安县城市社区工作人员35名,分为二个岗位:其中岗位一为厚发社区岗,招聘计划数3名(龚坊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岗位二为县城市社区综合岗,招聘计划数32名。
三、 招聘条件
1.具有乐安县户籍(含乐安县生源)
2.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0日至2004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3.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取得学历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8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报考),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和EXCEL办公软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的人员;
(3)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乐安县民政局二楼(报名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3.联系人:陈少敏(13970415862)、袁路(18070540056)
4.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明等其他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乐安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2022年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出具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一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空出的计划数一并顺延至岗位二;岗位二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1.5,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数。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核减、取消的岗位时间:2022年6
月15日。
2、笔试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6日,乐安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笔试时间和地点:6月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笔试。
3、加分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但最高加分为2分。
4、面试:笔试后,招聘岗位一按1:1.5、岗位二按1:1.25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上公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面试。
5.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须使用手机微信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赣服通小程序,获取健康通行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持有48小时新冠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检测报告。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名单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乐安发布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乐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把好政治关。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乐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jxlean.gov.cn)、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205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5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我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工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社会保障:转正后,聘用期间按规定办理城镇职工五险。
六、相关事项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笔试前30名考生纳入乐安县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社区工作人员流失,将在乐安县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乐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乐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乐安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乐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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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合同制教师64人公告
为确保我县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正常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业中学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合同制编外乐安县职业中学教师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2)。
2.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共51人,其中县幼儿园第一分园(老园)20人、乡镇幼儿园31人。按分数高低选岗,先选县城幼儿园第一分园20人岗位,再按分数高低选乡镇幼儿园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幼儿教师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职业中学教师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因疫情原因,2020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本次招聘不对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承诺一年内(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岗位条件。幼儿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2。
4.户籍条件。职业中学教师不限户籍;幼儿教师应具有抚州市辖区内的户籍,非抚州市辖区内户籍的,则要夫妻有一方为乐安户籍或父母有一方在乐安正式工作。
5.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由乐安县教体局发布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收取报名费50元。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7月31日。
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和最高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020届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证办理证明。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1日。
(三)报名公示
报名情况于8月3日至8月7日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教体局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乐安县教育体育局核实。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8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15日,考试地点设在乐安县第四小学。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教育和学科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违纪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8月18日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教体局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七)面试
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后10天内完成。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八)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对过线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九)入闱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70%即42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并列者一并入闱),并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教体局公示。
(十)体检办法
入闱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一)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教体局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签订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教师退职、退休后聘用单位不再管理;
2.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连续2个学期绩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经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需服从县教体局的统一管理,县教体局可根据全县各幼儿园教师或城区中学需求情况实行统一调配,如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予以解聘;
4.已聘教师的人事档案委托乐安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五、工资待遇
编外教师所需工资待遇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年度预算。
(一)此次招聘职业中学教师待遇
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部分、教龄津贴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在编在岗相同职级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得。下学期继续聘用者,寒暑假可以享受工资待遇,否则不享受。
(二)此次招聘幼儿园教师待遇
1.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一年至五年1800元/月,以后每五年增加基本工资300元/月,即:六年至十年2100元/月,十一年至十五年2400元/月,依此类推。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
(2)教龄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起40元/月,以后每年增加40元/月,即:第二年80元/月,第三年120元/月,依此类推;
(3)绩效工资:每学年人均基数7200元,以后每五年增加600元,即:六年至十年7800元,十一年至十五年7200元,依此类推;
(4)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学校学校所在地在编人员执行。
(5)下学期继续聘用者,寒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教龄工资,否则不享受。
2.社会保障
(1)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以上年度个人所有收入为参保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基数的16%由单位缴纳,基数的8%由个人缴纳。如2020年医疗保险最低应缴:2019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913元+(2913元×10%)=3204.3元,单位应缴3204.3元×12个月×16%=6152.26元,个人应缴3204.3元×12个月×8%=3076.13元。。
(2)按规定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以上年度个人所有收入为参保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基数的7.5%由单位缴纳,基数的2%由个人缴纳。如2020年医疗保险最低应缴:2019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913元+(2913元×10%)=3204.3元,单位应缴3204.3元×12个月×7.5%=2883.87元,个人应缴3204.3元×12个月×2%=769.03元。
工伤保险:以上年度个人所有收入为参保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基数的0.6%由单位缴纳,如2020年最低应缴:3204.3元×12个月×0.6%=230.71元
生育保险:以上年度个人所有收入为参保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基数的0.5%由单位缴纳,如2020年最低应缴:3204.3元×12个月×0.5%=192.26元
以2020年为例,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每人每年最低需缴纳13304.26元,其中单位缴9459.1元,个人缴3845.16元。
2018年招聘的县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2019年招聘的乡镇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从2020年9月起参照本方案执行。教龄可从原聘用时间累计计算。
六、考试收费
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面试费50元。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乐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叶芝云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黄财明、县人社局局长曾子稳、县编办主任邱建辉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副局长周林峰、县财政局副局长邹禄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周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本招聘方案由乐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6590907
附件:需求表.doc
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