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13人公告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3名。岗位包括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员和驾驶员。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限男性):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驾驶员(限男性):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证件,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府专职消防员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3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之间);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心理健康,无盲视、无口吃、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专职消防员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6以上;
5.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6.审核合格;
7.身心健康,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中员;
2.退伍军人或消防退出人员;
3.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
4.体能测试成绩达到优秀或在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有较高水平;
5.具有体育、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审查、体检、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
2.报名地点: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余干县丰溪大道城西派出所旁)。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于9月30日前到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核科目
灭火救援员、驾驶岗位考核科目包括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三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1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俯卧撑四个项目。1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X4往返占体能成绩20%、引体向上(单杠)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执行。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消防救援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体检、审查、公示及聘用
1、体格检查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体格检查环节,大队组织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对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审查
体格检查结束后,大队参照征兵考核要求进行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面貌、宗教信仰、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情况。存有《征兵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录。
3、公示和聘用
(1)聘用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被聘用人员将按照准军事化开展封闭式岗前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所属方进行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员按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2.政府专职员在消防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员的训练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余干之窗公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余干县消防大队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
朱站长:18870312851;
曹参谋:15870950876。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项目评分标准
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昌江区中小学_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65人公告
为了优化昌江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中小学教师38名及幼儿教师27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已取得相应学段及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3.中学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
5.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
(二)幼儿园教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已取得幼儿园及以上书的人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
5.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合同制中小学教师共38名,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共27名(女岗)。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8月30日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魅力昌江、昌江教体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日—4日
2.报名地点
昌江区实验学校文化会客厅(东门入门处左侧)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凭《昌江区2023年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昌江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不能委托代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4)已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经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和证明留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9月10日
2.笔试地点
昌江区实验学校
3.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2)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5.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6.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7.公布笔试成绩及确认入闱面试名单。笔试后公布笔试成绩,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含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5;招聘人数为11至2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为21人及以上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1.5。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魅力昌江、昌江教体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23年9月17日
2.面试地点
昌江区实验学校
3.面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2)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和才艺展示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魅力昌江、昌江教体公众号公布。
4.教材版本:
昌江区公立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使用的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详见《昌江区2023年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面试指定教材》(附件4);
昌江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使用的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详见《昌江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面试指定教材》(附件5)。
(五)体检及心理测试
体检及心理测试工作由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确定工作单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录用计划。
体检的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入闱体检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拟聘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考核: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现实表现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情况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魅力昌江、昌江教体公众号公布。
(七)公示
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魅力昌江、昌江教体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录人员与区国资公司签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办理工资、五险一金等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1年。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劳动合同终止。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5.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次年度月增资50元。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
5.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聘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工作。一经发现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昌江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8-8337023昌江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
联系人:胡 丹        联系电话:18879819032
附件1:昌江区2023年中小学、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4:昌江区2023年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面试指定教材.docx
附件5:昌江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面试指定教材.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