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市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9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锡山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若为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6.户籍不限。
 
  7.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生”是指: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应届生有规培要求的,取得规培证书日期可以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保,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之后)从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之后)被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用资格者;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4年7月1日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
 
  2024年7月16日9:00—2024年7月18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s://www.jsksbm.com/gvh9w1rzfq/login
 
  3.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16日9:00—7月18日16: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7月16日—7月19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7月16日—7月19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7月19日9:00—2024年7月22日16:00。
 
  缴费需在报名网站扫描农业银行缴款码(锡山区财政局非税账户)进行支付,并等待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页查询缴费是否成功,咨询电话0510-80928993。
 
  5.本次公开招聘高端、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普通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9:00-12:00。岗位调整公告将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时公布。
 
  (二)考生可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简介表对应“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农业银行APP扫码缴费,详见附件2),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招考工作群(QQ群号将通过短信推送至联系电话)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明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10-88227013)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填报专业名称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一致。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资格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对应“咨询电话”栏。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31235。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考生QQ群公告及平台推送短信(保持报名手机畅通)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0510)82831235。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其中高端、紧缺人才报考比例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评分按标准答案各答题要求计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得出平均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考核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最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笔试的考生关注招考工作QQ群。
 
  2.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资格复审时考生自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位)证书。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
 
  (2)社会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学历(位)证书、社保缴费记录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4年7月1日起向前推算。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时间)。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在招聘录用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资格等,且不退还考试费。对其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428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8217009。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90人公告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90名(限男性),驾驶员岗位、水域救援专业岗位的优先。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结合《无锡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驾驶员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出生时间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3.驾驶员需持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具备游泳技能;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优先条件:(1)工作期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2)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4)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等。(5)水域救援专业岗位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援员证、冲锋舟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优先。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证、船舶驾驶员证、船长证、轮机员证、轮机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十一)急需岗位及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由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可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00—9月4日12:00(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4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法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wxxfzzd@aliyun.com,邮件标题需以:“姓名+专职队员报名+报名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命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期查验。
 
  2.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岗亭旁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
 
  3.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咨询电话:0510-6878801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至五点)
 
  5.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9570492。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通知为主。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退伍、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等证件证书。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要加试200米游泳测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入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体检、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综合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90人公告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90名(限男性),驾驶员岗位、水域救援专业岗位的优先。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结合《无锡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驾驶员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出生时间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3.驾驶员需持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具备游泳技能;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优先条件:(1)工作期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2)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4)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等。(5)水域救援专业岗位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援员证、冲锋舟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优先。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证、船舶驾驶员证、船长证、轮机员证、轮机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十一)急需岗位及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由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可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00—9月4日12:00(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4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法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wxxfzzd@aliyun.com,邮件标题需以:“姓名+专职队员报名+报名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命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期查验。
 
  2.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岗亭旁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
 
  3.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咨询电话:0510-6878801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至五点)
 
  5.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9570492。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通知为主。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退伍、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等证件证书。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要加试200米游泳测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入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体检、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综合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1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无锡市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对应要求。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其中,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招聘公告正式发布之日。
 
  (六)户籍不限。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附件1的明确条件为准)。
 
  (八)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现无锡市中医医院编外人员。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日期:2024年8月19日
 
  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当场核实原件材料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无锡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处(无锡市中南西路8号行政楼607室)
 
  联系电话:0510-82729916。
 
  3.报名所需材料:
 
  请对照岗位简介表(附件1)各岗位要求,现场提供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合同、养老金缴纳证明、毕业生就业双向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无锡市中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由本人携带填好的报名表及各类材料前往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代报名。
 
  5.报名现场缴纳参加考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核
 
  1.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将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http://www.wxtcm.com/)公告栏。
 
  (二)考试方式:
 
  1.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硕士及以上学位要求岗位及报名人数小于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2.笔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公布,60分为合格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的,及时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启用相关专业备用题,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加试方案与本次方案一致?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直接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及时组织同分人员加试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3)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4.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五、考察及体检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无锡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医院负责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未能在医院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103091
 
 
 
  无锡市中医医院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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