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管委会、容西管委会招聘社区工作者123人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雄安新区新建片区社区治理水平,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管委会、容西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容东管委会、容西管委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3名,详见《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管委会 容西管委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报考党务工作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者优先。
 
  9.业绩突出,有重大立功或重大奖项者优先。
 
  10.同等条件下具有基层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其中,优先事项设置一定加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面试成绩中获得相应加分。
 
 
  注:同一加分项就高不就低,两项可累计加分。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3.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在职社区工作者。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等情形人员。
 
  5.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雄才招考平台进行报名。
 
  3.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考党员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近3个月内出具的党员证明;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记录;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社区综合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及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录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考生应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所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出具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材料,明确写明岗位、岗位职责、从事相关岗位时间等事项。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2.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分岗位按照总成绩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面试成绩较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重点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招聘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招聘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
 
  4.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
 
  容东片区:0312-5556604
 
  容西片区:0312-5620766
 
  技术支持:0312-56299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管理委员会
 
  雄安新区容西管委会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招聘教师35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安新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核准,安新县2024年拟公开招聘教师350人,其中:普通教师岗位200名,有三年教学经验岗位1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服从工作安排;
 
  4.口齿清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普通教师岗位年龄要求18-35周岁,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6.有教学经验岗位年龄要求18-40周岁,须具有从事本学段及专业任教经历连续3年及以上,目前仍在学校教学一线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与任教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相应的社保参保证明(缴费单位与聘用合同单位一致)。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7.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8.取得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或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9.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且在聘任期限内的,须提供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计算,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毕业生,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1.2024年8月5日9:00至2024年8月11日17:00。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http://hebrsks.com/#/e/axzp202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网上缴纳考务费100元,于2024年8月12日17:00前缴纳考务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2024年8月15日开始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阅读理解、时事政治知识等,笔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两科合并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生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③有工作经验考生提供与任教学校签署的正式聘用合同、相应的社保参保证明(缴费单位与聘用合同单位一致),并由当地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者必须服从教育局安排,原则上三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单位不提供食宿。
 
  五、政策和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新县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纳入安新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雄安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3.符合雄才卡申领条件的,申领后,按持卡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岗位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安新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nxi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报名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技术咨询电话:0311—68002185
 
  政策咨询电话:0312—5306216(安新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2—5321039(安新县公共服务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核准,安新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特殊岗位除外;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安新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管理岗位人员1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部分岗位说明:
 
  “三支一扶”岗位:限雄安新区“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报考(含2024年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四、招聘程序
 
  通过安新县人民政府网(www.anxi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120.211.69.217:8053/
 
  2、报名时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7:00
 
  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22日17: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及缴费: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4、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5、笔试满分100分,两科合并一张试卷。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包括:
 
  1、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提供的,后果自负。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出生时间较晚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安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列编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321215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核准,安新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特殊岗位除外;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安新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管理岗位人员1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部分岗位说明:
 
  “三支一扶”岗位:限雄安新区“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报考(含2024年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四、招聘程序
 
  通过安新县人民政府网(www.anxi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120.211.69.217:8053/
 
  2、报名时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7:00
 
  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22日17: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及缴费: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4、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5、笔试满分100分,两科合并一张试卷。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包括:
 
  1、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提供的,后果自负。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出生时间较晚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安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列编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321215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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