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大学生村医20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金东区百名大学生村医专项培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金东区大学生村医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可登录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大学生村医义务。
 
2.热爱中医药事业,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无不良或不诚信行为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康复学、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5.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学历、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和户籍情况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24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7月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对象选定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集中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金东区兰台街33号联建楼6号电梯3楼306办公室。
 
每人限报一岗。
 
3.报名材料:
 
①《金东区大学生村医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纸质版2份,由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附近期2寸免冠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 上午9:00—10:3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已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同分者,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2天前,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人员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或岗前培训协议:
 
1.拟聘人员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与乡镇卫生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可开展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
 
2.拟聘人员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岗前培训协议。由金东区卫健局委托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对拟聘用人员开展为期6个月的卫生健康管理技能集中培训,培训费用为0.5万元/人,培训经费由个人先行支付,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并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工作后培训费用由财政一次性补助。逾期未通过考核者,解除岗前培训协议,不予享受集中培训经费补助(重大疾病、服兵役等特殊情况除外)。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确定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2.6万元/人予以补助。签订劳动合同时已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先补助总额的90%,在村卫生室服务满5年后再补助总额剩余10%;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先补助总额的6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后再补助总额的3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并在村卫生室服务满5年后再补助总额剩余10%。
 
2.拟聘人员确定村卫生室岗位后,薪酬待遇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及年终考核奖励三部分构成,大学生乡村医生年薪约6-12万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所有招聘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后须在定向村卫生室服务满5年(不含规培时间),服务未满5年自行离职的,相关经费不予补助,并收回已支付的补助经费。
 
4.所有招聘人员在培训或工作期间,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收回已支付的补助经费,对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索。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个人信息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7.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中笔试、面试环节委托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具体实施。咨询电话:金东区卫生健康局:0579-82176592;金华职业技术大学:0579-82265263。
 
8.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81819。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浙江金华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第三批)

 

金华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2年,位于多湖中央商务区丹溪东路267号,占地面积177亩,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金华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协作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协作医院。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金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第三批)》(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有关岗位专业条件由医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并审核。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七)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金华市人民医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jhrmyy.net/apply/index.action)注册并投递简历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和用于接收考试信息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注册后登录,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上传所需材料附件,应聘有意向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等其他业绩材料。
 
4.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4年8月27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介入与血管外科医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开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将在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并通知报名考生。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介入与血管外科医师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其余岗位分为业务考核、面试两部分,其中业务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60%、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医院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hhospital.com)。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医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0579-89138553(组织人事部)。
 
(五)监督电话:0579-89138697(纪检监察室)。
 
 
 
金华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浙江金华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第四批)

 

金华市中医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金华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迄今已有60多年历史,现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名院”建设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金华市中医医院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现面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人数

年龄

备注

骨科 医师

中医学

本科

学士

1

45周岁以下

副主任中医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中医骨伤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其他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4日以后出生)。

 
2.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4.专业问题由医院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971935048@qq.com(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注册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根据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http://www.jhszyy.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录用
 
1.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录用人员享受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2.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录用公示前放弃的,由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录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136886,联系人:郑老师、汪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136588。
 
金华市中医医院
 
2024年9月4日

2024年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4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金东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附属金东中医院)、金东区妇幼保健院2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金华市金东区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具体可登录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8月25日至200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25日至200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5日至200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4日。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现役军人、尚在服务期的医学定向培养生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4日9时— 8月2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4日9时—8月26日20时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8月24日9时— 8月26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8月2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9月1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日 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满分100分,合格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金东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纸质版1份,由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从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岗位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者,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报备员额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用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岗位聘任。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个人信息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2176592。
 
6.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81819。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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