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个旧市医共体蔓耗分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个旧市医共体蔓耗分院是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卫生院。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各界招聘紧缺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为满足我院业务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满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有责任心和亲和力。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药剂人员1人:要求药剂专业,具有药学技士及以上专业资格证。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试用期(3个月)
工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正式入职(试用合格)
正式录用后每月2800元+绩效,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本人需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工作地点:个旧市医共体蔓耗分院(个旧市蔓耗镇蔓耗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携带简历等所需材料至卫生院行政楼一楼人事科;
2.网络报名人员请将简历等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984147846@qq.com。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人员招聘满为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老师 18848780780
(四)所需资料
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结束根据卫生院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二)因报名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卫生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个旧市医共体蔓耗分院
2024年7月15日
云南红河个旧市医共体大屯分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个旧市医共体大屯分院是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卫生院。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各界招聘紧缺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根据医院用人需求,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信息管理相关专业证书;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耐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善于与人沟通交流;
5.熟练掌握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1人:要求计算机专业,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证书。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试用期(3个月)
工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正式入职(试用合格)
基本工资: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基本工资3000元。
应发工资=岗位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工作地点: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个旧市大屯街道大井街17号)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审核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
(三)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及电子邮箱报名同时进行。
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351080495@qq.com。
现场报名地址: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门诊4楼院办公室(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大井街17号)。
(四)面试确认: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后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由医院,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求职意向、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五)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925304662
马老师联系电话:15308736524
六、聘用事宜
1.面试结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
2.根据人员具体上岗时间,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根据医院试用期考核方案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后,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保险,本人需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七、本公告由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
2024年7月11日
云南红河个旧市医共体鸡街分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紧密型市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结构合理化,为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根据个旧市医共体鸡街分院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检验人员、放射人员2名,欢迎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前来应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专业 |
要求资质 |
1 |
检验人员 |
1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持有检验士及以上职称 |
2 |
放射人员 |
1 |
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 |
持有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有医学影像学转业)或放射医学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满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有责任心和亲和力。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聘用方式及薪资待遇
通过面试后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正式录用后3000-5000元/月加绩效,能独立工作并经医院考核认可,可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四、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2日
2.报名方式:交简历到个旧市医共体鸡街分院医务科(行政楼二楼)或发电子版简历到医院邮箱。
3.联系方式:18988262931(杜老师),邮箱:20358225@qq.com
个旧市医共体鸡街分院
2024年7月10日
云南红河个旧市医共体大屯分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个旧市医共体大屯分院是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卫生院。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各界招聘紧缺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根据医院用人需求,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信息管理相关专业证书;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耐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善于与人沟通交流;
5.熟练掌握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1人:要求计算机专业,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证书。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试用期(3个月)
工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正式入职(试用合格)
基本工资: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基本工资3000元。
应发工资=岗位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工作地点: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个旧市大屯街道大井街17号)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审核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
(三)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及电子邮箱报名同时进行。
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351080495@qq.com。
现场报名地址: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门诊4楼院办公室(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大井街17号)。
(四)面试确认: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后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由医院,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求职意向、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五)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925304662
马老师联系电话:15308736524
六、聘用事宜
1.面试结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
2.根据人员具体上岗时间,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根据医院试用期考核方案决定是否继续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后,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保险,本人需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七、本公告由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个旧市大屯中心卫生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