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市美术馆)2名,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市文化馆)5名,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工作实际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2.学历学位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7月24日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7月。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2),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 9:00至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24日11:00至7月27日16:00
 
  参加应聘人员请登录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hlyj.taia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网上报名时填写专业方向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单位或学校证明、现场演出照片、专业课成绩单等能体现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项)。招聘岗位对所学剧种和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所学剧种及工作年限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岗位要求的单位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24日11:00至7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2024年7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7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7月27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24日11:00至7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有关公告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2024年度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含艺术素养测试)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可在相应缴费日期结束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予以公布。其中,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招聘岗位中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有恶意提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市美术馆)招聘岗位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市文化馆)招聘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并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亲笔签名的《2024年度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须在2024年7月24日以前取得);
 
  2.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阶段提供;
 
  4.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相应测试的资格。
 
  四、考试
 
  (一)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市美术馆)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按照60%和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测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专业技能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专业技能测试情况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艺术概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参加笔试人选从达到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入围笔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市文化馆)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艺术概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测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专业技能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专业技能测试情况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在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艺术素养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艺术素养测试成绩分别按照60%和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艺术素养测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测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专业技能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专业技能测试情况确定。
 
  2.艺术素养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艺术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面谈形式进行。全体应聘人员在结束专业技能测试后均参加艺术素养测试。艺术素养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测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
 
  专业技能测试和艺术素养测试形式、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并以重新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相关信息在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一)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hlyj.taian.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538-6991976
 
  监督举报电话:0538-6991957
 
  咨询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山东泰安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公告(67人)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泰安,助力泰安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结合人才工作实际需求,现就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原则
 
  (一)引进对象
 
  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籍贯是泰安(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泰安工作),或现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泰安居住)。
 
  (二)报名原则
 
  1.遵循单位层级性质对应、公开择优原则,泰安市以外,设区的市(含直辖市的区)及以上的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报考。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岗位;财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补贴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可报考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研究生学历以及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事业单位聘用在八级管理岗位及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事业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学历学位、职务(级别)、职称等资格条件。
 
  5.在现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个人档案符合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提拔任职不满一年或者在拟调出事业单位聘用为高一级岗位不满一年的。
 
  5.一年内曾跨地区、部门调动的。
 
  6.根据有关规定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
 
  7.个人编制性质为自收自支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至9月12日16:00。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按规定顺序整合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与报名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岗位条件、回引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岗位报名人数可以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
 
  4.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彩色扫描件(PDF版、WORD版)。
 
  5.《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见附件3)彩色扫描件(PDF版)。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
 
  7.“籍贯是泰安”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彩色扫描件(PDF版)。
 
  8. “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彩色扫描件(PDF版)。
 
  9. 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彩色扫描件(PDF版),并在报名表学习工作经历中注明。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优才回引活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原单位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回引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加试,加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考察人选名单,将通过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aian.gov.cn)予以公告。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人员回引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
 
  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4.《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原件(见附件3)。
 
  5.《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材料。
 
  7.“籍贯是泰安”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安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 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综合面试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a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经聘用,3年内非经干部主管单位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泰安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本公告由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8-6991182。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考县(市、区)直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可咨询联系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联系电话:
 
  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8221767
 
  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8569803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7210120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3229717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5620056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2830076
 
  附件: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公告(12人)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岱岳区,助力岱岳区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结合人才工作实际需求,现就2024年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原则
 
  (一)引进对象
 
  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籍贯是岱岳区(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岱岳区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岱岳区工作),或现在岱岳区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至今在岱岳区居住)。
 
  (二)报名原则
 
  1.遵循单位层级、性质对应、公开择优原则,泰安市以外,设区的市(含直辖市的区)及下辖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岱岳区区直及以下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岱岳区镇(街道)事业单位。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报考。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 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学历学位、职务(级别)、职称等资格条件。
 
  5.在现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个人档案符合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提拔任职不满一年或者在拟调出事业单位聘用为高一级岗位不满一年的。
 
  5.一年内曾跨地区、部门调动的。
 
  6.根据有关规定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
 
  7.个人编制性质为自收自支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至9月12日16:00。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按规定顺序整合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以“ 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与报名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岗位条件、回引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
 
  4.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彩色扫描件(PDF版、 WORD版)。
 
  5.《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见附件3)彩色扫描件(PDF版)。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
 
  7.“籍贯是岱岳区”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彩色扫描件(PDF版)。
 
  8.“ 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岱岳区工作5年及以上,或现在岱岳区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彩色扫描件(PDF版)、社保卡彩色扫描件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PDF版),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彩色扫描件(PDF版)。
 
  9. 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彩色扫描件(PDF版),并在报名表学习工作经历中注明。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一般需 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优才回引活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原单位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回引计划 1:1 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加试,加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考察人选名单,将通过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予以公告。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人员回引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
 
  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4.《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原件(见附件3)。
 
  5.《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 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材料。
 
  7.“籍贯是岱岳区”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岱岳区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岱岳区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 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综合面试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经聘用,3年内非经干部主管单位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泰安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泰安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各用人单位的咨询联系电话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附件: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山东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公告(28人)

  
 
  为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泰山区,助力泰山区新型工业化强区建设,结合人才工作实际需求,现就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原则
 
  (一)引进对象
 
  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籍贯是泰山区(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山区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泰山区工作),或现在泰山区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2019年8月前在泰山区居住)。
 
  (二)报名原则
 
  1.遵循单位层级性质对应、公开择优原则,泰安市以外,县(市、区)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我区区直及以下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我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报考。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岗位;财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补贴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可报考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本科学历以及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事业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学历学位、职务(级别)、职称等资格条件。
 
  5.在现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个人档案符合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提拔任职不满一年或者在拟调出事业单位聘用为高一级岗位不满一年的。
 
  5.一年内曾跨地区、部门调动的。
 
  6.根据有关规定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
 
  7.个人编制性质为自收自支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至9月12日16:00。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按规定顺序整合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与报名单位电话联系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岗位条件、回引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岗位报名人数可以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3.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
 
  4.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彩色扫描件(PDF版、WORD版)。
 
  5.《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见附件3)彩色扫描件(PDF版)。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
 
  7.“籍贯是泰山区”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彩色扫描件(PDF版)。
 
  8.“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山区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山区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彩色扫描件(PDF版)。
 
  9.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彩色扫描件(PDF版),并在报名表学习工作经历中注明。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优才回引活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原单位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回引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加试,加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考察人选名单,将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予以公告。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人员回引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
 
  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4.《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原件(见附件3)。
 
  5.《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材料。
 
  7.“籍贯是泰山区”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山区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山区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综合面试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经聘用,3年内非经干部主管单位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泰山区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本公告由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用人单位的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附件: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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