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1人公告

 

根据医院新院区建设人才储备和现有临床科室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91名。

 
一、医院概况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1年,是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菏泽市脑科医院和菏泽市心理卫生服务中心,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机构,现有编制床位1400张,职工996人。医院是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市医学会癫痫病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分会、市精神卫生分会主委单位,是一所拥有53年发展历史,以脑科疾病诊疗为技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公共卫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经市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建设的新院区项目2019年被市政府工作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2年又被列为山东省重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24.5亩,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拟于近日投入使用。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以招聘岗位其它条件要求为准。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免费定向培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服务的公费医学生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3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到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8.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公告,并负责解释。
 
三、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进入https://sd.bmpta.com/hz3yhtzzp,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5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3日9:00-9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3日9:00-9月7日16:00
 
9月5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考生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或撤销;已报名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6日16:00以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笔试费用,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线上进行。报名人
 
员需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其它要求的证件、证明或成绩单。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真实工作经历及人员身份等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按照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命制笔试试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留意医院官网通知要求。
 
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缴纳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4.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真实工作经历和人员身份信息等进行复核,对伪造证件、证明或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照我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面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996678(工作日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30-5995288(工作日工作时间)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山东菏泽市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24年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聘职位包括市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各级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仅限于报考同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我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鲁西新区、县(区)开发区档案封存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报考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的,应现聘任到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以上,或聘任到八级管理岗位2年以上且具备4年以上工作经历。
 
  报考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的,应现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以上,或聘任为九级管理岗位满3年(不含试用期)。
 
  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应具备管理岗位的相应职务职级层次、任职资格条件,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现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参加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公开选聘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参加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公开选聘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参加专业技术七级以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开选聘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
 
  4.除报考职位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外,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中提拔晋升至报考职位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
 
  6.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8.尚在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9.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将干部档案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凡发现档案材料或干部信息有影响使用的,一律停止有关程序。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hzrsj.heze.gov.cn/col/col120190/index.html/)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进入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hzrsj.heze.gov.cn/col/col120190/index.html/),点击“2024年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登陆“2024年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阅读报名须知和《2024年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选择报考职位。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选聘职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选聘职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3.上传照片。报名人员上传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确认后,打印《2024年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B-300KB),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状态。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选聘单位于2024年9月2日10:00至9月7日12:00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24年9月6日16:00前上传《报名推荐表》的,选聘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2024年9月6日16:00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选聘要求的职位;其中,选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选聘单位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选聘程序。
 
  (四)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8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选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0月中上旬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选聘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岗位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人数1:1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本场面试有效平均分。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hzrsj.heze.gov.cn/col/col120190/index.html/),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聘部门(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4.面试组织。管理岗位选聘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选聘面试一般由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列为体检考察人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选聘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选聘部门(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范围。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应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人事)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选聘部门(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选聘部门(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选聘程序。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部门(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单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部门(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凡选聘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其中涉及提拔重用的,在确定拟任职人员前,应当会同原工作单位按照干部选拔有关规定履行推荐、考察等程序。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分别在“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hzrsj.heze.gov.cn/col/col120190/index.html/)、拟聘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选聘部门(单位)要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报名推荐表》、干部考察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相关手续办理应于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的人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选聘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聘部门(单位)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聘用。选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办理调动手续后,可按报考职位直接聘用。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选聘监督电话:0530-5310450、531038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10309
 
  附件: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

2024年山东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选聘教研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菏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0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普通高中学科教研员10名,其中,数学、物理、地理学科各2名,语文、英语、生物、美术学科各1名。
 
  二、选聘范围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县级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普通高中学科教研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且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
 
  5.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任教学科须与选聘岗位一致。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以档案认定年龄为准。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所学专业须与任教学科相符。
 
  8.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选聘岗位一致,普通话等级须为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中语文学科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9.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富有改革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指导能力和教研能力,教学业务精湛、教研能力突出,在市级区域内或更大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技术运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4.一直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相应学科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具有至少2届任教高三年级经历,具有年级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历或年级主任(级部主任)及以上职务经历(截止至2024年8月19日)。
 
  5.高中英语学科教研员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辅修过俄语或日语,具有一定俄语或日语教学研究能力。
 
  6.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1)省特级教师;(2)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名师(含名师建设工程人选)、拔尖人才、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教学能手、教学工作年度优秀教师、教学工作年度突出贡献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市级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优质课;(4)市级及以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5)主持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并通过结项鉴定;(6)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及以上(前3位)(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截止至2024年8月19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参与有偿补课或有其他师德失范行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9.尚在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10.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2024年8月21日17:00。
 
  2.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①《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③手写签字《诚信承诺书》;④教育教学业绩成果证书;⑤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⑥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表或证明(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及承办人手写签字);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其中⑥、⑦证明材料最迟可于进入考察体检前提交。
 
  报名材料①-④按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可多页,均为A4纸张大小),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提交JPG格式,另需单独提供《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word格式。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选聘岗位+工作单位+姓名”,大小不得超过50M。以邮件附件形式将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zjyrs001@163.com。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如填报不实或信息材料填报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违反诚信规定,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恶意获取选聘资格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2024年8月19日9:30—2024年8月21日18:00。
 
  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现场审查: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由本人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二寸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到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菏泽市南京路777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接受现场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选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聘资格。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要求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学科书面评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科教学教研专业能力,分值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面试采取问题分析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及综合素质,分值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测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及测试总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计划,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选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师生评价、业绩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提供相关材料和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须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测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选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取消、弃权等因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选聘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
 
  对选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它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选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均在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hzjy.heze.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市教育和体育局0530-5333168、5333126。
 
  附件:
 
 
 
 
 
 
  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1日

2024年山东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1人公告

 

根据医院新院区建设人才储备和现有临床科室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91名。

 
一、医院概况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1年,是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菏泽市脑科医院和菏泽市心理卫生服务中心,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机构,现有编制床位1400张,职工996人。医院是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市医学会癫痫病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分会、市精神卫生分会主委单位,是一所拥有53年发展历史,以脑科疾病诊疗为技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公共卫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经市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建设的新院区项目2019年被市政府工作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2年又被列为山东省重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24.5亩,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拟于近日投入使用。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以招聘岗位其它条件要求为准。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免费定向培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服务的公费医学生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3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到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8.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公告,并负责解释。
 
三、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进入https://sd.bmpta.com/hz3yhtzzp,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5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3日9:00-9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3日9:00-9月7日16:00
 
9月5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考生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或撤销;已报名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6日16:00以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笔试费用,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线上进行。报名人
 
员需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其它要求的证件、证明或成绩单。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真实工作经历及人员身份等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按照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命制笔试试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留意医院官网通知要求。
 
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缴纳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4.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真实工作经历和人员身份信息等进行复核,对伪造证件、证明或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照我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面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996678(工作日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30-5995288(工作日工作时间)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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