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固原市彭阳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7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功能,促进社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用72名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设置如下:
岗位1: 专职网格员??6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岗位2A: 专职网格员16名(限男性);
岗位2B: 专职网格员17名(限男性);
岗位3A: 专职网格员16名(限女性);
岗位3B: 专职网格员17名(限女性)。
以上所有岗位均为社区专职网格员,因考务安排需要,各岗位报考考生只在组内竞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最终录用人员。招聘结束后由彭阳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填报岗位与实际分配的岗位无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专职网格员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
2.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彭阳县户籍或配偶为彭阳县户籍(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彭阳县户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专职网格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录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6.在各级招聘(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现役军人;
8.参加过彭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网格员考试,被录用后拒绝岗位分配,放弃录用资格5年以内的;
9.其他不宜担任社区专职网格员情形的。
(三)关于笔试加分对象
对2024年5月1日以后获得县级以上统一颁发的“零彩礼”证书的新婚夫妇加2分;“低彩礼”证书的加1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https://www.wjx.cn/vm/QkRv2o2.aspx#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8:00——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8:00,共4天。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承诺
考生在报名时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承诺书》。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可在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78818376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是否成功。每日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公布各岗位报考人员数量。一名考生限报名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以第一次报名的信息为准。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日前重新填报。请考生自行查询自己的报考状态,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3.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期间,登录:http://117.33.251.8:8888,输入本人身份证号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笔试开考比例
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总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以上的,则正常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应招录人数3倍,由招考领导小组决定减少岗位招聘数量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本次招考采取闭卷考试,设一门考试科目,即《社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书籍、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彭阳新闻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由彭阳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会同有关部门集中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岗位招录名额与该岗位报名考生1:3的比例由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岗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从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彭阳新闻微信公众号公示。复审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以配偶为彭阳户籍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书;
4.一个月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
5.2024年5月1日以后由县级以上统一颁发的“零彩礼、低彩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通过彭阳县政府网站、彭阳新闻微信公众号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此期间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接通,因通信不畅造成的缺考等责任考生自行承担。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50%+面试成绩×50%计算。
(六)体检
体检由彭阳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由纪检委监督,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根据岗位拟聘用人数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环节的考生出现不宜录用情形的,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彭阳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统一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发现因被考察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服从分配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空缺,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相关乡镇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民发〔2021〕54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其他说明
凡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彭阳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本公告表述有歧义的由彭阳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951-4791909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54-7012446
彭阳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招聘8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202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选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根据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17个岗位,招聘备案人员80名。凡是新招聘入职人员须服从医院分配。招聘岗位详见《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符合《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仍在惩戒期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8月6日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固原发布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13日至8月17日,周二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为固原市中医医院3号楼四楼小会议室。应聘者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完整规范填写《固原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附件2)。
应聘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拟定于2024年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生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3.笔试岗位与内容
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对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前5日,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或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加3分。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所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医院支委会审定同意,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不再递补;招聘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考生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联系方式
人事科:0954-7288118
纪检室:0954-7288128
2024年宁夏固原市人民医院招聘45人公告
固原市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2022〕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根据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38个岗位,招聘45人。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7.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27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7日至2006年8月27日期间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gysrmyy.cn/)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3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现场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
应聘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医院人力资源部及纪检监察室将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并电话告知。
对达不到1: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医院官网发布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5.确定拟面试人员
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对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 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由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具体事项通知
提前5日通过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所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医院官网公示7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聘用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固原市人民医院“同工同酬”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固市医发〔2023〕47号)执行。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医院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的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生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考试、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聘用等相关通知。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954-2683990(固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954-2683966(固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固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固原市西南新区九龙路225号固原市人民医院培训中心二楼)
附件:1.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2024年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招聘8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规〔202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社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选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根据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17个岗位,招聘备案人员80名。凡是新招聘入职人员须服从医院分配。招聘岗位详见《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符合《固原市中医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仍在惩戒期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8月6日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固原发布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13日至8月17日,周二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为固原市中医医院3号楼四楼小会议室。应聘者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完整规范填写《固原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表》(附件2)。
应聘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拟定于2024年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生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3.笔试岗位与内容
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对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前5日,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或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加3分。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所有招聘岗位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内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医院支委会审定同意,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不再递补;招聘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宁夏固原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考生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联系方式
人事科:0954-7288118
纪检室:0954-728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