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峡江县教体局选调教研员公告
峡江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研员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教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教研室对基础教育的“研究、指导、管理、服务”职能,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选调思想品德优、教学理念新、业务素质精、教研能力强的教学骨干充实县教研员队伍。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3名)
中学英语教研员1名、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中学政治历史地理教研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师德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3.具有适应中小学该学科教研员需要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中小学该学科的教学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指导全县中小学该学科的教学实践和做好教学教研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现代化教学设备。
4.具有显著的教学教研成绩。教学教研水平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在该学科建设中能起到专业引领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县级以上(含县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县级中小学优质课二等奖、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6.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教育类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资格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对口。
2.资历:小学6年(2013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者)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有本学科大循环教学经历,担任毕业班班主任1年以上,近三年所教班级本学科小学毕业检测成绩位居全县前1/3;中学6年(2013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者)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有本学科循环教学经历,从事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近三年所教班级本学科(教几个班的按平均成绩算)中考成绩居全县前1/3。
3.年龄:小学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级以上(含县级)名师、省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可放宽2周岁。
4.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要有1个优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2.近三年受到学校或上级单位处分的;
3.近三年违反师德师风等书面通报的;
4.近五年来中考成绩、小学毕业检测成绩全县倒数后三名的。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核、上报审批和聘用五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和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体局二楼)。
3.报考人员需提供:①填写好的《峡江县教体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毕业证;③学校任教资历证明及教学成绩原始材料等;④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或学科带头人证书或优质课获奖证书;⑤近期同底版二寸照片2张。
学校对所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须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同意,县教体局相关股室对报名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教体局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试
1.笔试:考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峡江县实验小学励志楼。笔试为闭卷考试。小学笔试内容为含小学及相关初中知识,初中笔试内容为略高于中考试题。笔试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报名人员中按岗位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参加面试)
2.面试:考试时间:4月2日上午8:00起。考试地点:峡江县实验小学励志楼。面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上课(试讲),其内容及顺序临时抽签决定。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第二部分现场观摩课堂教学片断10分钟,即兴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主要考查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及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评委现场提问由考生作答。答题时间10分钟以内。面试总分100分,上课(试讲)占50%,答辩占50%。面试成绩为上课(试讲)成绩加答辩成绩的总和。
(三)成绩公示。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
(四)组织考核。县选调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并根据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选调人选。
(五)上报审批。将确定的选调人员呈报县政府审批。
(六)聘用。选调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有关人员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供有关证明依据,过时不再受理。对公示期间举报的有关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选调工作纪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可聘用或解除聘用关系。
五、选调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和监察委等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1.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各项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干扰工作秩序,所提供的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必须属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联合弄虚作假的,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的有关证明必须属实,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凡出具虚假证明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相关人员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3.参加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人事、保密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工作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峡江县教体局公开选调领导
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