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4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并优先录取:

  1.持有机动车B2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安福县公园路3号)。

  3.报名咨询电话:0796-7664180

  4.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考试的内容、标准和成绩记取

  1.招聘考试内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考试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考试方式实施,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和立定跳远4项(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立定跳远各占20%);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2. 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招聘考试标准

  依据安福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4.招聘成绩记取。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得分*70%+面试得分*30%。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队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试用期实行每周休息1天,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者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每月休息8天;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864元/月·人,正式聘用后5000元/月·人(含绩效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安福县各消防队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免费提供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按被装发放标准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安福县专职队员日常量化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享受工会节日慰问,公休假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

  六、附件

  附件1: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安福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考察表.docx

  附件3:安福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项目及标准.docx

  

2023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60人公告

  

2023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充实吉州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区和农村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60名。

  三、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一直从事幼教工作5年及以上,有一定保教和管理经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区教体局资格审核后,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教体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④《吉州区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含信息表上照片);⑥从事幼教工作5年及以上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

  如因延迟发证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或原件的,可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由区教体局审核,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内容及分值

  语言(40分)、美术(40分)、钢琴(2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2.具体要求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3分钟以内);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3分钟内完成);

  钢琴:自备钢琴曲一首(3分钟内完成)。

  报名人数在150名以内,每项面试内容3分钟内完成,报名人数在150名以上,每项面试内容2分钟内完成。

  3.面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

  4.面试地点:吉州区保育院。

  5.面试流程:考生于规定面试日期当日上午7:40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休息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于7:50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单由考生自我保管。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6.有效证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四)入闱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则按报名总数的90%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分配名额为:吉州区城区幼儿园40名,吉州区农村幼儿园20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应聘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三年。

  3.聘用人员待遇

  (1)享受政府购买待遇,年收入不低于45000元(含五险一金)。

  (2)聘用期间由区教体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吉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23年吉州区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doc

  

吉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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