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贵阳市白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23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24〕31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4年白云区共计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2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公布招聘细则-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细则
 
  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baiyun.gov.cn/) 发布《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和《贵阳市白云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阶段。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教育行政部门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其他相关材料。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艺术等学科。音乐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考试成绩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baiyun.gov.cn/)上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白云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分数线低于60分的须报省教育厅备案),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baiyun.gov.cn/)上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待定。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baiyun.gov.cn/)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同时,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区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筑府办发〔2005〕31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白云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851-88307901
 
  (二)咨询电话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9391
 
  白云区教育局:0851-84607704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按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确定所在学校岗位。
 
  (二)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本《招聘细则》解释权属白云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白云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贵州贵阳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33人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为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拓展退役士兵晋职空间,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切实做好贵阳市(含贵安新区,下同)2024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贵阳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体检、选岗、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定向招聘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区(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均为管理岗位,具体详见附件2《贵阳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其中,市统筹区域有2个招聘计划为备用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贵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贵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以报考截止之日算,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9: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据实填写《贵阳市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信息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材料(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询认证)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含电子版)。现场报名点设在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统筹区域现场报名点: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7号楼六楼635室),“一市三县”(指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的安置对象在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后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统一汇总。
 
  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统筹区分市统筹区域(含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和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等5个安置区域,分别统计报名人数。统筹区域报名人数与相应区域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报名不收取考务费,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有权拒绝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以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为依据,对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考核成绩经本人签字确认。
 
  六、笔试及入围分数线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折算成100分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退出现役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闭卷笔试。
 
  笔试成绩将面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占90%、考核成绩占10%(大于10分的按10分计算)。
 
  笔试、考核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若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在招聘计划内如考生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经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相应统筹区域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数1∶1.1的比例(小数取整只入不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列情况按“总成绩计算”环节的排名处理)。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复检费用由复检对象本人承担。
 
  九、选岗
 
  选岗在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具体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各区(市、县)视情参加,统一召开选岗会议。选岗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列情况按“总成绩计算”环节的排名处理。中间出现排名相同时,考生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末位出现排名相同时,增加招聘计划数,考生从市统筹区域预留的2个备用计划中选岗),统筹区分5个安置区域的考生,由考生本人自愿在相应区域的招聘单位中依次选岗,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现场签订《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
 
  考生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从体检合格人员里面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
 
  经考核、笔试、体检合格并选岗确认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凭《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印证资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市、区(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并按程序办理列编和工资手续。
 
  十二、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
 
  0851-8798952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51-8470255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所需经费(除复检费用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决。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贵州贵阳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33人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为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拓展退役士兵晋职空间,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切实做好贵阳市(含贵安新区,下同)2024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贵阳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体检、选岗、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定向招聘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区(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均为管理岗位,具体详见附件2《贵阳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其中,市统筹区域有2个招聘计划为备用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贵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贵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以报考截止之日算,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9: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据实填写《贵阳市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信息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材料(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询认证)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含电子版)。现场报名点设在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统筹区域现场报名点: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7号楼六楼635室),“一市三县”(指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的安置对象在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后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统一汇总。
 
  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统筹区分市统筹区域(含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和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等5个安置区域,分别统计报名人数。统筹区域报名人数与相应区域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报名不收取考务费,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有权拒绝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以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为依据,对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考核成绩经本人签字确认。
 
  六、笔试及入围分数线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折算成100分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退出现役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闭卷笔试。
 
  笔试成绩将面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占90%、考核成绩占10%(大于10分的按10分计算)。
 
  笔试、考核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若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在招聘计划内如考生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经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相应统筹区域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数1∶1.1的比例(小数取整只入不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列情况按“总成绩计算”环节的排名处理)。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复检费用由复检对象本人承担。
 
  九、选岗
 
  选岗在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具体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各区(市、县)视情参加,统一召开选岗会议。选岗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列情况按“总成绩计算”环节的排名处理。中间出现排名相同时,考生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末位出现排名相同时,增加招聘计划数,考生从市统筹区域预留的2个备用计划中选岗),统筹区分5个安置区域的考生,由考生本人自愿在相应区域的招聘单位中依次选岗,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现场签订《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
 
  考生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从体检合格人员里面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
 
  经考核、笔试、体检合格并选岗确认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凭《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印证资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市、区(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并按程序办理列编和工资手续。
 
  十二、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
 
  0851-8798952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51-8470255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所需经费(除复检费用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决。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贵州贵阳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33人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为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拓展退役士兵晋职空间,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切实做好贵阳市(含贵安新区,下同)2024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贵阳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体检、选岗、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定向招聘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区(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均为管理岗位,具体详见附件2《贵阳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其中,市统筹区域有2个招聘计划为备用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贵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贵阳市2024年度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以报考截止之日算,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9: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据实填写《贵阳市定向招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信息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材料(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询认证)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含电子版)。现场报名点设在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统筹区域现场报名点: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7号楼六楼635室),“一市三县”(指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的安置对象在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后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统一汇总。
 
  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统筹区分市统筹区域(含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和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等5个安置区域,分别统计报名人数。统筹区域报名人数与相应区域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报名不收取考务费,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有权拒绝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以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为依据,对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考核成绩经本人签字确认。
 
  六、笔试及入围分数线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折算成100分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退出现役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闭卷笔试。
 
  笔试成绩将面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占90%、考核成绩占10%(大于10分的按10分计算)。
 
  笔试、考核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若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在招聘计划内如考生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经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相应统筹区域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数1∶1.1的比例(小数取整只入不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列情况按“总成绩计算”环节的排名处理)。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复检费用由复检对象本人承担。
 
  九、选岗
 
  选岗在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具体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各区(市、县)视情参加,统一召开选岗会议。选岗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列情况按“总成绩计算”环节的排名处理。中间出现排名相同时,考生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末位出现排名相同时,增加招聘计划数,考生从市统筹区域预留的2个备用计划中选岗),统筹区分5个安置区域的考生,由考生本人自愿在相应区域的招聘单位中依次选岗,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现场签订《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
 
  考生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从体检合格人员里面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
 
  经考核、笔试、体检合格并选岗确认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凭《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印证资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市、区(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批准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并按程序办理列编和工资手续。
 
  十二、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
 
  0851-8798952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51-8470255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所需经费(除复检费用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决。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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