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3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龙湖区教育系统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湖教育简介
 
龙湖区现有学校、幼儿园252所,其中:中小学9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61所。全区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约13.5万人。
 
近年来,龙湖区先后被认定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并在广东省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评价中连续四年获评优秀等次。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39名,小学教师8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广东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四、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申请调动。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专业知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4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以上两类均须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9.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7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5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120,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
 
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也可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报考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职得招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岗位笔试试卷分A卷、B卷,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科学的应聘人员使用A卷,报考体育的应聘人员使用B卷。
 
4.符合政策性加分情况: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即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报考,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
 
(二)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届时于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4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并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对笔试成绩符合政策性加分(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由面试人员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5.面试纪律:面试人员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龙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察阶段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0754-88831114
 
监督部门: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483379
 
咨询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86730055;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职得招聘网:http://www.zdzp.cn/
 
附件: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广东汕头市潮阳区银龄教师招募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促进农村教育质量提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师〔2019〕2号)、《汕头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募单位及岗位
 
详见《2024年汕头市潮阳区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广东省内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原单位(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2.应募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符合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到招募岗位所在地教育组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潮阳区西胪教育组、潮阳区关埠教育组、潮阳区金灶教育组。报名时须提交《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由潮阳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募公告的官网(网址:http://www.gdcy.gov.cn/stcyjyj/gkmlpt/index)公布
 
四、面试考核
 
由潮阳区教育局组织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潮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
 
报名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潮阳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在发布招募公告的官网(网址:http://www.gdcy.gov.cn/stcyjy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
 
由潮阳区教育局与招募对象签订《潮阳区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
 
八、上岗任教
 
由潮阳区教育局于2024年9月秋季开学前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本地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九、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银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所在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形式,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十、履约管理
 
潮阳区教育局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1学年结束后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讲学协议。服务期间,由潮阳区教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十一、经费保障
 
(一)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3万元/学年·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潮阳区东山大道189号)
 
联系人:肖亮伟,联系电话:0754-88720935
 
附件: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广东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劳务派遣招聘40人公告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广州粤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往澄海区人民医院从事医疗辅助相关工作,期限一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 40 名,招聘岗位为临床辅助及导医导诊岗位。具体岗位见《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信用良好;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流利,服从安排,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3年8月15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15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实行固定月薪制,每月3000元(包含全额社保、医保)。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发放月奖励绩效工资。
 
(三)试用期后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医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1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投递
 
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zychr1020@163.com;报名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执业证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邮件命名:招聘岗位+姓名。
 
2024年 8 月 23 日前通过电话或邮箱短信形式直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址
 
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六、 体检
 
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将进行公示。
 
七、 录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18124268598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监督电话:0754-85693293
 
联系人:郑老师
 
广州粤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广东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4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是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为集运动训练、体育科研、中职教育、义务教育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与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wgxj/)、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9日(0时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至2024年9月13日(24时止,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ttxrsk@126.com),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5.本人简历,主要包括获奖情况等,如有其他相关荣誉及业绩材料(提供主要教学、教研、科研业绩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6.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应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三)资格初审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2024年9月14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反馈后20个工作日内,对参加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发放电子笔试准考证;对参加考试形式为“面试”岗位(体操教练员岗位)的人员,发放电子资格复审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应聘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21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按要求参加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5分。未按时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体操教练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均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详见电子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笔试加分审核:
 
时间:详见电子笔试准考证
 
地点: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市濠江区体育西路1号)。
 
2021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携带《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5分。未按时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成绩核查登记表》(可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下载),送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申请核查。每个应聘人员可申请核查1次。
 
分数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①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②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③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2.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对“笔试+面试”岗位笔试合格的入围面试人员和“面试”岗位(体操教练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参加考试形式为“面试”岗位(体操教练员岗位)的人员凭资格复审通知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2)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复核。
 
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
 
教练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总面试时间为30分钟/人,其中结构化面试15分钟(内容包括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测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实际操作测试时使用考场统一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体育器械。
 
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总面试时间为30分钟/人,其中结构化面试15分钟(内容包括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试讲15分钟(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授课水平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四)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考试形式为“面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九、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频道、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微信公众号、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异议。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组织的考察,在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0754-87252310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0754-88616567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754-88691083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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