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湖州南浔区教育局招聘教师2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南浔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3名(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2022-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限户籍。
第二类:2022-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为师范类,限浙江省户籍。
第三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南浔区户籍(指具有南浔区户口,以2024年7月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第二类报考人员按照与本科专业对口原则选择报考岗位,即本科所学专业(师范类)与所报岗位学科匹配,且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下同);第一、三类报考人员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选择报考岗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和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教育局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4年7月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8时—7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提示:
(1)扫描“2024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二维码,必须关注“人才来了码”公众号,以便接收初审意见及相关通知等。
(2)扫描二维码,进入“2024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首页,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按“点击报名”进入信息填报界面,必须正确填报应聘学段学科、个人信息等,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签字确认后“提交”。
(3)填报后,请随时留意初审建议,一旦审核通过不能修改。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为岗位数在2人及以下的1:3,岗位数在3人及以上的1:2。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3日8时—7月10日18时。
2.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7月3日8时—11日17时。根据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相应开考比例,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报考人员关注南浔教育信息网和南浔人民政府网。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更改报名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2日8时—17时。
报考人员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占7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3人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现场资格复审
南浔教育信息网、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通知时间、地点等要求。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资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逾期不再受理。
需提交以下原件验审: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本人2页都需要)或户籍证明;
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师范类证明。(第二类报考人员本科毕业证书中无“师范”字样的需提供)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名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当场公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微型课成绩确定先后名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取两位小数)。
(八)体检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政策执行。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十一)选岗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两个及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岗位(学校)。拟聘用对象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选岗完成后,须与选岗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十二)聘用
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南浔区教育系统。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和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u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2-3023385。
3.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4年7月2日
2024年浙江湖州南浔区教育局招聘储备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储备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南浔区计划公开招聘储备教师30名(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2022-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限户籍。
第二类:2022-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为师范类,限浙江省户籍。
第三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南浔区户籍(指具有南浔区户口,以2024年7月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注:第二类报考人员按照与本科专业对口原则选择报考岗位,即本科所学专业(师范类)与所报岗位学科匹配,且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下同);第一、三类报考人员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选择报考岗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和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五)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教育局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4年7月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8时—7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提示:
(1)扫描“2024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储备教师”二维码,必须关注“人才来了码”公众号,以便接收初审意见及相关通知等。
(2)扫描二维码,进入“2024年南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储备教师”首页,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按“点击报名”进入信息填报界面,必须正确填报应聘学段学科、个人信息等,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签字确认后“提交”。
(3)填报后,请随时留意初审建议,一旦审核通过不能修改。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3日8时—7月10日18时。
2.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7月3日8时—11日17时。根据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相应开考比例,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报考人员关注南浔教育信息网和南浔人民政府网。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更改报名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2日8时—17时。
报考人员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7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占7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现场资格复审
南浔教育信息网、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通知时间、地点等要求。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资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逾期不再受理。
需提交以下原件验审: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本人2页都需要)或户籍证明;
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师范类证明。(第二类报考人员本科毕业证书中无“师范”字样的需提供)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名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当场公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微型课成绩确定先后名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取两位小数)。
(八)体检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政策执行。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十一)选岗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两个及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岗位(学校)。拟聘用对象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选岗完成后,须与选岗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自动放弃选择岗位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十二)聘用
储备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五、储备教师相关政策
1.储备教师是实行合同制管理的编外教学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储备教师工资待遇等事项根据《南浔区储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浔教办〔2024〕54号)执行。
2.南浔区教育局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教师时,从2025年度招考计划中划出部分指标,面向考核合格以上储备教师招考,采用学校考核推荐和教育局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原则上不超过在岗储备教师总人数的90%)。2025年未被录用事业编制教师的储备教师,不再纳入2025年储备教师招考对象。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和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u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2-3023385。
3.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浔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2024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和三级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22人、三级职员11人,共计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分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三级职员招聘两个类别。
(一)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2人),具体详见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三级职员招聘(11人),具体详见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三级职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湖州市(含区县,下同)户籍(以2024年9月13日户籍为准);
(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4年9月13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应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职业资格、党员证明等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者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2.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无法提供退伍证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
3.党员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4.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情况。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负责解释。
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三级职员招聘计划表
2024年浙江湖州南浔区招聘招商人员6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南浔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推出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数6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南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3日及之后出生),有两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3日及之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户籍不限,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外聘用人员和区属国有企业在职职工(不含派遣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应聘;
3.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4.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原则,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13日。
(九)社会人员须于2024年4月13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应聘环节。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23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浔英招聘”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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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招商工作经历证明(大型企业、政府产业部门、创投机构、券商基金公司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历),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照片需小于2M方能上传)。
本人所填信息以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即为资格审核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至2024年4月24日16:00。
2.此次招聘无需缴费。资格初审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浔英招聘”)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具体解释。
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请考生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及报名系统(“浔英招聘”)?招聘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权。
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初试及资格复审
1.初试:初试采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谈判技巧、产业研判、招商思路等,无指定参考资料。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浔英招聘”)查询,根据结果,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材料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或报名系统(“浔英招聘”)查询。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2)户口簿(或印有户主和本人信息的户口簿页面);(3)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4)从事招商工作经历证明(大型企业、政府产业部门、创投机构、券商基金公司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历);(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试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从初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面试
面试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或报名系统(“浔英招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在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放弃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湖州南浔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初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应聘人员应聘过程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聘用的招商人员统一与湖州南浔人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湖州南浔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有关单位从事招商工作。
(五)本次招聘聘用的招商人员在职期间享受培训、体检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入住人才公寓、享受人才相关补贴政策。相关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执行,驻外招商期间按照驻外招商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进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浔区商务局、湖州南浔人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3020768;0572-3013973;0572-2990995(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572-3023236(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
湖州南浔人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