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名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数
 
  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名优教师8名,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4.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6. 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专业(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任意小学教师岗位。
 
  (二)岗位资格条件
 
  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校与所报学科、学段一致的工作经历,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任意两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1.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不包括学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首席名师。
 
  2.近五年内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教育新秀、教学能手、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优秀校长、师德标兵等教育教学相关荣誉。
 
  3.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教师个人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近五年内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近五年内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教师教育学会及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一师一优课、微课、教学课件等教学竞赛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近五年内基础教育精品课被评为市优及以上奖励;近五年内在湖南省教师发展中心或省教育厅直属相关部门组织的在线集体备课大赛(仅限主备人或执教者)荣获三等奖及上奖励。
 
  6.近五年内主持的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成功结题、课题研究成果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县市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7.近五年所撰写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教师教育学会及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1.湘潭市人社局官网招考资讯专栏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初中部一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交考生本人签名的手写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名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真实、准确、完整填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名资料:
 
  (1)《2024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名优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表(须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原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名优教师报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学校同意报考,并且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并提供与工作经历相应的合同及社保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编制所在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8)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9)《2024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名优教师招聘岗位聘任承诺书》(附件4)。
 
  (二)资格初审及相关时效说明
 
  1.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当场知晓资格初审结果。
 
  2.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本次招聘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 “近五年”岗位证书成果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其余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4. 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关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公告关注面试通知,准考证于面试当天在考点领取。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相关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面试、体检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将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当场领取准考证,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开考比例:所有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 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委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2)面试方式为试教,试教不超过15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试教成绩,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岗位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
 
  (4)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主评委打分为准,主评委分数较高者入围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教育局官网公告。
 
  2. 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与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社局官网招考资讯专栏和湘潭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被聘用教师在本校至少服务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湘潭市教育局考试诚信库。
 
  (三)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名优特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招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18673209166  周老师
 
  18273220032  吴老师
 
  13873268585  郭老师
 
  监 督 电 话: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湘潭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2024年湖南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5人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对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共计15名,其中耳鼻咽喉科医师岗位1人,口腔科医师岗位1人,小儿外科医师岗位1人,病理科医师岗位1人,针灸推拿医师岗位1人,检验人员岗位1人,挂号人员岗位1人,护理人员(一)岗位2人,护理人员(二)岗位4人,验光师岗位1人,医疗美容医师岗位1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2.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2024年考核通过但证书未发放的可以凭成绩单或电子证书作为依据),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31日。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即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 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9月14日上班,9月15-17日休息),招聘岗位计划未报满时,根据医院需要适当延迟该招聘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附件3)、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醒
 
  1.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的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四、笔试
 
  A类岗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C类岗位面向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20:1,则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医院官网。
 
  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专业操作考核及面试
 
  专业操作考核:按照各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考生进入专业操作考核环节。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专业操作考核。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不核减岗位计划数,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操作考核环节。专业操作考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本专业常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医疗文书书写、医患沟通、团结协作、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等方面。
 
  面试:完成专业操作考核环节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C类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口述答题等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参加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专业操作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组考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医院官方网站通知)。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专业操作考核和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六、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专业操作考核成绩×10%+面试成绩×4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由医院制定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排名。
 
  七、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次数不限;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九、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集体研究和审定后确定拟录用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备案。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编外《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1.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0731-58577507;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18975221883;
 
  上述事项如有变动,以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具体相关事宜由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
 
  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报考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情况摸查表》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湖南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5人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对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共计15名,其中耳鼻咽喉科医师岗位1人,口腔科医师岗位1人,小儿外科医师岗位1人,病理科医师岗位1人,针灸推拿医师岗位1人,检验人员岗位1人,挂号人员岗位1人,护理人员(一)岗位2人,护理人员(二)岗位4人,验光师岗位1人,医疗美容医师岗位1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2.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2024年考核通过但证书未发放的可以凭成绩单或电子证书作为依据),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31日。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即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 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9月14日上班,9月15-17日休息),招聘岗位计划未报满时,根据医院需要适当延迟该招聘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附件3)、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醒
 
  1.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的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四、笔试
 
  A类岗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C类岗位面向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20:1,则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医院官网。
 
  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专业操作考核及面试
 
  专业操作考核:按照各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考生进入专业操作考核环节。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专业操作考核。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不核减岗位计划数,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操作考核环节。专业操作考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本专业常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医疗文书书写、医患沟通、团结协作、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等方面。
 
  面试:完成专业操作考核环节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C类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口述答题等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参加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专业操作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组考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医院官方网站通知)。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专业操作考核和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六、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专业操作考核成绩×10%+面试成绩×4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由医院制定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排名。
 
  七、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次数不限;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九、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集体研究和审定后确定拟录用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备案。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编外《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1.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0731-58577507;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18975221883;
 
  上述事项如有变动,以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具体相关事宜由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
 
  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报考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情况摸查表》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湖南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5人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对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共计15名,其中耳鼻咽喉科医师岗位1人,口腔科医师岗位1人,小儿外科医师岗位1人,病理科医师岗位1人,针灸推拿医师岗位1人,检验人员岗位1人,挂号人员岗位1人,护理人员(一)岗位2人,护理人员(二)岗位4人,验光师岗位1人,医疗美容医师岗位1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2.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2024年考核通过但证书未发放的可以凭成绩单或电子证书作为依据),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31日。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即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 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9月14日上班,9月15-17日休息),招聘岗位计划未报满时,根据医院需要适当延迟该招聘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附件3)、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醒
 
  1.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的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四、笔试
 
  A类岗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C类岗位面向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20:1,则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医院官网。
 
  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专业操作考核及面试
 
  专业操作考核:按照各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考生进入专业操作考核环节。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专业操作考核。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不核减岗位计划数,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操作考核环节。专业操作考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本专业常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医疗文书书写、医患沟通、团结协作、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等方面。
 
  面试:完成专业操作考核环节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C类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口述答题等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参加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专业操作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组考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医院官方网站通知)。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专业操作考核和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六、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专业操作考核成绩×10%+面试成绩×4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由医院制定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排名。
 
  七、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次数不限;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九、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集体研究和审定后确定拟录用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备案。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编外《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1.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0731-58577507;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18975221883;
 
  上述事项如有变动,以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具体相关事宜由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妇幼保健院考生诚信考试考核承诺书》
 
  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报考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情况摸查表》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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