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2024年澧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澧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中心、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澧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8月7日08:00- 8月9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2024年8月7日09:00-8月9日18:00
 
  2.报名网址
 
  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www.lxkszx.com)
 
  3.报名流程
 
  (1)考生进入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后,请按照用户注册→网上报名→上传个人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学历信息,再点击选择本次考试的网上报名入口。
 
  (2)报考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正确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3)上传报考资料: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料。
 
  4.填报要求
 
  (1)考生需确保所有上传的证件、照片清晰,否则无法通过在线审核。
 
  (2)个人照片提交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像素>=295*413)。在上传照片前,务必到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平台识别。
 
  (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未审查的,请及时联系澧县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736-3221489);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县人社局将适时通过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请考生登录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或同一考卷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最低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澧县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3.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面试。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一)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二)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对象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招聘各个环节相关工作及考试成绩均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澧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澧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36-3221604
 
  监督电话:13861547043
 
  附件: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因公伤残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在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拿出10名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夜班执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相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澧县公安局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3.考生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⑦个人征信报告;⑧其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需如实填写《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经省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七)体能测试和体检。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使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购买社会保险。
 
  公示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五、其他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澧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澧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49008(澧县公安局辅警办)
 
  举报电话:0736-3222918(澧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政策由澧县人社局、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鼎城区选调区外在编教师12人公告

  
 
  根据鼎城区2024年教师补充工作安排,现面向鼎城区以外,公开选调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区公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阳明中学(高中)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英语

化学

生物

音乐(舞蹈方向)

12

3

2

1

1

2

1

1

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安排,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此次选调资格: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2021年以来违反社会治安等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资格证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所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的层次和学科要与所报岗位一致)。
 
  3.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鼎城区教育局大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
 
  (2)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JPG电子文件);
 
  (4)现场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区外在编)》。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
 
  2024年9月13日8:00-9:00,区教育局通过微信逐一发送准考证PDF文件,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及时接收准考证文件并自行打印。考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体育技能展示,音乐(舞蹈方向)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舞蹈展示。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如部分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等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
 
  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要求,选调人员一律只能聘用在用人单位空余岗位上,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降岗聘用(不同意降岗的不予聘用)。人员聘用后,至少在鼎城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且农村学校教师至少在鼎城区农村学校服务满3年。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区人社局指导、监督和管理,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二)加强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选调有关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应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7376951(区教育局)
 
  0736-7384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7395586(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鼎城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因公伤残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在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拿出10名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夜班执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相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澧县公安局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3.考生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⑦个人征信报告;⑧其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需如实填写《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经省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七)体能测试和体检。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使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购买社会保险。
 
  公示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五、其他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澧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澧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49008(澧县公安局辅警办)
 
  举报电话:0736-3222918(澧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政策由澧县人社局、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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