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彭山区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告
按照省卫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省中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214号)文件精神,结合彭山区实际,特制定考核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公告。
一、招聘范围
2019年与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签订了《2019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及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1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眉山市彭山区考核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岗位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202室)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请人代替报名。免收报名费。
4.报名要求及提供资料: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协议、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照片),填写《眉山市彭山区考核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面试。
(三)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从业基本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卫健局电话通知。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聘用权利。面试合格后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聘用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服务期限为6年(含规范化培训期)。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区的区级事业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参与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7056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028-37628608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028)37623423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03733
附件:
四川眉山市彭山区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公告
按照省卫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省中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214号)文件精神,结合彭山区实际,特制定考核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公告。
一、招聘范围
2019年与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签订了《2019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及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1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眉山市彭山区考核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岗位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202室)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请人代替报名。免收报名费。
4.报名要求及提供资料: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协议、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照片),填写《眉山市彭山区考核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面试。
(三)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从业基本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卫健局电话通知。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聘用权利。面试合格后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聘用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服务期限为6年(含规范化培训期)。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区的区级事业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参与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7056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028-37628608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028)37623423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0373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