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陇南市徽县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50人公告
为解决城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城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徽县城区学校教师补充选调实施办法》精神及教师队伍管理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县正式在岗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城区城郊“凡进必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可参加高一学段教师选调)。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凡进必考”,突出质量导向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
(三)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既要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同时又要满足城区学校教师需求;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1.县四中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体育学科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从事本学科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学满3年及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至少应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2.县实验小学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3年及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有3年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学经历,一般应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3.县幼儿园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幼儿园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舞蹈、体育或美术等专业,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从教经历。
4.县幼儿园选调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学段选调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须在农村工作满5年及以上。
5.选调体、音、美教师岗位不强调班主任工作经历。
6.城区其他学校选调教师依照以上条件执行。
7.无专业技术职务限制选调岗位的人员,在原任教学校已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由选调学校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政策,按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进行重新聘任或高职低聘,按新聘岗位等级报县人社局重新核定岗位工资标准。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
2.完不成工作任务或教育教学单科质量连续2年全县排名末位的;
3.品行不良,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者以此强制、诱导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的;
5.严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的;
6.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律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过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7.由于身体原因,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或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8.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师德规范情形的。
四、选调名额
2024年暑期选调教师名额共计50名,其中:初中25名、小学15名、幼儿园10名(具体名额和岗位附后)。
五、选调办法
选调采用笔试、面试、业绩考察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业绩考察成绩”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按选调学校学科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选调人员。为保证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教师人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选调的教师不得超过1名;教师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的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选调的教师不得超过2名;教师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选调的教师不得超过3名;教师人数100人以上的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选调的教师不得超过4名。同一单位(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进入选调资格人数超出限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业绩考察重点对获得各种奖项、教龄、年度考核等按以下办法计分:
1.获得各种奖项
重点统计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的各种奖项: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计2分、3分、4分、5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
以上获得的各种表彰奖励,以相关文件和证书为准,同一年度奖励按最高奖励加分一次。
2.教龄。任教年限每满1年加0.5分,不满1年不计分,加满10分为止。
3.年度考核。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
六、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报名。2024年8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提交材料包括
1.《徽县2024年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各种获奖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表(2019-2023)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版照片(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命名)。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
3.涉及报名资格和计算业绩考察成绩等其他事项须签订的承诺书。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考察成绩予以公示。
报名要求:
1.参加选调的教师只能选报1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2.在整个选调工作过程中,参加选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8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笔试时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60%+业绩考察成绩”,按选调学校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8月18日前完成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评委组成考评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量化评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以试讲形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为20分钟,采取当场抽课、差时备课、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选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成绩并确认。
(四)确定综合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选调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按选调学校学科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结合各单位(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被选调教师人数限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成绩并列时,业绩考察成绩高者优先选调;业绩考察成绩也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工作年限确定)。由徽县2024年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等额确定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
(五)综合考察
县教育局选派考察组按照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期间由学区(校)出具便函证明(选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任班主任时间、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个人奖项、出勤等情况),证明材料须由校长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区(校)公章。
考察不合格或发现选调人员承诺不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徽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凡选调教师,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个人信息实行承诺制,由选调人员签订承诺书,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涉及相关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凡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必须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为保证选调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在选调工作中,干部、群众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检举、申诉。
咨询电话:
徽县教育局
0939-7522879
附件:
1.徽县2024年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学科岗位表
徽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陇西县城区学校科任教师选调17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根据《陇西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城区学校科任教师需求,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一批科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选调范围
根据2024年部分城区学校教师需求,公开选调科任教师172名,其中初中教师81名、小学教师91名。选调范围为除巩昌镇、文峰镇所在地以外的县直学校和除巩昌学区、文峰学区辖区以外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公办教师。具体岗位设置见下表。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3.身体健康。
4.在师德师风、学生安全及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初中岗位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龄3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岗位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龄3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事宜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正职校长任职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2.被选调的教师均纳入“县管校聘”管理,选调后与相关学校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校聘合同,原任教学校聘用合同一并解除。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考试、确定拟选调人员、资格复审和征求意见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8:00,采取网上报名。先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区审查同意后,报名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个人现场报名不予受理。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为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60分,总分100分。考试结束后在“陇西教育资讯”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考试成绩。
(三)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专业知识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如遇自愿放弃等情形,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陇西教育资讯”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和征求意见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对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选调的问题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查。各相关学区、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请选调的教师提供的证件、材料、信息等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学校、学区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纪律监督。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选调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 0932—6622164
县人社局 0932—6622167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2—6612350
陇西县教育局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文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调教师3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中小学师资配置,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调配管理工作,解决教师紧缺及结构性短缺问题,根据2024年2月21日《第十六届文县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在实地调研进一步掌握城区有关学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县教育局与相关部门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关中学、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等4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进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在职符合选调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名额及学科岗位
城区学校选调教师32人,其中:初中教师17人、小学教师15人。各学段选调学科岗位及名额如下:
(一)初中学段(17人)
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5人、外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2人。
(二)小学学段(15人)
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3人。
三、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在农村学校任教时间必须满5年(2019年10月之前任教),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学科及专业要求:报考初中学科教师岗位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者须与所学专业或与近三年所教学科一致。
5.资格证要求: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报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小学教师岗位限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
6.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本学年度各类请假不得超过(文教发〔2024〕34号)文件规定的天数。
(二)业绩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至少具备下列1个业绩条件:
1.近五年获县级及以上部门教育教学相关表彰奖励1次。
2.近五年获县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党组、教育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表彰教育教学相关奖励1次。
3.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优秀1次。
4.近五年参加县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1次。
(三)限制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等次的。
3.师德师风有负面反映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的。
4.提供虚假报考证明材料的。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8月21日,每日上午8:30—20: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符合条件申请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提交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书面申请(党支部书记、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学校同意报考的报告(报告内容包含参加选调教师近三年任教科目,教学效果及现实表现,是否同意报考等内容)各1份。同时持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经教育局党建办、人事股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2024年文县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一式二份)。
3.选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报名开始后,由县教育局人事股会同用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人员范围: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并领取了《笔试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内容:所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选调学科岗位指标之比不得低于2:1,报考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学科岗位选调指标。
5.考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6.考试地点:文县城关中学。
(三)选调人员录取办法及公示
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数,遵循相同学段同一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录取完指标为止。在录取时,如果同一学段学科岗位最后一名指标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条件确定拟录取人员:(1)任教时间长者优先;(2)若任教时间相同,第一学历高者优先;(3)若任教时间和第一学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4)若任教时间、第一学历、职称仍然相同的,报考学科岗位与第一学历专业相同者优先。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负责。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后,由县教育局协调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律监督,接受民主监督,接受媒体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笔试过程全程监控。
2.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参加城区选调人员必须服从选调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调剂;个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书要按个人诚信档案相关要求,所提供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选调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开具虚假证明的,对出具证明的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将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附件:1.2024年文县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文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文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12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19〕172号)《关于修订〈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22〕33号)及《中共陇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陇编委发〔202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陇南市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和人员空缺现状,决定为陇南市卫健系统相关事业单位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方式
此次全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共设置138个岗位,计划引进212人,其中: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50人(编制备案制),陇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陇南市卫生学校7人、陇南市妇幼保健院2人、武都区35人、成县15人、文县16人、徽县25人、两当县15人、宕昌县8人、西和县18人、礼县11人、康县8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年龄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日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辞职未满一年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陇南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7日。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详见附件“报名邮箱”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
市直单位(岗位代码:E001-E021)市医院网报材料发送至lnsyyrczp@126.com,市卫校网报材料发送至lnwxrsk@163.com,市妇幼保健院网报材料发送至26820898@qq.com。市疾控中心网报材料发送至260131925@qq.com。市直岗位联系电话0939-8870201。
武都区(岗位代码:E022-E051)网报材料发送至1050057565@qq.com.联系电话:0939-8212262。
宕昌县(岗位代码:E052-E059)网报材料发送至tcxwjjyzg@163.com.联系电话:0939-6122998。
徽县(岗位代码:E060-E083)网报材料发送至907341674@qq.com,联系电话:0939-7599968。
成县(岗位代码:E084-E097)网报材料发送至cxwsjkjrsg@163.com.联系电话:0939-3218671。
礼县(岗位代码:E098-E105)网报材料发送至729873401@qq.com,联系电话:0939-4499255。
两当县(岗位代码:E106-E111)网报材料发送至1163539809@qq.com,联系电话:0939-7121553。
康县(岗位代码:E112-E113)网报材料发送至1152037885@qq.com,联系电话:0939-5121287。
文县(岗位代码:E0114-E121)网报材料发送至1758627040@qq.com,联系电话:0939-5522218。
西和县(岗位代码:E122-E138)网报材料发送至462281192@qq.com,联系电话:0939-6621099。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留学人员还要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往届生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附件1备注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2)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校公章)、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附件1备注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人员要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岗位代码”名的文件夹,如王XX(E001)。文件夹中包含报名人员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其中附件2、附件3须提供Excel电子版,按要求发送至岗位对应邮箱。
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告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及聘用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同级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考核。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在同级卫健、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面试考察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在面试考察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由用人单位在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成绩公示。
4.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同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方案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制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同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体检结束后,由市卫健委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档案审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报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或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未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过程性公告,在“健康陇南”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并留意动态。
(二)本公告由陇南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