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90人公告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90名(限男性),驾驶员岗位、水域救援专业岗位的优先。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结合《无锡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驾驶员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出生时间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3.驾驶员需持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具备游泳技能;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优先条件:(1)工作期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2)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4)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等。(5)水域救援专业岗位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援员证、冲锋舟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优先。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证、船舶驾驶员证、船长证、轮机员证、轮机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十一)急需岗位及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由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可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00—9月4日12:00(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4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法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wxxfzzd@aliyun.com,邮件标题需以:“姓名+专职队员报名+报名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命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期查验。
2.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岗亭旁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
3.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咨询电话:0510-6878801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至五点)
5.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9570492。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通知为主。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退伍、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等证件证书。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要加试200米游泳测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入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体检、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综合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90人公告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90名(限男性),驾驶员岗位、水域救援专业岗位的优先。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结合《无锡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驾驶员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出生时间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3.驾驶员需持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具备游泳技能;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优先条件:(1)工作期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2)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4)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等。(5)水域救援专业岗位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援员证、冲锋舟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优先。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证、船舶驾驶员证、船长证、轮机员证、轮机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十一)急需岗位及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由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可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00—9月4日12:00(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4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法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wxxfzzd@aliyun.com,邮件标题需以:“姓名+专职队员报名+报名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命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期查验。
2.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岗亭旁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
3.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咨询电话:0510-6878801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至五点)
5.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9570492。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通知为主。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退伍、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等证件证书。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要加试200米游泳测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入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体检、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综合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1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无锡市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1)对应要求。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其中,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招聘公告正式发布之日。
(六)户籍不限。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附件1的明确条件为准)。
(八)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现无锡市中医医院编外人员。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日期:2024年8月19日
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当场核实原件材料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无锡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处(无锡市中南西路8号行政楼607室)
联系电话:0510-82729916。
3.报名所需材料:
请对照岗位简介表(附件1)各岗位要求,现场提供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合同、养老金缴纳证明、毕业生就业双向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无锡市中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由本人携带填好的报名表及各类材料前往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代报名。
5.报名现场缴纳参加考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核
1.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将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http://www.wxtcm.com/)公告栏。
(二)考试方式:
1.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硕士及以上学位要求岗位及报名人数小于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2.笔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公布,60分为合格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的,及时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启用相关专业备用题,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加试方案与本次方案一致?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直接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及时组织同分人员加试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3)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4.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五、考察及体检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无锡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医院负责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未能在医院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103091
无锡市中医医院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推动财会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无锡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聘范围
无锡市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
(四)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五)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七)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 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4. 新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5. 具有应当实行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周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石皮路9号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501室。
报名材料:
第一类:报名表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下载填写后A4正反打印并亲笔签名);
第二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二代);
(2)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续聘及岗位变更合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提供)
荣誉证书。
2. 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由选聘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3. 注意事项:
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现工作单位。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
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1人的,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3人的,开展适岗性评价,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岗性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是否进入面试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联想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是否进入体检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聘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通过后,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对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监督电话:0510-81822198。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2798699(限工作日)。
八、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