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提供计划数共31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7月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网站: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考试管理平台二维码:

  

  3.操作步骤:

  ①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②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考试”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手机号(务必准确畅通)等重要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的扫描件。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再允许更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将在发布公告及报名网站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考生应于测试准考证开放打印之日前一天登录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6),并上传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扫描结果截屏。未进行健康申报及上传“两码”扫码结果的,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刻意漏报或瞒报的,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6.网上打印测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汇奇才招聘服务网(http://www.huiqicai.com)打印测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测试

  测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分批组织,时间预计在8月中、下旬。每个岗位的测评方式见《岗位表》,说课题目在公布的教材(详见附件7)中由评委当天临时出题抽取,考生备课时间40分钟。测试设置成绩合格线,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测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入闱资格复审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管理岗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委托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实施。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市人社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和其他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从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本次招聘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算),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已参加该岗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实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要在同一批次且测试方式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调剂一次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抚州市委党校人事科0794-7810503;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科0794-8222370;

  抚州广播电视大学综合处13707046336;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综合办公室

  0794-86200101360104797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3725006995(刘工程师)

  3、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4: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6: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7: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说课参考书籍.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37人公告

  崇仁县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一类:崇仁县宝水幼儿园;二类:崇仁县第二幼儿园;三类:乡(镇)中心幼儿园。

  (二)招聘人数

  崇仁县宝水幼儿园6人,崇仁县第二幼儿园15人,乡(镇)中心幼儿园16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

  202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书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或现场诚信填写《取得承诺书》。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教。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一天)。

  2.资格审查地点: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除签名外均在电脑上填写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

  (2)提供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现场扫码查验,验证码有效期须至2021年8月底,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日,面试考生上午7:30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00面试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崇仁县宝水幼儿园

  3.面试成绩评定:说课成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20分、弹唱20分、舞蹈20分)占60分,总分10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低于60分(即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方式及内容:

  备课准备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完成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面试说课教材为我县公办幼儿园现使用教材(具体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公布)。

  简笔画:在候考室内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简笔画主题,全部应聘人员同时在10分钟内完成一幅简笔画作品。

  弹唱:考生在备课室随机抽取一篇儿童歌曲简谱,在面试室完成,现场提供钢琴。

  舞蹈:考生自备舞蹈节目(含舞蹈服饰、配乐U盘等)。

  (三)入闱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类别考生填报的情况,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则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合格考生,因本人填报的志愿名额已满,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岗位类别名额未满的岗位,调剂原则为面试合格落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空缺岗位。

  (四)体检

  1.全部入闱体检对象带好身份证、2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与《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填写《体检表》,同时领取《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2.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对象复检应在第一次体检报告出来后15天内提供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不合格或逾期提供复检结果,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不低于60分),但考生放弃聘用资格不予递补。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县幼儿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和崇仁县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一年按12个月计算。缴纳五险一金(除个人负担外,单位总负担905元/人·月)。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人均6000元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聘用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于2021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依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学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学年聘用幼儿园应对聘用人员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有意愿继续聘用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与聘用幼儿园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三学年一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

  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

  

  为了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更好地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和遴选城区学校教师跨学段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156名)

  学前教育( 5 名)。

  小学(77名):

  语文42名、数学3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初中(37 名):

  语文7名、数学8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1名、综合科(政史地)8名、音乐1名、体育5名、信息技术1名。

  高中、职高(37名):

  语文7名、物理7名、8名、生物4名、历史4名、地理2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4名。

  三、遴选对象、条件及要求

  1、遴选幼儿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学前教育。须在农村任教3周年(不须村小经历)。

  2、遴选小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或教育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和非师范本科毕业的,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须在我县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小学教师(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须有在秀谷镇村小经历2年,幼儿教师除外。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全日制非师范类中专学历及大专学历毕业的须在农村任教5周年(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须有在秀谷镇村小经历2年,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

  3、遴选初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的城区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

  4、遴选高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城区职高、初中、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

  5、报考幼儿、小学、高中教师年龄均须在45岁(即197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中教师年龄须在50岁(即197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近5年未离岗外出的教师(病假除外)。

  6、借用在城区任教的农村小学教师未满农村任教年限不能报考小学,但符合初中报告条件的可报考城区初中,如在借用期又回到农村支教(任教),则以支教一年算为在农村任教两年经历计算,支教两年算为在农村任教四年经历计算,支教三年算为在农村任教五年经历计算,方可报考。中学的可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均可报名。

  7、农村教师参与进城交流轮岗的年限,可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8、小学任教(除语、数以外)学科的教师,如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须具有两年(含)以上语文或数学学科任教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9、综合科(政史地)中的岗位可任选一个学科报名,其只须具有其中任意一个学科即可。

  10、小学现任语文或数学学科教师可自由选择小学语文或数学其中一门学科报考。

  11、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小学英语学科的教师须为英语专业(第一学历)且具有英语。

  12、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教师报考县城小学教师,须有一年(含)以上专职在小学任教且现仍专职或兼职在小学任教的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并且有对应学科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遴选资格: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用书的;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在《中国金溪网》和《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8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2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4、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含遴选条件及要求的内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②报名人员亲自填写《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登记表》。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仰山学校

  (四)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五)笔试(100分)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1、报考遴选幼儿教师为幼儿案例分析(30分)、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40分)、专业理论知识(30分)。2、报考遴选小学教师为教学案例分析(25分)、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5分)、专业类题目(50分)。3、报考遴选初中、高中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0分)和专业类题目(80分)。笔试由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遴选公示

  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类题目总成绩高者,最后学历层次高者,师范、教育类专业者,教龄长者,工龄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如果幼儿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学前教育专业者,年纪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以上如出现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取和工作安排

  1、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均为1:1.5。

  2、初中、高中报考人数未达比例要求时,所有学科报考人员都可参加笔试,视笔试专业题目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线,可按岗位计划比例录取。

  3、被遴选录取的教师由教体局根据县城学校学科结构和缺额教师情况,按计划数分配到校,录取教师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选择学校。

  4、拟录取的教师如放弃录取,产生的空额在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替补发生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六)款方法录满数额。

  5、录取的教师分配到调入学校后,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实行先降后聘,如原职称聘任为中级九级岗的降为十级岗,原职称聘任为高级六级岗的降为七级岗,原职称为中小学高级七级岗降为中小学中级八级岗,以上依此类推。如学校有聘任指标则履行续聘手续。

  6、被遴选录取的教师,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如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清退回原农村中小学任教,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吊销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教师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副组长为教体、人社、财政局长,成员为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七、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金溪县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中医院2021年第三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制外放射科医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科室

  

  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数

  

  资格条件

  

  备注

  

  测试方式

  

  专业类别

  

  学历(学位)和职称

  

  年龄

  

  放射科

  

  医师

  

  1

  

  医学影像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下午2:30-5:3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

  面试考试时限12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 箱:2019390352@qq.com

  地 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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